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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艮下巽上)

  漸。女歸吉,利貞。

  水所潤漬曰「漸」;相近而密相入,循次以相浹之謂也。卦因《否》卦之變而立義。《否》陽上陰下,各據其所而不交。《漸》則《坤》上之陰,上乎四以相入,《乾》下之陽,下乎三而止焉,陰陽於是乎得交以消否塞,而陰之進,陽之退,以其密邇者潛移于中,易相就而徐相浹,故其卦為《漸》。《漸》以消《否》,而剛柔交,化凶為吉矣。然交道之大正者,近不必比,遠不必乖,尤必居尊而為主者,以誠相感,跡若疏而情自深。今此就近潛移,以情相洽而互相受,二之陰,五之陽,居中自如,無相就之志,則其道惟「女歸」為得而吉焉。陽下於三,男下女也。陰上於四,婦人以外為歸也。婚姻之事,地相鄰,爵相等,族相若,年相均,知聞已夙,而後媒妁以通。其事在內而不及於外。女外歸,男下達,各得其正,以漸而吉也。吉止於女歸者,君以漸道而交臣,則浸潤之小人承寵;士以漸而交友,則沉溺之損友相狎。皆非吉也。「女歸」,先言女而後言歸,女往而歸男,嫁娶之謂也;異于《歸妹》之先言歸而後言妹,為男反歸女之辭。故《漸》吉而《歸妹》凶。卦中四爻,陰陽各當其位,貞也。而功在四往者,消之位也。陰之為性,安於內而難於出外,四往而後三來,四放道以抑情而順其正,雖離群外出而不恤。二五乃以各奠其中位而無不正,則合義而利,永固其貞矣。故近而相親,未免於嫌,而要歸於善終,異于《歸妹》之瀆亂遠矣。

  《彖》曰:漸之進也,女歸吉也。進得位,往有功也。進以正,可以正邦也。

  「進」,陰進,謂六四也。《漸》之進,惟女歸為吉,有不可他用之意焉。陽上陰下,各怙其所安,陰進而後陽下之,故有女歸之義而吉。蓋雖有男下女之道,而陽剛終無先自卑屈之情,必陰先往,而後剛柔各得其位,消《否》之功,在陰之往也。雖僅為女歸之吉,而陽不亢,陰不賊,宜家之化,施于有國,亦治平之要,王化之基矣。

  其位,剛得中也。

  「其位」,猶言以位言之。九五雖以六四上進而《乾》道損,然不失其中,則位固正也,所以利貞。

  止而巽,動不窮也。

  以二體之卦德言之,有《艮》止之德,而後《巽》以入焉。居安資深而左右逢源也,《漸》之所以利也。世之為學者不知此義,滅裂躐等,而鄙盈科之進為不足學。自異端有直指人心見性之說,而陸子靜、王伯安附之,陷而必窮,動之不善宜矣。

  《象》曰:山上有木,漸,君子以居賢德善俗。

  別言「木」者,山上之風,動物而長養之,驗於木也。《艮》止以「居德」,《巽》風以「善俗」,止而不遽,入而不迫,君子體德于身,居之安而自得敷教於俗,養以善而自化,皆繇浸漸而深。《漸》者,學、誨之善術也。世豈有一言之悟而足為聖之徒,俄頃之化而令物皆善哉!異端之頓教所以惑世而誣民也。《本義》雲:「賢」字疑衍。

  初六,鴻漸於幹,小子厲,有言無咎。

  卦之諸爻,皆取象於「鴻」者,鴻飛以漸,不迫而不息也。卦爻之位,外高而內下,內陽南而外陰北。鴻自北而南曰「陽鳥」,《禹貢》所謂「陽鳥攸居」也。三自外而內,漸下向于南,鴻之來賓也,於秋冬也。四自內而外,漸上往於北,鴻之北鄉也。三陽下,則五與上有且來之勢,四陰上,則初與二有且往之勢;而固未來未往也,近者先移焉,故曰:「漸」也。曰「幹」,曰「磐」,曰「陸」,皆下也;南方之地,水石平曠之地也,陸則近於北者也。曰「木」,曰「陵」,曰「逵」,皆高也,北方水涸風高之地也。陽則漸以下,陰則漸以上,而來南之時寒,下二陰方冱之象,往北之時暑,上二陽方炎之象,其飛也密移,其往來也陰陽均,故於鴻而得天化物情漸進之理焉。暑則北,寒則南,常得中和之氣,《漸》之所以貞而利也。「幹」,水之涯也。南方水草之地,鴻之所安,進而於此,有徘徊不欲更進之情。初六柔而居下,故有其象。而柔弱為小子,時方進而遲回不敏,群將孤矣,故「厲」。四其同群而相應者,四往而初止,四不能不相責也,故「有言」。然《漸》之為道,以不迫為美,則時尚未至,姑止而待焉。安安而後能遷,故無咎。

  《象》曰:小子之厲,義無咎也。

  「小子」者,未可急於行者也。則雖以不敏而危,自循其分義。

  六二,鴻漸於磐,飲食衎衎,吉。

  「磐」,大石平而固者,鴻漸進而止于此,尤可以安矣。二柔當位而中,故有此象。「衎衎」,和樂貌。居之安則自得也,故吉。《漸》卦陰陽之交,近而相比,非交道之盛,故皆以止而不躁為吉。

  《象》曰「飲食衎衎」,不素飽也。

  飲食而吉者,豈以安居宴樂為宜乎?必有中正柔順之德,以靖共於位,則雖不急於進,而非無事而食也。以學問言之,則造以道而居安自得,非遽望有成於坐獲。

  九三,鴻漸于陸,夫征不復,婦孕不育,凶,利禦寇。

  初、二、四,鴻之漸而往也。三則其漸而來也。「陸」,中原平曠之地。鴻之南征,近南者先焉,而早至於中原矣。雖漸也,而實遽也。三,男下女;四,女外適,故為「夫婦」。陰方上交,而陽相背以下,無反顧之情,「征不復」也。「婦」雖孕,而無與恤之,「不育」也。遷之遽,交之淺,則其情不固,所以凶。卦德雖為漸進,而三、四動見於占,則未能漸。凡此類,以蓍策九、六之動而言,故與卦之全體有異,所謂「惟其時」也。三既下,無可複上之理,則與初、二合而止於內。以「禦寇」而消《否》,捐其生,不恤其家可也。剛當其位,故得有此利。

  《象》曰「夫征不復」,離群醜也。「婦孕不育」,失其道也。「利用禦寇」,順相保也。

  「醜」,類也。五上與三,同類之陽也。二陽安居,未有行志,而三遽下移,獨往不反,則雖四陰上交,而不能相聚以成生化之美,惟退而與六二相比,而二樂得之以相保,則利。

  六四,鴻漸於木,或得其桷,無咎。

  「桷」,橫枝平出如椽者。鴻趾有幕,不可木棲,惟得桷則可暫安。四就近而進,無所擇而輒往,與三同其遽動,故有此象。以其當位也,故「或得其桷」。「或」者,不必得之辭,而亦理之可得者也。陰進而往外,以順承乎五,上之剛,變而不失其正,故賢於三而無咎。

  《象》曰「或得其桷」,順以巽也。

  柔順以巽入于二陽之下,雖離群孤往而可安。

  九五,鴻漸於陵,婦三歲不孕,終莫之勝吉。(脞,音升。)

  鴻之南也,經雁門之塞,所謂「陵」也。前者已至於陸,而後者尚集于陵,居高而不遽下,得《漸》之正者也。九五居尊而得位,故有此象。「婦」謂四也。四出歸於外,五為之主,其正配也。四欲上進,五遠引而不相狎,有不即相交而「不孕」之象。不孕,不相接也。然四之情既篤,五安能終拒之哉?惟不聽其遽於求好,而漸乃相接,則《彖傳》所謂「進以正,可以正邦」者也,故不勝其吉。

  《象》曰「終莫之勝吉」,得所願也。

  連吉為文,謂不勝其吉也。「得所願」者,陰之外適,固樂得君子而事之。謔浪笑傲,莊薑不得其願,知狎昵之不可恃也。

  上九,鴻漸于陸,其羽可用為儀,吉。(陸,讀如逵。)

  「陸」,舊說以為「逵」字之訛,韻與義皆通,謂雲路也。上處至高之位,而乘巽風之上,乃翱翔雲際而不欲下之象。「羽」,所以飛者。「儀」,法也。三、四交移,以密邇之情為進退,上去之遠,止於最高而不下。蓋鴻之南也,違寒就暖,適水草稻粱之鄉,有希榮之情焉。翔雲路而不屑,君子愛身以愛道,揚雄所謂「鴻飛冥冥,弋者何篡」也。砭頑起懦,可以為百世師矣。

  《象》曰「其羽可用為儀吉」,不可亂也。

  志不降,身不辱,孰得而亂之?急於消《否》者,志士之情,三、四所以為女歸之吉。安於下而不妄者,貞人之守,初之所以雖危而免咎,尊德樂義而不輕於動者,大人之操,上九所以為法於天下。可進可退而不失其正者,君子之度,二、五所以和樂而得願。六爻異用,而各有其道,《漸》之所以利貞,而上九其尤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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