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王夫之 > 周易外傳 | 上頁 下頁


  一

  人之有生,天命之也。生者,德之成也,而亦福之事也。其莫之為而有為之者,陰陽之良各以其知能為生之主,而太和之理建立而充襲之,則皆所謂命也。

  陽主知而固有能,陰主能而固有知。太和因陰陽以為體,流行而相嬗以化,則初無垠鄂之畫絕矣。以其知建人而充之,使其虛者得以有聰明而征於實;以其能建人而充之,使其實者得以受利養而行於虛。征於實,故老耄而憶童年之聞見;行於虛,故旦起而失夙夜之飽飫。誰使之虛實相仍而知能交益者?則豈非命哉!

  然天之以知能流行於未有之地,非有期於生也。大德在生,而時乘其福,則因而建立之,因而充襲之矣。以知命之,而為五事,為九德;以能命之,而為五福,為六極。凝聚而均授之,非有後先輕重於其間,故曰:皆所謂命也。

  而二氣之方錫,人之方受,以器為承而器有大小,以時為遇而時有盈虛。器有天小,猶疾雨條風之或生或殺也;時有盈虛,猶旦日夜露之或暖或清也。則受命之有餘、不足存焉矣。有餘、不足之數,或在德,或在福,則抑以其器與其時。或勝於德而不勝於福,或勝於福而不勝於德,猶蟬、鮪之於飲食也;有時儉于德而侈于福,有時儉於福而侈於德,猶西飆之稼不成穡,而寒暑之疾能失性也。如是者,有餘、不足,皆非人所能強。非人所能強,聽命之自然,是以其所至者為所致。則君子之于《困》也,因之而已,而何有於「致命」也哉?

  夫致者,其有未至而推致之以必至也。嘗與觀於虛實之數量,則知:致德命者,有可及乎上之理;致福命者,當窮極乎下之勢;而無庸曰自然。自然無為以觀化,則是二氣之粗者能困人,而人不能知其精者以自亨也。

  請終論之。以知命者以虛。虛者此虛同於彼虛,故太空不可畫以齊、楚;以能命者以實,實者此實異於彼實,故種類不可雜以稻粱。惟其同,故一亦善,萬亦一善,乍見之心,聖人之效也,而從同以致同,由野人而上,萬不齊以至於聖人,可相因以日進,猶循虛以行,自齊至楚而無所礙。惟其異,故人差以位,位差以時,同事而殊功,同謀而殊敗也,而從異以致異,自輿台以上,萬不齊以至於天子,各如量而不溢,猶敷種以生,為稻為粱而不可移。故虛者不足而非不足,天命之性也;「善惡三品」之說,不知其同而可極於上也。實者不足則不足矣,吉凶之命也;「聖人無命」之說,不知其異而或極於下也。

  抑太和之流行無息,時可以生,器可以生,而各得其盈縮者以建生也,則福德俱而多少差焉。迨其日生而充其生,則德可充也,福不可充也。非有侈德而無侈福之謂也,非堪於德者眾而堪於福者寡也,非德貴而福賤,天以珍人而酌其豐儉也。則奚以知其充不充之殊耶?

  德肖於知,知虛而征於實;福有其能,能實而行於虛。實可以載虛,虛不可以載實。實可載虛:一壞之土,上負蒼莽而極於無垠,劂而下之,入於重淵,虛隨以至而不竭。虛不載實:容升之器,加勺而溢,擲一丸之泥於空,隨手而墜矣。故思之所極,夢寐通而鬼神告;鬼神者,命之日生者也。養之所飫,膏粱過而疢疾生;疢疾者,命之不充者也。戴淵盜也而才,華督賊也而義,德之灌注者不中已於小人。強者不可強以廉頗之善飯,羸者不可望以篯鏗之多男,福之懸絕者必原本於始生。故致而上者實任之,致而下者虛靡之也。

  由此言之,與俱生者,足不足,而上致與下致別矣。日生者,充不充,而上致於下致又別矣。故君子致德之命,致而上極於無已,而窮皎白以高明,肖其知也;致福之命,致而下極於不堪,而窮拂亂以死亡,稱其能也。故曰:「君子以致命遂志。」命致而後志可遂。君子之志,審其多寡建立充襲之數,而縕之以不遷,豈旦夕之偶激於意氣也哉?

  《困》,剛之為柔掩者,福之致下者也,不勝於器而儉于時。二、五皆以剛中者,德之致上者也,器勝之,時侈之。與生而建,日生而充,極盛而不衰,斯以致於上而無難矣。致德于高明以自旌,致福于凶危以自廣,又奚志之不遂哉!若曰「以命授人」,則勇僨而為刺客之雄,非愛身全道者之所尚,困而已矣,非必忠孝之大節,而又何死焉!

  二

  剛以柔掩,則是柔困剛矣。乃剛困而柔與俱困,何也?

  剛任求,柔任與。柔之欲與,不緩於剛之欲求,特剛以性動而情速,遂先蒙夫求之實。

  蒙其實,不得辭其名。而柔之一若前,一若卻,懸與以召剛之求,其應剛者以是,其困剛者亦以是而已矣。故未得而見可欲,既得而予以利,闓戶而致悅,虛往而實歸,皆柔才之所優也。因才為用,乃以網羅生死乎剛於膠飴之中。「酒食」也,「金車」也,「赤紱」也,不待操戈矛、固塞樹壘以絕陽之去來,而剛以困矣。然而揆諸得失名實之間,而陰已先困。

  夫隆人者先自隆也,汙人者先自汙也,逸人者先自逸也,勞人者先自勞也。陰之德專,其性則靜,專且靜,貞隨乾行而順代天工,則以配陽而利往。德之不專,散處以相感;性不能靜,畜機以相制;乘其上而縈蔽之,糾葛頻蹙,以迷陽於所不及知。夫然,則抑勞心汙下而無舒暢之一日矣。非其金車,即其酒食,非其酒食,即其赤紱,而趨日下,而術日上,苟以售其罥縛高明之技,是婦寺之情,宵人之道也,而豈不陋與!幸而陽不之覺也,借其不然,豈複有陰之餘地哉!

  抑不覺者,非陽之過也。須養於小人,退息于向晦,亦君子道之所應享。而當《困》世而不覺,則陽或過也。守其道之所應享,知而處之以愚,光大而濟之以誠,索諸明,索諸幽,洋洋乎有對天質祖之誠,則陽不覺而非不覺也,而陰之術亦窮矣。

  於是乎陰終失據,而先喪其貞。然後反事而謀之心,反心而謀之道,「動悔有悔」以為吉,則何其吉之不夙邪!而陽只守其誠而無所待悔。由是言之,器覆而無遁鼠,國亡而無不死之小人。均喪其實,獨隕其名,陽失數寡而陰失數多,則柔先自困而亦終困,豈或爽哉!

  故陽,困於人者也;陰,自困者也。困於人者生:越王幸夫椒之功而困於會稽,平原貪上黨之利而困于長平,雖中陰之餌,而貞不亡。自困者死:懷險致媚,不悔而能保其終者,終古而未之有也。故君子終不困人,而自困亦免焉。其不得已而困於人也,積精誠以保其所不及知,如二、五之享祀以承慶而受福,又孰得而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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