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繫辭上傳第十二章


  《易》曰:「自天佑之,吉無不利。」子曰:佑者助也,天之所助者順也,人之所助者信也;履信思乎順,又以尚賢也,是以「自天佑之,吉無不利」也。

  「助」者,己用力而人輔益之之謂,明非不勞而得福也。「順」者,順乎理。「信」,循物無違也。《大有》上九在上,而為五所有,以助乎五;惟五虛中以下受群陽,而人助之,居尊位而以柔承上九,故天助之。天助之,則理得而事宜,吉無不利矣。陽剛者,君子之道,故又為「賢」。「尚」,謂五上承之也。夫子引伸爻辭,明天佑不可僥倖,惟信順以為本,尚賢以求益,乃可以獲佑也。《本義》雲:「恐是錯簡,宜在第八章之末。」

  子曰:書不盡言,言不盡意,然則聖人之意其不可見乎?子曰:聖人立象以盡意,設卦以盡情偽,繫辭焉以盡其言,變而通之以盡利,鼓之舞之以盡神。

  「書」,謂文字。「言」,口所言。言有抑揚輕重之節,在聲與氣之間,而文字不能別之。言可以著其當然,而不能曲盡其所以然;能傳其所知,而不能傳其所覺。故設問以示占者、學者,當合卦象變通鼓舞之妙,以征《繫辭》之所示,而不但求之於辭也。「象」,陰陽奇偶之畫,道之所自出,則《易》之大指不逾於此也。六畫配合而成卦,則物情之得失,見於剛柔時位矣。《繫辭》則以盡情意之可言者也。義,利之合也。卦象雖具,而變通參伍之,然後所合之義顯焉。辭雖有盡,而卦象通變之切於人事者,聖人達其意於辭中,以勸善懲惡,歆動而警戒之,則鼓舞天下之權,於辭而著,是利用出入,使民鹹用之神所寓也。如是以玩索于《易》,然後《繫辭》之得失吉凶,皆藏密之實理,而無不可盡之於書矣。夫子示人讀《易》之法,於此至為著明。自王弼有「得言忘象」之說,而後之言《易》者以己意測一端之義,不揆諸象,不以象而征辭,不會通於六爻,不合符於《彖》《象》,不上推於陰陽十二位之往來,六十四卦、三十六象之錯綜,求以見聖人之意,難矣。

  乾坤其《易》之縕邪!乾坤成列而《易》立乎其中矣。乾坤毀則無以見《易》;《易》不可見,則乾坤或幾乎息矣。(邪,以遮反。)

  「縕」,衣內絮著也,充實於中之謂。「成列」,二卦並建,而陰陽十二全備也。「毀」,滅裂之也,謂人滅裂《乾》《坤》並建之義也。「幾」,期也。「息」者,道不行不明也。《乾》《坤》各具六爻之全體大用,而卦惟六位,乃六位之中所錯綜互見者,無非此健順之德所彌綸以為其實。六位不足以容陰陽之十二,則納兩儀於六位之中,必有變有通,而成乎六十四象。明者以知來,幽者以藏往;來者以立體,往者以待用。體其全,而後知時之所趣,皆道之所麗。學《易》者不明於此,而滅裂《乾》《坤》並建之理,以詭遇於所變之象,則《姤》之一陰何自而生?《複》之一陽何自而來?《剝》之五陽歸於何所?《夬》之五陰返於何地?變通無本而禍福無端,無以見《易》矣。抑不知陰陽之盈虛往來,有變易而無生滅,有幽明而無有無,則且疑二卦之外,皆非《乾》《坤》之所固有,而《乾》《坤》有息滅之時,於是而邀利於一時,幸功於一得,則自強不息之學可廢以從時,承天時行之德可逆之以自便,德不崇而業不廣,苟且趨避于吉凶之塗,道之所以不明而不行也。《易》始於伏羲,而大明于文王。夏、商之世,《易》道中衰。《連山》《歸藏》,孔子之世猶有存者,而聖人不論,以其毀《乾》《坤》而欲見《易》也。如此,則京房八宮世應迭相為主,獎六子以與《乾》《坤》並列,秦玠《複》《姤》為小父母之說,皆所謂毀《乾》《坤》而不見《易》者也。

  此節與上下文義不相屬,蓋亦錯簡,疑在第六章之末。

  是故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

  「形而上」者:當其未形而隱然有不可逾之天則,天以之化,而人以為心之作用,形之所自生,隱而未見者也。及其形之既成而形可見,形之所可用以效其當然之能者,如車之所以可載,器之所以可盛,乃至父子之有孝慈,君臣之有忠禮,皆隱於形之中而不顯。二者則所謂當然之道也,形而上者也。「形而下」,即形之已成乎物而可見可循者也。形而上之道隱矣,乃必有其形,而後前乎所以成之者之良能著,後乎所以用之者之功效定,故謂之「形而上」,而不離乎形。道與器不相離,故卦也、辭也、象也,皆書之所著也,器也;變通以成象辭者,道也。民用器也,鼓舞以興事業者;道也,聖人之意所藏也。合道、器而盡上下之理,則聖人之意可見矣。

  化而裁之謂之變,推而行之謂之通,舉而措之天下之民謂之事業。

  此言《易》之功用,盡於象、辭變通之中也。「化」「裁」者,陰陽之迭相變易以裁其過,而使剛柔之相劑。「推」「行」者,陰陽之以類聚相長而相屬,即已著之剛柔更推而進,盡其材用也。此以形而上之道,為形之所自殊,可於器而見道者也。以其變通之義合于已成之象,而玩其所系之爻辭,舉是而措之於民用,觀其進退合離之節,以擇得失而審吉凶,則事業生焉。此以形而發生乎用之利,可即器以遇道者也。聖人作《易》之意,合上下於一貫,豈有不可見之秘藏乎!

  是故夫象,聖人有以見天下之賾而擬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謂之象;聖人有以見天下之動而觀其會通,以行其典禮,繫辭焉以斷其吉凶,是故謂之爻。

  承上文而申言之。象、辭之中,變通在焉,事業興焉。辭以顯象,象以生辭,兩者互成,而聖人作《易》之意無不達矣。

  極天下之賾者存乎卦,鼓天下之動者存乎辭,化而裁之存乎變,推而行之存乎通。

  此言學《易》者即卦象爻辭變通而盡聖人之意,以利其用也。「存」,在也,在即此以知其理也。「極」,盡也,具知事物小大險易之情狀也。六十四卦,天道、人事、物理備矣,可因是以極其賾也。「動」,興起於善也,玩其辭而勸誡之情自不容已也。「化而裁之」者,人周之於事業有所太過,則剛以節柔,柔以節剛,於卦之變而得其不滯之理。「推而行之」者,苟其所宜然,則剛益剛而不屈,柔益柔而不違,即已然之志行而進之,於卦之通而得其不窮之用也。如此,則可以盡聖人之意矣。

  神而明之,存乎其人。默而成之,不言而信,存乎德行。(行,下孟反。)

  承上而推言之。欲見聖人之意以盡《易》之理,又存乎人之德行,而非徒於象、辭求之,或不驗於民用,則歸咎於書也。《易》本天道不測之神;神、幽矣,而欲明著之於事業以征其定理,惟君子能之,非小人竊窺陰陽以謀利計功者所知也。若默喻其理,而健順之德有成象於心,不待《易》言之已及而無不實體其道,惟修德砥行者體仁合義,自與《易》契合,而信《易》言之不誣也。

  右第十二章。此章專言學《易》之事,然占《易》者亦必於化裁推行之妙,考得失而審吉凶之故;不然則亦泥辭而不驗矣。存乎人之德行,則惟君子可以筮而小人不與之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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