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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卦傳(2)


  五

  《震》東《兌》西,《離》南《坎》北,因《河圖》之象,奠水、火、木金之位,則莫之與易矣。若夫《乾》《坤》者,經乎四維者也。《乾》非隅處於西北也,位於西北而交于東南;風者天之餘氣也,風莫烈於西北,而被乎東南,故《巽》為《乾》之餘,而受位於《乾》之所經。《坤》非隅處於西南也,位於西南而交于東北;山者地之委形也,山莫高於西南,而迤于東北,故《艮》為《坤》之委而受位於《坤》之所經。《震》《兌》《坎》《離》之各有其位,受職于天地,居其所而不相越。天地經水、火、金、木而運其化,故絡貫乎其間,而與《巽》《艮》合其用。《乾》《坤》非隅也,行乎四維而各適有正也。《震》《兌》《坎》《離》非正也,受《乾》《坤》之化而各司其一偏也。謂之「正」,謂之「隅」者,人之辭也。大圓普運,無往而非正也。此八方配卦之大綱也。

  夫八卦有位焉,雖天地不能不與六子同乎其有位也,昭著乎兩間者有然也。《乾》《坤》有神焉,則以六子效其神而不自為功者也,體兩間之撰則實然也。位者其體也,神者其用也。體者所以用,而必有其定體,雖無用而自立乎其位,用者用其體,而既成乎用,則無有定位而效其神。神不測,則六子之用,相成相濟而無其序。

  乃麗乎萬物而致功,則神且專有所主而為之帝,帝則周流于八方,以有序而為始終。故《易》不可以一理求者也。參觀之而各有其理,故在帝言帝,於是而萬物之生成有序,亦因之以為序焉。故曰「帝出乎《震》」,帝於《震》乎出,非謂《震》方之德為所出之帝也。

  由是以行乎《巽》而「齊」,行乎《離》而「相見」,行乎《坤》而「致養」乎地,行乎《兌》而「說」,行乎《乾》而爭功於天,行乎《坎》而「歸」,行乎《艮》而一終以更始,曆其地則致其功,逮其期則見其效,而果誰為之帝乎?

  妙萬物而麗乎物者也。或動或撓,或燥或說,或潤或止者也。故六子之神,周流於八卦,而天地則在位而為午貫之經,在神則為統同之主。妙矣哉!渾淪經緯,無所擬而不與道宜。故「神無方」者可為之方,「《易》無體」者不可為之體。同別合離,體用動靜,罔不賅存於道,而《易》妙之。惟然,則豈滯于方所者之所與知哉?

  夫《易》於象有征焉,於數有實焉,於化有權焉。擬之以其物,奠之以其位,象之征也。上生者積以生變,下生者節以成合,逆而積之,得乃知之,數之實也。徹乎數而與之為損益,行乎象而與之為盈虛,化之權也。

  擬物者必當其物,以《乾》為金,以《艮》為土,則非其物也。奠位者必安其位,位《乾》于南,位《坤》於北,則非其位也。陽可變八,而所下生者七,陰可合七,而所上生者八;《乾》生《兌》,《坤》生《艮》,則非所生矣。逆而積之而數非妄,得乃知之而數無方,而變從上起,限以其序,則無實而不可與盡變矣。徹乎數而皆在,往來無時也,而序之以天時人事之一定,則有不周矣。行乎象而皆通,帝之由出以成,閱八位而皆有功也,而限之以對待倚伏之一局,則不相通矣。

  況夫位者,資數以為實,資化以為權,而尤未可據者也。《大畜》之「天衢」,在《明夷》而為「入地」;《小過》之「西郊」,在《既濟》而為「東鄰」;《賁》無水而「濡如」,《隨》無山而「用亨」;《睽》火亢之極而「遇雨」,《巽》東南之卦而「先庚」。然則數淆而起變,化運而因時,帝之所臨,初無必然之衰王,神之所集,何有一定之險夷?故冀、代之士馬,或以強,或以弱;三塗、四岳之形勝,或以興,或以亡。天無拘方之生殺,人無據位之安危,其亦審矣。

  蓋《乾》《坤》之德具行於六子,六子各稟《乾》《坤》之撰,六子之用遍歷乎八卦,《乾》《坤》亦載六子之施,《易》之所以妙萬物而無典要,故六十四象、三百八十四變之大用顯焉。典之要之,而《易》理限於所域,此後世術數之徒所以終迷於大化也。

  不然,天無乎不覆,地無乎不載,健順之德業無乎不行,且無有於西北、西南之二隅,又何《乾》南《坤》北之足言乎?今夫天圓運於上,浩乎其無定畛也;人測之以十二次,而天非有次也。配之以十二辰者,不得已而為之驗也。局之以分野者,小道臆測之陋也。黃道密移而皆其正,昏旦日改而皆其中。《易》與天合者,可以悟矣。

  六

  天地府大用而官之,《震》《巽》《坎》《離》《艮》《兌》受材於《乾》《坤》而思肖之,繁然各有其用。故天地之間,其富矣哉!聖人受材以肖陰陽之德,陰陽之富有,皆其效法也。將繁然而盡用之乎?繁然盡用之,則純者、駁者、正者、奇者,弗擇而求肖之,必將詭而趨於不經。故有所用,有所不用;有所用以興利而不以立教,有所用以立教而不以興利。惟聖人為能擇於陰陽之粹精,故曰:「賾而不可惡,動而不可亂。」

  是故《震》雷、《巽》風、《坎》水、《離》火、《艮》山、《兌》澤,象之盛者也,他有象而不足以擬其盛也。然而《大過》《益》《升》《井》《鼎》《漸》《渙》《中孚》,則退風之功而升水於用者,乘木而觀往來之通塞,賢於風之拂散而無功也,故君子擇于《巽》而利用木也。

  《傳》曰:「雨以潤之,日以烜之。」舍水火而用雨日,日不偶月而配雨,擇之尤嚴者也。雨性足於潤,日性足於垣。乃以潤以烜,豈徒以其性之足者哉?徒以性,則水豐於雨,火烈於日矣。以者,有所施也;潤之烜之;有所麗也。施以為恩,麗以為效,則潤烜之德,水火不及雨日之用矣。何也?水火之德不勝刑,雨日之刑不勝德;雨儉于水,故鮮淪沒之害;日和於火,故無焚灼之災也。

  天地之生化消息萬物者,有以藏之,有以散之,有以止之可以弗憂其盛而難繼矣。而尤授水火以刑害之權,則萬物其傷矣乎!老氏之言曰「上善如水」,其有刑之心也夫!故言刑名者、言兵者皆祖之。然後知天地之生,聖人之德,用雨日而非用水火也。

  乃若天地之最無以為功於萬物者,莫若月焉。繼日以明,而不能廢夜作之炬;秉陰以清,而不能減暑夕之炎;照物若暴,而不能靈濡濕之氣;漾物若流,而不能津既暵之草。一盈一虛,資日而自掩其魄,類無本者。疾行交午,以爭道于陽,類不正者。特其炫潔涵空,微茫晃爍,以駘宕人之柔情,而容與適一覽之歡,見為可樂,故釋氏樂得而似之。非色非空無能無所,僅有此空明夢幻之光影,則以為「法身」,則以為「大自在」,則以為「無住之住」,以天下為遊戲之資,而納群有于生化兩無之際。然則非遊惰忘歸之夜人,亦誰與奉月以為性教之藏也哉?故其徒之覆舟、打地、燒庵、斬貓也,皆月教也。求其明且潤者而不可得,乃曰此亦一明也,亦一潤也,豈不悲乎!

  是故聖人知月非天地之用,而終不以月為用。《中孚》之四,《小畜》之五,陰中而「月望」,「月望」而陽疑,故「既雨」不能免《小畜》之凶,「匹亡」而後謝《中孚》之咎,則斟酌其功過之實,以為扶抑,其亦審矣。

  故天地之所可弗用者月也,其次則風也。佐陽以行令而不能順承以興利,則可散而不可聚。乃釋氏則又效之以為教矣,其言曰:「願風持世界。」無實於己,而但求動焉; 末之起無端,怒號之吹自己。蓋將以散之者持之,而破亡摧折之餘,其得存於兩間者能幾也,而曾足以持之不毀乎?

  是故《易》之於水火也,不用以教而用以利,用以利而尤不盡用之。斂其炎,取之於日;節其淫,取之於雨。其於風也,不用以利而用以教,用以教而尤不盡用之。或取之木,以使有實;或取之風,取其及遠而已矣。其於月也,無所取之也。故《詩》曰:「彼月而食,則惟其常。」天地之間,即無月也,而亦奚損?而或以侵陽,則害生焉。是故伐鼓責陰,而端冕請陽,貴日而賤月,則利存而教正。君子擇陰陽之德而慎用之,豈徒然哉!彼納甲之例,以月為卦體,益陋而不足錄矣。

  七

  陰陽不孤行於天地之間。其孤行者,欹危幻忽而無體,則災眚是已。行不孤,則必麗物以為質。質有融結而有才,才有衰王而有時。為之質者常也,分以為才、乘之為時者變也。常一而變萬,其一者善也,其萬者善不善俱焉者也。才純則善,雜則善不善俱;時當其才則善,不當其才則善不善俱。才與時乘者萬,其始之因陰陽之翕辟者一;善不善萬,其始之繼善以成者一。故常一而變萬,變萬而常未改一。是故《乾》《坤》六子,取諸父母男女,取諸百十有二之象,無不備焉。

  嗚呼!象之受成於陰陽,豈但此哉?而略括其征,則有如此者。大為天地而無慚,小為蟹蚌葦蓏而無損;貴為君父而非僭,賤為盜妾而非抑;美為文高而不誇,惡為臭眚毀折而不貶;利為眾長而非有缺,害為寡發耳痛而不能瘳;皆陰陽之實有而無所疑也。

  實有無疑,而昧者不測其所自始,而驚其變。以為物始於善,則善不善之雜進,何以積也?必疑此不善之所從來矣;以為始一而後不容有萬,則且疑變于萬者之始必非一也;故荀悅「三品」之說以立。其不然者,以不善之無所從來,抑且疑善所從來之無實,故釋氏之言曰:「三界惟心,萬法惟識。」如束蘆之相交,如蕉心之亡實,觸目皆非,遊心無據,乃始別求心識消亡之地,億為淨境,而斥山林瓦礫之鄉以為濁土。則甚矣,愚於疑者之狂惑以喙鳴也!

  夫天下之善,因於所繼者,勿論矣。其不善者,則飲食男女以為之端,名利以為之緣。非獨人有之,氣機之吐茹匹合,萬物之同異攻取皆是也。名虛而陽,利實而陰;飲資陽,食資陰;男體陽,女體陰。無利不養,無名不教;無飲食不生,無男女不化;若此者豈有不善者乎?才成于摶聚之無心,故融結偶偏而器駁;時行於推移之無憂,故衰王偶爭而度舛。乃其承一善以為實,中未亡而複不遠,是以聖人得以其有心有憂者裁成而輔相之。

  故瞽者非無目也,蹇者非無足也,盜之憎主非無辭也,子之誶母非無名也;梟逆而可羹,堇毒而可藥;雖凶桀之子,不能白晝無詞而刃不相知之人於都市。有所必借於善,則必有緣起子善矣。故曰:常一而變萬,變萬而未改其一也。

  是以君子于一得善焉,于萬得善不善之俱焉,而皆信以為陰陽之必有。信而不疑,則即有不善者塵起泡生於不相謀之地,坦然不驚其所從來,而因用之以盡物理。奚況山林瓦礫,一資生之利用,而忍斥之為濁乎?

  是故聖人之教,有常有變。禮樂,道其常也,有善而無惡,矩度中和而侀成不易,而一準之於《書》;《書》者,禮樂之宗也。《詩》《春秋》兼其變者,《詩》之正變,《春秋》之是非,善不善俱存,而一準之于《易》;《易》者,正變、是非之宗也。

  《鶉之奔奔》《桑中》諸篇,且有疑其錄于《國風》者矣。況于唐太子弘者,廢讀于商臣之弑,其能免於前讒而後賊也哉?天下之情,萬變而無非實者,《詩》《春秋》志之。天下之理,萬變而無非實者,《易》志之。故曰:《易》言其理,《春秋》見諸行事。是以君子格物而達變,而後可以擇善而執中。貞夫一者,所以異於執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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