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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辭辯證上(2)



  離騷經

  王逸曰:「同列大夫上官靳尚妬害其能。」似以為同列之大夫姓「上官」而名「靳尚」者。洪氏曰:「史記雲:上官大夫與之同列。又雲:用事臣靳尚。」則是兩人明甚,逸以騷名家者,不應繆誤如此。然詞不別白,亦足以誤後人矣。

  離騷經之所以名,王逸以為:「離,別也。騷,愁也。經,徑也。言己放逐離別,中心愁思,猶依道徑以風諫君也。」此說非是,史遷、班固、顏師古之說得之矣。

  秦誑楚絕齊交,是惠王時事。又誘楚會武關,是昭王時事。誤以為一事,洪氏正之,為是。王逸曰:「離騷之文依詩取興,引類譬喻,故善鳥香草,以配忠貞;惡禽臭物,以比讒佞;靈修美人,以媲於君;虙妃佚女,以譬賢臣;虯龍鸞鳳,以托君子;飄風雲霓,以為小人。」今按逸此言,有得有失:其言配忠貞、比讒佞、靈修美人者得之,蓋即滿所謂比也。若慮妃佚女,則便是美人;虯龍鸞鳳,則亦善烏之類耳。不當別出一條,更立它義也。飄風雲霓,亦非小人之比。逸說皆誤,其辯當詳說於後雲。

  王逸曰:「楚武王子瑕,受屈以為客卿。」客卿,戰國時官,為它國之人遊宦者設。舂秋初年,未有此事,亦無此官,況瑕又本國之王子乎?

  蔡邕曰:「朕,我也。古者上下共之,至秦乃獨以為尊稱,後遂因之。」補注有此,亦覽者所常知也。

  王逸以太歲在寅曰攝提格,遂以為屈子生於寅年寅月寅日,得陰陽之正中。補注因之為說,援據甚廣。以今考之,月日雖寅,而歲則未必寅也。蓋攝提自是星名,即劉向所言「攝提失方,孟陬無紀」,而注謂「攝提之星,隨斗柄以指十二辰」者也。其曰「攝提貞于孟陬」,乃謂斗柄正指寅位之月耳,非太歲在寅之名也。必為歲名,則其下少一格字,而「貞於」二字亦為衍文矣。故今正之。

  劉向本引用古語,見大戴禮記注,雲:「攝提左右六星,與斗柄相直,恒指中氣。」

  「惟庚寅吾以降」、「豈維紉夫蕙茝」、「夫唯快捷方式以窘步」,據字書,「惟」從心者思也,「維」從系者繋也,皆語辭也。「唯」從口者專詞也,應詞也。三字不同,用各有當。然古書多通用之,此亦然也。後放此。

  凡說詩者,固當句為之釋,然亦但能見其句中之訓故字義而已,至於章之內,上下相承,首尾相應之大指,自當通全章而論之,乃得其意。今王逸為騷解,乃於上半句下,便人訓詁,而下半句下,又通上半句文義而再釋之,則其重複而繁碎甚矣。補注既不能正,又因其誤。今並刪去,而放詩傳之例,以全章為斷,先釋字義,然後通解章內之意雲。

  古音能,孥代葉,又乃代:蓋於篇首發此一端,以見篇內凡韻皆葉,非謂獨此字為然,而它韻皆不必協也,故洪本載歐陽公、蘇子容、孫莘老本于多艱夕替下注:「徐鉉雲:古之字音多與今異,如皁亦音香,乃亦音仍。他皆放此。蓋古今失傳,不可詳究,如艱與替之類,亦應葉,但失其傳耳」。夫騷韻於俗音不葉者多,而三家之本獨於此字立說,則是它字皆可類推,而獨此為未合也。黃長睿乃謂或韻或否為楚聲,其考之亦不詳矣。近世吳棫才老,始究其說,作補音、補韻,援據根原,甚精且博。而余故友黃子厚及古田蔣全甫袓其遺說,亦各有所論著,今皆已附於注矣。讀者詳之。

  蘭蕙,名物。補注所引本草言之甚詳,已得之矣,複引劉次莊雲:「今沅、澧所生,花在春則黃,在秋則紫,而春黃不若秋紫之芬馥。」又引黃魯直雲:「一干一花而香有餘者蘭,一干數花而香不足者蕙。」則又疑其不同,而不能決其是非也。今按本草所言之蘭雖未之識,然亦雲似澤蘭,則今處處有之,可推其類以得之矣。蕙則自為零陵香,而尤不難識。其與人家所種,葉類茅而花有兩種如黃說者,皆不相似。劉說則又詞不分明,未知其所指者果何物也。大氐古之所謂香草,必其花葉皆香,而燥濕不變,故可刈而為佩。若今之所謂蘭蕙,則其花雖香,而葉乃無氣,其香雖美而質弱易萎,皆非可刈而佩者也。其非古人所指甚明,但不知自何時而誤耳。

  美人,說並見靈修條下。

  椉,一作乘。駝,一作馳。慿,一作憑,又作馮。草,一作艸,又作卉。予,一作餘。菹,一作葅。此類錯舉一二以見之,不能盡出也。

  三後,若果如舊說,不應其下方言堯舜,疑謂三皇,或少昊、顓頊、高辛也。

  荃以喻君,疑當時之俗,或以香草更相稱謂之詞,非君臣之君也。此又藉以寄意於君,非直以小草喻至尊也。舊注雲「人君被服芬香,故以名之」,尤為謬說。

  謇,難於言也。蹇,難於行也。

  洪注引顏師古曰:「舍,止息也。屋舍、次舍,皆此義。論語「不舍晝夜」,謂曉夕不息耳。今人或音舍者,非是。」

  九天之說,已見天問注。以中央八方言之,誤矣。離騷以靈修、美人目君,蓋托為男女之辭而寓意於君,非以是直指而名之也。靈修,言其秀慧而修飾,以婦悅夫之名也。美人,直謂美好之人,以男悅女之號也。今王逸輩乃直以指君,而又訓靈修為神明遠見,釋美人為服飾美好,失之遠矣。

  索與妬葉,即索音素。洪氏曰:書序「八索」,徐氏有素音。

  「非世俗之所服」,洪氏曰:李善本以世為時、為代,以民為人,皆以避唐諱爾。今當正之。

  彭咸,洪引顏師古,以為「殷之介士,不得其志而投江以死」,與王逸異。然說皆不知其所據也。

  諑,音卓,則當從豕;又許穢反,則當從喙耳。

  洪氏曰:「偭規矩而改錯者,反常而妄作;背繩墨以追曲者,枉道以從時。」論揚雄作反離騷,言「恐重華之不累與」而曰:「余恐重華與沈江而死,不與投閣而生也。」又釋懷沙曰;「知死之不可讓,則舍生而取義可也。所惡有甚于死者,豈複愛七尺之軀哉!」其言偉然,可立懦夫之氣,此所以忤檜相而卒貶死也,可悲也哉!近歲以來,風俗頹壞,士大夫間遂不復聞有道此等語者,此又深可畏雲。

  舊注以「攘話」為「除去恥辱,誅讒佞之人」,非也。彼方遭時用事,而吾以罪戾廢逐,苟得免于後咎餘責,則已幸矣,又何彼之能除哉?為此說者,雖若不識事勢,然其志亦深可憐雲。

  「延佇將反」,洪以同姓之義言之,亦非文意。王逸行迷之義亦然。

  補注引水經曰:「屈原有賢姊,聞原放逐,來歸喻之,令自寛全。鄉人因名其地曰姊歸,後以為縣。縣北有原故宅,宅之東北有女嬃廟,擣衣石尚存。」今存於此。

  騷經「女嬃之嬋媛」,湘君「女嬋媛兮為餘太息」,哀郢「心嬋媛而傷懷」,

  【三處王注皆雲:「猶牽引也。」】

  悲回風「忽傾寤以嬋媛」,

  【王注雲:「心覺自傷,又痛惻也。」】

  詳此二字,蓋顧戀留連之意,王注意近而語疏也。

  補注曰:「女嬃詈原之意,蓋欲其為甯武之愚,而不欲其為史魚之直耳,非責其不為上官、靳尚以徇懷王之意也。而說者謂其詈原不與眾合以承君意,誤矣。」此說甚善。

  九辯,不見於經傳,不可考。而九歌著于虞書、周禮、左氏春秋,其為舜禹之樂無疑。至屈子為騷經,乃有啟九辯、九歌之說,則其為誤亦無疑。王逸雖不見古文尚書,然據左氏為說,則不誤矣。顧以不敢斥屈子之非,遂以啟修禹樂為解,則又誤也。至洪氏為補注,正當據經傳以破二誤,而不唯不能,顧乃反引山海經「三嬪」之說以為證,則又大為妖妄,而其誤益以甚矣。然為山海經者,本據此書而傅會之,其於此條,蓋又得其誤本,若它謬妄之可驗者亦非一,而古今諸儒,皆不之覺,反謂屈原多用其語,尤為可笑。今當於天問言之,此未暇論也。五臣以啟為開,其說尤謬。王逸於下文又謂太康不用啟樂,自作淫聲。今詳本文,亦初無此意。若謂啟有此樂而之太康樂之太過,則差近之。然經傳所無,則自不必論也。

  循、修,唐人所寫多相混,故思玄賦注引「修繩墨」而解作遵字,即循字之義也。

  「覽民德焉錯輔」,但謂求有徳者,而置其輔相之力,使之王天下耳。注謂「置以為君,又生賢佐以輔之」,恐不應如此重複之甚也。

  此篇所言陳詞於舜,及上欵帝閽,曆訪神妃,及使鸞鳳飛騰、鴆鳩為媒等語,其大意所比,固皆有謂。至於經涉山川,驅役百神:下至飄風雲霓之屬,則亦泛為寓言,而未必有所擬倫矣。二注類皆曲為之說,反害文義。至於縣圃、閬風、扶桑、若木之類,亦非實事,不足考信,今皆略存梗槩,不復盡載而詳說也。

  王逸以靈瑣為楚王省合,非文義也。

  注以羲和為日禦。補注又引山海經雲:「東南海外,有羲和之國,有女子名曰羲和,是生十日,常浴日于甘淵。」注雲:「羲和,始生日月者也。故堯因立羲和之官,以掌天地四時。」此等虛誕之說,其始止因堯典「出日納日」之文,口耳相傳,失其本指,而好怪之入,恥其謬誤,遂乃增飾傅會,必欲使之與經為一而後已。其言無理,本不足以欺人,而古今文士相承引用,莫有覺其妄者。為此注者,乃不信經而引以為說,蔽惑至此,甚可歎也!

  望舒、飛廉、鸞鳳、雷師、飄風、雲霓,伹言神靈為之擁護服役,以見其仗衛威儀之盛耳,初無善惡之分也。舊注曲為之說,以月為清白之臣,風為號令之象,鸞鳳為明智之士,而雷師獨以震驚百里之故使為諸侯,皆無義理。至以飄風、雲霓為小入,則夫卷阿之言「飄風自南」,孟子之言「民望湯武如雲霓」者,皆為小人之象也耶?

  王逸又以飄風雲霓之來迎己,蓋欲己與之同,既不許之,遂使閽見拒而不得見帝。此為穿鑿之甚,不知何所據而生此也。

  沈約郊居賦「雌霓連蜷」,讀作入聲。司馬溫公雲:「約賦但取聲律便美,非霓不可讀為平聲也。」故今定離騷「雲霓」為平聲,九章、遠遊為入聲,蓋各從其聲之便也。

  王逸說「往觀四荒」處,已雲「欲求賢君」,蓋得屈原之意矣。至「上下求索」處,又謂「欲求賢人與己同志」,不知何所據而異其說也?

  舊注以「高丘無女」「下女可詒」皆賢臣之譬,非是。下女,說詳見於九歌,可考也。

  溘字,補注兩處皆已解為奄忽之義,至此游春宮處,乃雲無奄忽之義,不知何故自為矛盾至此。

  虙妃,一作宓妃。說文:「虙,房六反,虎行貌。」「宓,美畢反,安也。」集韻雲:「虙與伏同,虙犧氏,亦姓也。宓與密同,亦姓。俗作宻,非是。」補注引顏之推說雲:「宓字本從虍走。虙子賤即伏犧之後,而其碑文說濟南伏生又子賤之後。是知古字伏、慮通用,而俗書作宓,或複加山,而並轉為密音耳。」此非大義所繋,今亦姑存其說,以備參考。

  王逸以虙妃喻隱士,既非文義,又以蹇修為伏羲氏之臣,亦不知其何據也?又謂「隱者不皆仕,不可與共事君」,亦為衍說。

  孟子「不理於口」,漢書「無俚之至」,說者皆訓為賴,則理固有賴音矣。

  爾雅說四極,恐未必然。邠國近在秦隴,非絕遠之地也。

  舊說有娀國在不周之北,恐其不應絕遠如此。又言求佚女,為求忠賢與共事君,亦非是。

  鴆及雄鳩,其取喻為有意,具文可見。注於它說,亦欲援此為例,則鑿矣。補注又引淮南說「運日知晏,則鴆乃小人之有智者,故雖能為讒賊,而屈原亦因其才而使之」,是以屈原為眞嘗使鴆媒簡狄而為所賣也。其固滯乃如此,甚可笑也。

  「鳳皇既受詒」,舊以為既受我之禮而將行者,誤矣。審爾,則高辛何由而先我哉?正為己用鴆鳩,而彼使鳳皇,其勢不敵,故恐其先得之耳。又或謂以高辛喻諸國之賢君,亦非文勢。

  留二姚,亦求君之意。舊說以為博求眾賢,非是。

  或問「終古」之義,曰:開闢之初,今之所始也。宇宙之末,古之所終也。考工記曰:「輪已庳,則于馬終古登阤也。」注曰:「終古,常也。」正謂常如登阤,無有已時。猶釋氏之言盡未來際也。

  「兩美必合」,此亦托於男女而言之。注直以君臣為說,則得其意而失其辭也。下章「孰求美而釋女」亦然。至說「豈惟是其有女」,而曰豈唯楚有忠臣,則失之遠矣。其以芳草為賢君,則又有時而得之。大率前人讀書,不先尋其綱領,故出人,得失不常,類多如此。幽昧、眩曜二語,乃原自念之辭,以為答靈氛者,亦非是。

  楚人以重午插艾於要,豈其故俗耶?

  補注以為靈氛之占,勸屈原以遠去,在異姓則可,在原則不可,故以為疑而欲再決之巫鹹也。考上文但謂舉世昏亂,無適而可,故不能無疑於氛之言耳。同姓之說,上文初無來歴,不知洪何所據而言。此亦求之太過也。

  皇,即謂百神,不必言天使也。

  升降上下,謂上君下臣者,亦繆說。

  傅說、太公、甯戚,皆巫鹹語。補注以為原語,非也。

  鶗鴂,顏師古以為子規,一名杜鵑。服虔、陸佃以為鵙,名伯勞。未知孰是。然子規以三月嗚,乃眾芳極盛之時;鵙以七月嗚,則陰氣至而眾芳歇矣。又鴂、鶤音亦相近,疑服、陸二說是。

  「莫好修之害」,二注或謂上不好用忠直,或謂下不好自修,皆非是。

  此辭之例,以香草比君子,王逸之言是矣。然屈子以世亂俗衰,人多變節,故自前章蘭芷不芳之後,乃更歎其化為惡物。至於此章,遂深責椒蘭之不可恃,以為誅首,而揭車、江離亦以次而書罪焉,蓋其所感益以深矣。初非以為實有是人而以椒蘭為名字者也。而史遷作屈原傳,乃有令尹子蘭之說,班氏古今人表又有令尹子椒之名,既因此章之語而失之,使此詞首尾橫斷,意思不活。王逸因之,又訛以為司馬子蘭、大夫子椒,而不復記其香草、臭物之論。流誤千載,遂無一人覺其非者,甚可歎也。使其果然,則又當有「子車」、「子離」、「子榝」之儔,蓋不知其幾人矣!

  化與離協,易曰:「日昃之離,不鼓缶而歌,則大耋之嗟。」則離可為力加反。又傳曰:「通其變,使民不倦。神而化之,使民宜之。」則化可為胡圭反。服賦「庚子日斜」,遷史以斜為施,此韻亦可考。

  王逸以求女為求同志,已失本指,而五臣又讀女為汝,則並其音而失之也。

  卒章瓊枝之屬,皆寓言耳,注家曲為比類,非也。

  博雅曰:「昆裔虛,赤水出其東南陬,河水出其東北陬,洋水出其西北陬,弱水出其西南陬。河水入東海,三水入南海。」後漢書注雲:「昆侖山在今肅州酒泉縣西南,山有昆侖之體,故名之」。二書之語,似得其實。水經又言昆侖去嵩高五萬里,則恐不能若是之遠,當更考之。

  待與期葉,易小象待有與之葉者,即其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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