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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過


  《中孚》陽之盛也,而卦皆陰;《小過》,陰之盛也,而卦皆陽。德不乘時,才不勝勢,故以《中孚》之陽履乎中,且保陰而結以信,況《小過》之陰柔,而能怙過以終乎?雖然,乘有餘而取贏,不量德而求勝,則陰恒有之而未肯戢也。

  今夫魚,陰也,故《中孚》以之;鳥,陽也,故《小過》以之。魚火屬而性沉,鳥水屬而性浮。《中孚》象《離》,《小過》象《坎》。火必麗木,依於實也,故魚投之空則死;水流於不盈之地,托於虛也,故鳥蹠乎實則擒。然陽躁而和,和者無必得之勢;陰靜而狠,狠者無思徙之心;故鳥可下而魚不可使上。火麗實而利於虛,水流虛而載於實,則情與德有相貿之殊致,以各成其利賴。而要之,上野而下室,上往而下來,上威而下恩,上施而下受,莫不以下為吉焉,是以鳥可下而魚必不可使上也。下者進,上者退,進者伸,退者屈,故陰陽亦莫不爭下以為吉。

  《中孚》之陰,《小過》之陽,皆在中而未有上下之勢。未上未下。可上可下。於是《中孚》之陰,《小過》之陽,各有欲下之情,其理勢然也。

  陽無必得之勢,陰無思徙之心。在《中孚》,而陰之欲沉,陽和而不爭,雖處極盛,僅與敦信以遂其志。幸而陰安其未上未下者,則陽坦然矣。在《小過》,則陽為《震》《艮》之主,可決陰以必下而遂其志;然陰且怙其盛滿宅中之勢,挾陽以破樊而游於虛。虛者陰之鄉,下者陽之利,背利以適非其鄉,而陽猶靡然以聽其以,以者不以者也,靡然聽其以而莫能自主。

  嗚呼!婦乘夫,子脅父,臣制君,挾以翱翔而不適有居。甚矣,陰之狠也。惟然,而陽之或「戕」或「厲」,終不能免於悲鳴矣。而乃以激天下忠臣孝子之心,懣菀憤起,而爭之以下。故極重而返,亂極而複,挾主周旋而能長保其飛揚跋扈之雄,有是理哉!逆彌甚,失彌速,見蜆消,密雲散,君子有以預知其「大吉」矣。

  夫陰陽之往復,物理誠有之,而人之於性情也亦然。性處情中,而情盛乘權,則挾性以浮游於無實之地,逐物遷流,喪其起元之貞,性亦無如之何矣。迨乎吝而失,失而悔,退憂戕敗,進處危機,則情發於中而生怨艾之音,亦中人以上之必然者。然後矯所挾以來複,性情各安其所,而終返乎其根。故曰:「人恒過,然後能改。」

  惟然,而「弋取」之勞亦甚矣。非不憚其「在穴」之難,獲者不能得也。故《震》之勳偉矣。治亂之數,止不勝止,動則興也。理欲之數,遏不勝遏,求乃得也。九三之「防」,所由不及九四之「遇」也。夫「密雲」無久冱之陰,「在穴」有得禽之理,情不敵性,邪不勝正,雖「或戕之」,大有為者之資也。以為無可奈何而安之若命,「飛鳥以凶」,尚誰咎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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