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集注,南宋朱熹撰。十卷。此書大略本程氏學,通取注疏古今諸儒之說,間斷以己見。其編著曆四十多年。早在當朱熹年三十四歲時,就編成《論語要義》,其本不傳。至四十三歲,複取二程、張載及范祖禹、呂希哲、呂大臨、謝良佐、游酢、楊時、侯仲良、尹焞、周孚先等十二家之說,薈萃條疏,名曰《論孟精義》。其後,又約其精粹妙得本旨者為《集注》,又疏其所以去之意為《或問》。時年朱熹四十八歲。 《論語集注》之最後定稿,雖徵引諸家,自漢以下,凡三十餘人,但其自出心裁,無所羈牽,于二程門下諸人,多所摒棄。而所引諸家,亦或因其說有病,而於增損改易。《集注》之作,考據與義理並重;固然重義理發揮,但也注意文字訓詁,而不拘泥於名物訓詁。後與《大學章句》、《中庸章句》、《孟子集注》合刊,名為《四書集注》。在歷史上影響很大。 (2023-1-16,A,校) |
·論語序說 |
·讀論語孟子法 |
·學而第一 |
·為政第二 |
·八佾第三 |
·裡仁第四 |
·公冶長第五 |
·雍也第六 |
·述而第七 |
·泰伯第八 |
·子罕第九 |
·鄉黨第十 |
·先進第十一 |
·顏淵第十二 |
·子路第十三 |
·憲問第十四 |
·衛靈公第十五 |
·季氏第十六 |
·陽貨第十七 |
·微子第十八 |
·子張第十九 |
·堯曰第二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