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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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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之為體,六來居四,自《大壯》來(以尼《乾》行),三陽聚升,欲遂不果,雖有積剛至健之才,遇險而不能不有以待之也。顧待之以「往涉大川」乎?行險阻之中而行之未順也;將待之以「飲食燕樂」乎?介將雨之際而幾恐或失也。以往涉為功者,需而不需,束濕苟且以求其成可,為申、商之術;以宴樂為務者,需以為需,守雌處錞而俟其徐清,為老、莊之旨矣。《彖》《象》義殊而適從無定,異端互托而學術以歧,君子之于《需》,將何所取哉? 則為之釋曰:險易者事也,勞逸者勢為之也。險有以為險,易有以為易;勞有所為勞,逸有所為逸。其能順行而弗失者,恃有為之主者存也。無為之主,則進以逢咎,退以失幾。主之者存,則犯波濤而不驚,坐鳴琴而不廢。 《需》所恃者何也,自《大壯》而往,九進處乎天位也。三陽之興也,浡然莫禦其上行之勢,遇四而非其類,則乍駭而阻矣。驟而視之則陰也,遍而察之則險也。故三以倉猝而入泥,初以逡巡而遠難。然陰雖來成其險,而不覺自失其尊;陽雖往離其朋,而遂以誕登其位。夫方以類聚,氣以同求。五即與四、上為體乎?然其所永好以同功者,三陽其夙侶也。入其中,履其位,操彼之生死而招我之儔伍,則孚可任而貞可恒。五之足恃以為主,決矣。 故二「有言」而「終吉」,三「寇至」而「不敗」,得主而行乎險,猶不險也。可以勞,勞則收涉川之功;可以逸,逸則逐宴樂之好。舟附水而利,雲依天以遊,此所為「光亨」而「貞吉」者爾。彼貿然無主而以《需》道行之,夫不曰需者事之賊乎?而以之飲食宴樂,則叢台、阿房所以速亡其國,劉伶、阮籍所以疾入於狂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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