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繫辭上傳第二章


  聖人設卦觀象,繫辭焉而明吉凶。

  聖人謂文王、周公。「設卦觀象」,設卦畫於前而觀其成象也。「辭」者,象之義也。「吉凶」,象之所固有而所以然之理,非辭不明。「系」者,相屬而不離之謂。《彖》《爻》之辭,必因乎象之所有,即有戒占者之辭,亦因象之所當戒與其可戒而戒之。若宜正而不宜邪,則萬事萬理皆然,不待戒也。此節明《象》與《辭》所自設,為君子平居之所宜玩。

  剛柔相推,而生變化。(推,吐回反。)

  「推」,移也。陽極於九而已盈,則下移而八;陰極於六而已歉,則上移而七。「變」,陽且變而有陰之用;「化」,陰受陽化而且從陽之德也。六爻已成卦象,而所占在一爻,以剛柔之過,必且推移,故於此爻占其變化也。如《乾》之九二,且變而之陰,有《離》之象,故曰:「天下文明,剛推而柔也。」《坤》之初六,陰尚微弱,而曰「堅冰」,柔且推而剛也。《履》之六三曰「志剛」。《謙》之六五曰「侵伐」,皆有變化陰陽之義,此義例之常也。若「乾」初動而無《姤》道,《坤》初動而無《複》理,則又不可據義例為典要,在學者之知通爾。此節明變與占之所自生,為君子因動而占之所宜玩。

  是故吉凶者,得失之象也;悔吝者,憂虞之象也。

  得失,以理言,謂善不善也。「虞」,慮也。《易》不為小人謀詭至之吉凶,於其善決其吉,於其不善決其凶,無不自己求之者,示人自反,而勿僥倖勿怨尤也。「悔」者,行焉而必失,則宜憂。「吝」者,求行而不遂,則宜慮。故言「悔吝」者,以著其當憂虞也。

  變化者,進退之象也;剛柔者,晝夜之象也。

  「變」者陽之退,「化」者陰之進。進所宜進,退所宜退,則得;進而或躁或阻,退而或疑或怯,則失。卦象雖成,而當其時位,有進退之幾焉。故其得者卦雖險而可使平,其失者卦雖吉而且凶,《易》於發動之爻著其理焉。晝動夜靜,天之道,物之情也。然動不可靜,則氣浮而喪其心之所守;靜不能動,則心放而氣與俱餒。故《易》以剛柔相推之數,著其剛下生柔,柔上生剛之動幾,示人以動靜相函,如晝夜異時,而天運不息,晝必可夜,夜必可晝也。

  六爻之動,三極之道也。

  初、二,地位;三、四,人位;五、上,天位。每位必重,氣之陰陽、形之柔剛、性之仁義,交至而成乎全體大用也。然而不能皆見於用,故一時之所值、一事之所占,則道著焉。當其時,處其地,擇其進退,天之災祥,地之險易,人事之順逆因而決焉。三極得失之理,於斯顯矣。

  是故君子所居而安者,《易》之序也;所樂而玩者,《爻》之辭也。是故君子居則觀其象而玩其辭,動則觀其變而玩其占,是以自天佑之,吉無不利。

  「安」者,知其不可過而無越思。「居」者,守之以為恒度。「序」謂剛柔消長之次序。「樂」者,不驚其吉,不惡其凶。「玩」,熟求其所以然之理也。「觀象玩辭」,學《易》之事。「觀變玩占」,筮《易》之事;占亦辭之所占也。承上文而言,《易》因天道以治人事,學之以定其所守,而有事於筮,則占其時位之所宜,以慎於得失,而不忘憂虞,則進退動靜一依於理,而「自天佑之,吉無不利」矣。天者,理而已矣,得理則得天矣。比干雖死,自不與飛廉惡來同戮;夷齊雖餓,自不與頑民同遷;皆天所佑而無不利也。利者,義之和也。

  右第二章。此章及下章皆言《易》道之切於人用,居不可不學,而動不可不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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