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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震下震上)

  震。亨,震來虩虩,笑言啞啞,震驚百里,不喪匕鬯。(啞,烏客反。喪,息浪反。)

  「震」,雷聲也。雷之用在聲,聲動而振起乎物也。陰性凝滯而居其所,喜於斂而憚於發,非有心于錮陽,而得其類以凝聚,則遏陽而不受施。于時為春氣方萌之際,陽欲起而陰曀於其上,陽不能散見,則聚於一而奮以求出,乃以無所待而驟發。陰愈凝,則陽愈聚以出,故雷恒發於陰雲寒雨之下,而將霽,則出之和而不震。其出而有聲也,非陽氣之聲也。兩間之見為空虛者,人目力窮於微渺而覺其虛耳,其實則絪縕之和氣,充塞而無間。陽氣既聚而銳以出,則劃破空中絪縕之氣。氣與氣相排蕩,以裂而散,於是乎有震之聲。凡聲,皆氣之為也,故雷始從地出,地中無聲,而地上有聲。陽之銳氣,既劃裂空中絪縕之氣而散之,於是陰陽之怙黨以相持者,失其黨而相和以施,故動植之物受之以發生而興起焉。陰曀之日,非無陽也,而近乎地之上,則陰之凝結也為甚。陽出而未及散,因急聚而成形,故或得物如斧如椎者焉,陰急受陽施而成於俄頃者也。萬物之生,無不以俄頃之化而成者,人特未之覺爾。故或驚以為異,而不知《震》體之固然也。其或震而殺人物者,當其出之沖也,出不擇地,而人之正而吉者,若或佑之而不與相值,此抑天理之自然。陰之受震,和則為祥,乖則戾也。

  此卦二陰凝聚於上,亢而怠於資生。陽之專氣,自下達上,破陰而直徹于其藏,以揮散停凝之氣,動陰而使不即于康。陰愈聚則陽愈專,陽愈孤則出愈烈,乃造化生物之大權,以威為恩者也,故其象為雷。而凡氣運之初撥于亂,人心之始動以興,治道之立本定而趨時急者,皆肖其德焉。凡此,皆亨道也。不待詳其所以亨,而但震動以興,則陰受震而必懼,陰知戒,則陽亨矣。

  然陰方積而在上,其勢不易動也。雖剛直銳往之氣無所阻撓,而抑豈恣睢自任者之足以震之哉?固必有竦惕而惟恐不勝之情,則震之來,陰曀也。物無不曀也,陽亦未嘗不曀也。乃陽之震陰,非傷陰也,作其惰歸,使散蔽固以受交,成資生之用也,則陽之志得,陰之功成,物之生以榮,而「笑言啞啞」,二陰之所以安於上而無憂也。

  凡雷聲之所至,其氣必搖盪,而物之有心知者必驚。雷之砉然而永者,則聞於百里,其殷殷而短者,不能百里,卦重二《震》,內卦迅起,外卦繼之以永,故百里皆驚焉。《震》道之盛者也。「匕」,以升肉於鼎而載之俎。「鬯」,秬黍釀酒以和鬱而灌者。天子、諸侯祭則親執匕載牲而奠鬯。「不喪」者,一陽初起,承《乾》而繼祚,首出以為人神之主,受天命以奠宗社也。其德則震動恪共生於心,而以振起臣民怠滯之情,交於鬼神,治於民物,莫不奮興以共贊敉寧也。《震》之為象,德本於此。

  以筮者言之,則時方不寧,而得主以不亂,雖驚懼而必暢遂,當勿憂其可懼之形聲,而但自勉于振作。以學《易》者言之,《震》《巽》者,天地大用之幾也,君子以之致用;《艮》《兌》者,天地自然融結之定體也,君子以之立體。人莫悲於心死,則非其能動,萬善不生,而惡積於不自知。欲相昵,利相困,習氣相襲以安,皆重陰凝滯之氣,閉人之生理者也。而或以因而任之,恬而安之,謂之為靜,以制其心之動,而不使出與物感,則拘守幽曖而喪其神明,偷安以自怡,始於笑言而卒於恐懼,甚哉!致虛守靜之說,以害人心至烈也!初動之幾,惻隱之心,介然發於未有思、未有為之中,則怠與欲劃然分裂,而漸散以退。繇是而羞惡、恭敬、是非之心,怵惕交集,而無一念之敢康,雞鳴而起,孳孳以集萬善,而若將不逮。其情虩虩也,則其福笑言也,其及者遠也,則其所守者定也。王道盡於無逸,聖學審於研幾。《震》之為用,賢智所以日進于高明,愚不肖所以救牿亡而違禽獸,非《艮》之徒勞而僅免於咎者所可匹矣。

  《彖》曰:震亨。

  《本義》雲「《震》有亨道」,是也。天下之能亨者,未有不自震得,而不震則必不足以自亨也。

  「震來虩虩」,恐致福也。「笑言啞啞」,後有則也。

  「恐」者,非有畏於物,使人恐者,亦非威以懾之。但專氣以出,惟恐理不勝欲,義不勝利,敬不勝怠,發憤內省,志壹氣動,而物自震其德威之道也,有則者,如其震動恪共之初幾以行之,自不違於天則。

  「震驚百里」,驚遠而懼邇也。

  所驚者及遠,而非務遠也。惟恐懼之心,不忘于幾席戶牖之間,自足以震動天下。

  出可以守宗廟社稷,以為祭主也。

  此釋「不喪匕鬯」之義。《程傳》雲:「有脫文。」「出」,言其動而不括也。凡人之情,怠荒退縮,則心之神明閉而不發,自謂能保守其身以保家、保國,不知心一閉塞,則萬物交亂於前,利欲乘之,而日以偷窳。惟使此心之幾,震動以出,而與民物之理,相為酬酢而不寧,然後中之所主,禦萬變而所守常定。孟子之以知言養氣不動其心者如此。嗣子定阼,而孽邪之黨自戢。乃保其國而為人神之主,亦此道也。卦一陽上承二陰,故有主祭之象。

  《象》曰:洊雷震,君子以恐懼修省。

  「洊」,頻仍也。君子之震,非立威以加物,亦非張皇紛擾而不寧,乃臨深履薄,不忘於心,複時加克治之功,以內省其或失,震於內,非震於外也。內卦始念之憂惕為恐懼,外卦後念之加警為修省,象洊雷之疊至。

  初九,震來虩虩,後笑言啞啞,吉。

  初九為《震》之主,故象占同《彖》。言「後」者,非此爻有笑言之喜,通二、三言之,而初已裕其理也。變亨言「吉」者,此但具吉理,待成卦而後亨通也。

  《震》初與四同,而初「吉」,四「泥」,《艮》三與上同,而三「厲」,上「吉」。蓋人心初動之幾,天性見端之良能,而動於後者,感物之餘,將流於妄。若遏欲閉邪之道,天理原不舍人欲而別為體,則當其始而遽為禁抑,則且絕人情而未得天理之正,必有非所止而強止之患,逮乎陰柔得中之後,內邪息而外未能純,乃堅守以止幾微之過,乃吉。此《震》《艮》之所以異用也。

  《象》曰「震來虩虩」,恐致福也。「笑言啞啞」,後有則也。

  「後有則」,亦通二、三言之;後之則,初定之矣。

  六二,震來厲,億喪貝,躋於九陵,勿逐,七日得。(喪,息浪反。)

  初六震來者,言其震而來也。二、三震來者,言初之來震乎己也。初與四之震,自震也。四陰之震,為陽所震也。始出之動,幾甚銳,「厲」言其嚴威之相迫也。十萬曰「億」,大也。陰主利,故曰「貝」。陽剛之來,甚銳以嚴,使陰大喪其所積,而無寧處,遠躋于至高之地,以避其銳。以雷言之,出於地上,而驅迫陰氣之絪縕者,直上而達於青霄,勢所激也。其在人心,一動于有為,而前此之懷來之蘊積者,一旦盡忘而不知其何往,亦此幾也。乃以雷言之,既震之余,陽氣漸彌漫散人於寥廓,與陰相協,則絪縕之氣仍歸其所。其在人心,震動之後,天理仍與人情而相得,則日用飲食,聲色臭味還得其所欲,而非終於枵寂,以遠乎人情。乃若天下治亂之幾,當戡亂之始,武威乍用,人民物產必有凋喪,而亂之已戡,則財固可阜,流散者可還複其所,皆「勿逐自得」之象也。逐之,則逆理數之自然,而反喪矣。「七日」,與《複》同。《震》《複》皆陽生之卦。

  《象》曰「震來厲」,乘剛也。

  二居剛柔之沖,首受震焉,故見初之威嚴,而不無自危之心,然而無庸也。

  六三,震蘇蘇,震行無眚。

  「蘇」,柔草也。「蘇蘇」,荏苒緩柔之貌。三去初遠,情漸懈散,雖受震而猶蘇蘇,柔而不可驅策也。但所居之位,本剛而居進,則固可以「震行」者。若因震以行,則「無眚」矣。蓋震之忽來,在怠緩者,見為意外之眚,而有與震俱動之情,則見其本非眚而勉於行,所謂聞雷霆而不驚也。

  《象》曰「震蘇蘇」,位不當也。

  位剛而反柔,非能因震而動者也。

  九四,震遂泥。(泥,乃計反。)

  「泥」,滯弱而不能行也。迅雷之出也甚厲,後漸蘇蘇以緩,及當將散之際,又有爆然之聲,而漸以息,不能及遠矣。九四,震後複震之象也,不出於地,而震於空,其震既妄,故不能動物而將衰。人心一動,而忽又再動,是私意起而徒使心之不寧。其于事,則漢高帝之困于平城、唐太宗之敗于高麗也。

  《象》曰「震遂泥」,未光也。

  動不以誠,私意妄作,而志不光。

  六五,震往來厲,億無喪,有事。

  前震已往,後震複來,雖若嚴厲,而威已黷,不能撓散乎陰,而陰可安於尊位,「大無喪」也。乃六五居中,非無能為者,必有所興作,以盡陰之才,而致於用以見功。不言吉者,視其事之得失而未定也。

  《象》曰「震往來厲」,危行也。其事在中,大無喪也。

  震而不已,雖無喪而行猶危,居中盡道,而有為以應之,則陰不待喪其積,而自居成物之功矣。

  上六,震索索,視矍矍,征凶。震不于其躬,於其鄰,無咎。婚媾有言。

  「震索索」,受震而神氣消沮也,「矍矍」,驚視貌。上六陰居散位,不能有為,受震而欲妄行,必失措而凶。顧其所受震者,抑有辨矣。上與四合,為外卦之體,躬之震也,初九則其鄰也。四之震乃無端之怒,可勿以為驚懼,初之震則君子之德威,不容不竦惕者。能不為四所搖而凜承乎初,則無咎矣。柔而得位,故可不至於「征凶」,而免於咎。四與上,陰陽合體,又有夫婦之象,故曰「婚媾」。不為四動而為初動,故四有相責之言,雖然,可弗恤也。

  《象》曰「震索索」,中未得也。雖凶無咎,畏鄰戒也。

  遠于陽而無興起之情,受震而自失,心不能自得矣。「戒」者,君子之以名義相警責,初九嚴厲,震以其道之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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