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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巽上巽下)

  巽。小亨,利有攸往,利見大人。

  《巽》陰潛起于陽下,與《姤》《遁》同。《兌》陽盛于中而陰外,與《大壯》《夬》同。而《姤》為陰乾陽,《遁》為陽避陰,《巽》則以入為德,《大壯》戒陽之壯,《夬》獎陽以決陰,《兌》則以說為道,何也?《巽》《兌》本三畫卦之名,重而為六,不失其象。風有於喁之相因,澤有左右之並流,皆無異道,則重而為六,猶然三畫之象也。三畫之卦,天之理,物之體,形象之自然者也。相雜而六畫生,則物之變,人之用,得失之或然而不得不然者也。六畫不異於三,則用而仍如其體,《姤》《遁》《大壯》《夬》之重而有異也,則體異而用亦異也。夫天之理,物之體,陰陽柔剛,參伍以成形象,一惟其自然。陰本不以幹陽而潛起,陽亦不畏逼而欲避,陽雖盛而非恃其壯以決去乎陰,則體天體之無不善者,以肖其德而嘉與之,故《巽》以入為利,《兌》以說為貞,若夫陰遇陽而迫陽以避,陽壯而決絕乎陰,固非天地絪縕,互相屈伸以成化之道,故《姤》《遁》無相入之美,《壯》《夬》無相說之情也。

  然則《震》之陽起而動陰,與《複》《臨》義略相通;《艮》之陽上以止陰,與《剝》《觀》道略相似。《震》恐以致福,「喪貝而七日得」,《複》之理也。《艮》敦而吉。「大觀在上」「君子得輿」之象也。而異於《巽》《兌》之別於《姤》《遁》《壯》《夬》,又何也?《震》初陽起而動地下之陰,四陽出地而動地上之陰,乃以出入無疾,而相感以《臨》。《艮》三止陰而不能止,二陰又乘其上,《剝》之所以「剝膚」,止之又止而後止焉,《觀》之所以必「觀我」「觀民」,而恐志之未平,天人體用之義均也。若夫《姤》《遁》,陰乾陽而逼之,陰皆進而陽皆退;《巽》則六四居陰以順乎陽,而陽未相率以之於外;《大壯》《夬》陽連類以擯陰,亢而且消,《兌》則陽納陰於三,相說而不相拒,《巽》《兌》之與《姤》《遁》《壯》《夬》,其象異,其德異,固不可以《震》《艮》例求也。此讀《易》者之當知變通也。

  《巽》者,選具而進之謂。能慎於進則相入,故為入也。柔順修謹,欲依陽而求相入以成化,《巽》之德也。陽且樂而受之,是以「小亨」。陰雖入,而剛不失其中,剛柔相濟,往斯利矣。「大人」,謂二五剛中,德位並隆者也。選慎以入而相見,見斯利矣,陰之亨利者也。程子曰:「《兌》柔在外,用柔也;《巽》柔在內,性柔也。」《兌》,陽之為也;《巽》,陰之為也。《兌》則亨,《巽》所以小亨也。然陰固兩儀自然之體而萬物資生之用,得其正而亨而且利,亦孰非天道之正,人事之善者乎!

  《彖》曰:重巽以申命。(重,直龍反。)

  《巽》有二義,自陰而言之,則自下而柔順以入合于陽,自陽而言之,則剛得中而以柔道下施,入物而相勸勉。此以九五剛中君德為主,而六四下入起義。六四非上入,而下施者也。「重巽」者,初以柔施,而四又申之也。承剛中之道,柔以下逮,愚賤不可卒喻,申命而後能入民之隱。

  剛巽乎中正而志行,柔皆順乎剛,是以小亨,利有攸往,利見大人。

  「巽乎中正」者,不以當位得中,遂剛以臨下,而柔巽以入民,則志可喻於物,而物遵以行,故「利有攸往」:此以自上施下者言也。「柔皆順乎剛」者,慎以進而不敢幹,陰道得而就正於剛中者,其益大矣,故「小亨」而「利見大人」:此以自下順上者言也。內卦三爻皆取下順上之義,外三爻皆取上施下之義,《彖》錯言之,明其用異而道同也。

  《象》曰:隨風巽,君子以申命行事。

  《巽》之為風者,動氣者,陽氣也。陽氣聚于外,薄陰在內,陽不得入,而陰弱不相激,則陽乘動幾,往復飄聚,而鼓蕩以行焉。聚而行於此,則彼虛,陰乃乘之以入,莊周所謂「厲風濟則為虛」也,虛而陰入矣。入而和,則晴雨平,物匯昌矣。「隨風」者,前風往而後風復興之謂。飄風則不相繼,故不能終朝。相隨以不息,風之柔和者也。故莊周曰「冷風則大和」。君子之將欲興民以有事,命之,又申命;其始不迫,其繼不厭,期於入民而事以集;如風之相隨,則草皆順偃,而寒暄以漸而成。取法於此,斯無不教,不戒,慢令之三惡矣。但言「行事」,為政言也。明非言教也,若教則不憤而啟,不悱而發,喋喋然徒勞而無益也。

  初六,進退利武人之貞。

  陰起而入陽,進也;在下而柔,退也。初六陰欲入而未果,故為進退不決之象。陽為文,陰為武,陰上臨陽而欲進,故此與《履》六三皆言「武人」。武人,勇於進者,「貞」則慎於進而不妄,故得進退之宜而利。

  《象》曰「進退」,志疑也。「利武人之貞」,志治也。

  「志治」者,陰屈下以求入于陽,所以受陽之裁成而成化。武人不怙其勇而望治,慎於進以就正,故利,此所謂「利見大人」也。

  九二,巽在床下,用史巫紛若,吉無咎。

  「巽在床下」,謂初也。「史」,撰辭告神者。陰有鬼神之道焉,故用史巫。凡敵應之卦,既不相應,則以相比者為應求。陰陽相比而相求則和,遠則乖矣。故《巽》二、五吉,而三、上凶吝。初六進退維疑,在床下而不能起應乎剛。二以剛居柔。篤志下求,紛若不已,則陰可入而陰得其耦,故吉。不當位,疑有咎也,而不失其剛中之德,則無咎。

  《象》曰:紛若之吉,得中也。

  「用史巫紛若」,則疑于太屈,而剛固得中,雖求陰而不自失。

  九三,頻巽,吝。

  「頻」與顰通。三以剛居剛而不中,見陰之巽入而顰蹙以受之,不能止陰使不入,徒「吝」而已。

  《象》曰:頻巽之吝,志窮也。

  不通之謂「窮」。異端以人倫物理為火宅,而欲絕之,終不能而只以自窮,蓋若此。

  六四,悔亡,田獲三品。

  此所謂「利有攸往」也。「三品」:幹豆、賓客、充君之庖。上殺、中殺、下殺皆獲焉,是大獲也。四在上卦之下,乃施命以入下而使行事者也。國之大事,在祀與戎,而《巽》非征伐之卦,田獵以供賓祭,役民率作,故取象焉。柔以申命,下順聽之,故田而多獲。「悔亡」者,本無悔也。

  《象》曰「田獲三品」,有功也。

  申命以得人之情,則行事而有功。

  九五,貞吉悔亡,無不利,無初有終。先庚三日,後庚三日,吉。(先,息薦反。後,胡豆反。)

  九五居尊,為申命之主。禮樂征伐自上出,其正也,吉道也。「悔亡」,蓋下「無初有終」之義。無初疑於悔,有終則悔亡矣。「無不利」者,於位為宜,於德為稱,四之功,蓋五之利也。民不可與慮始;五以剛中之道率民以有為,民將疑憚,故「無初」,而終於有功,則「有終」而無不利。「庚」者,更新行事之義。故外事用剛日,而以庚為吉。「先庚三日」而告之,初六始出令也。「後庚三日」而複警以其不逮,六四申命也。於是而命無不行,事無不立矣。故備諸美辭以贊其盛。

  《象》曰:九五之吉,位正中也。

  得其位,乃能行其命。

  上九,巽在床下,喪其資斧,貞凶。

  「巽在床下」,亦謂初也。「資斧」,所以行之具也。初求入而上與之絕遠,陰陽之情既已隔絕而不通,所恃以入民之隱而勸之行者,四之申命;而命自五出,非上所制,上又亢而無下逮之情,喪其所以行者。權失而益之以驕,《詩》所謂「上帝甚蹈,勿自瘵焉」者也。

  《象》曰「巽在床下」,上窮也。「喪其資斧」,正乎凶也。

  《巽》既在床下,而高處乎上,則不相通甚矣。又不比乎四,而無恃以行,則凶者其情理之應得,而非意外之變也。此言「貞凶」別為一義,然上九亦無不正之失,特以過恃其剛正而凶,遂為應得之禍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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