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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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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瀋》,二十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範家相撰。 是編乃其釋《詩》之說。家相之學,源出蕭山毛奇齡。奇齡之說經,引證浩博,喜於詰駁,其攻擊先儒最甚。而盛氣所激,出爾反爾,其受攻擊亦最甚。家相有戒於斯,故持論一出於和平,不敢放言高論。其作是書,大旨斟酌於《小序》、朱《傳》之間,而斷以已意。首為《總論》三十篇。以下依次詮說,皆不載《經》文,但著篇目。其先儒舊說無可置辨者,則並篇目亦不著之。今核其所言,短長互見。如謂《卷耳》為文王在羑裡,後妃遣使臣之作;謂《中穀有蓷》為憐申後;謂《褰裳》為在晉楚爭鄭之時;謂《豐》為男親迎而女不從;謂《敝笱》為歎王綱廢弛;謂《采苓》為申生而作;謂《采薇》為文王伐玁狁;謂《沔水》為宣王信讒:皆以意揣度,絕無確證。然如《總論》第十四條力破《黍離》降為《國風》之說,謂:「太史不采風,王朝無掌故,諸侯之國史亦不紀錄以進。蓋四《詩》俱亡,非獨《雅》也。《詩》亡而諷諭彰癉之道廢,是以《春秋》作焉。」此與孟子跡熄之說深有發明。 第十五條謂:「三百五篇之韻葉之而不諧者,其故有三。列國之方音不同,一也。古人一字每兼數音,而字音傳訛已久,非可執一以諧聲,二也。詩必歌而後出,每以餘音相諧,自歌詩之法不傳,而餘音莫辨,三也。」此亦足解顧炎武、毛奇齡二家之鬥。其解《采蘩》篇,謂「被之僮僮」為夫人齋居之首服,而曆引《周禮·內司服》、《玉藻》及聶氏《三禮圖》以證之。蓋被者所以配褖衣,今據聶氏謂婦人之褖衣因男子之玄端,又《玉藻》雲「玄冠丹組纓,諸侯之齋冠也」,則知夫人服被為齋,夫人齋於正寢,既不可如祭之服副褘,又不可服告桑之編,故服燕寢朝君之被,此說為前人所未及。其解《楚茨》、《信南山》諸篇,尤為詳晰。如「南東其畝」及「中田有廬」之類,於溝洫田制鹹依據確鑿,不同附會。在近代說《詩》之家,猶可謂瑜不掩瑕、瑕不掩瑜者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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