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王夫之 > 周易內傳 | 上頁 下頁


  (巽下坤上)

  升。元亨。用見大人勿恤,南征吉。

  自庭徂堂,曆階以上曰「升」。賓嘉之禮,主賓交相揖,迭相讓,互相升,於是乎情洽而禮成。以卦二陽讓陰以登於上,初六之陰,讓陽以登於二、三,更迭相延,從容而進,陰升陽,陽升陰,賓賓乎從容不迫。《巽》順而相應,故謂之《升》。「元亨」者,陽為初陰所升,得中而為主于內,陰為陽所升,居尊而為賓于外,陽為主而道行,故不失其德之元,而自成乎嘉之會也。「用見大人勿恤」者,陰為賓,而下應乎九二,用是以見大人,可不以陰亢陽卑為嫌也。「南」者向明之方,陰既為陽所升,則志協于陽,而柔順之道,以近光而行,其吉宜矣。《升》之為卦,本《泰》之初變陽而成,上下既交,而又得初六之陰以巽乎陽,則不以法擯陰於外,而與陰迭相讓以進,道之尤美者也。故三陰不終為小人,以初之能承陽於下,而上六雖陰之窮,猶忘軀命以進於善,則惟陽之進之也以禮,而無不順也。卦亦陰為主,而陰道之得,于斯盛矣。

  《彖》曰:柔以時升。

  待有升己者而後升焉,則升以其時矣,所謂進以禮也。

  巽而順,剛中而應,是以大亨。

  初陰升陽而成乎《巽》入,外卦受命于陽以升而成乎《坤》順,九二剛中不喪其主道,而五下應之。故大善而亨通。

  「用見大人勿恤」,有慶也。

  陰雖非位,而陽與志之應,則所遇者榮也。

  「南征吉」,志行也。

  陰受陽升,主賓道合,志無不行矣。

  《象》曰:地中生木,升,君子以順德,積小以高大。

  變風言「木」者,風生於空,無在地下之理。聖人取象,必物理之所有,非若京房之流,強合八卦五行而違其實也。「順德」,順其序也。謹于微而王事備,慎於獨而天德全,皆木生地中,日積而為喬林之象。

  蓋嘗論之,君子之于德也,期至於高明廣大之域,一也。而言學者,或從而分為二道。皆成德之功,而倚於一偏,則各有所失。或以為道本高大,而局之近小,則循末而忘本;或以為道在卑邇,而頓希乎高大,則志廣而事疏。游、夏俱承聖教,而互相非,況後世之言德性、言問學者,相爭不息乎!夫聖人之學《易》,垂訓以詔後學者,非一卦之足以該全學。各有所取而並行不悖,聖學之所以大中至正而盡乎人性之良能也。守卑邇以求漸至,是欲變彀率以使企及也。務高大而忽於微,是不待盈科而求盈溝澮也。夫君子于《易》也,取法各有其時。時者,莫能違者也。當志學之始,而致知以適道,必規恢乎極至之域。故《大學》之始,即求知止乎至善,而天之命,人之性,聖之所以達天而知化,雖未至焉,必期以為準繩,而不畏登天之難,姑孳孳于近小。及其志之已定,學之已正,然後優而柔之,馴而習之,小節必謹,細行必矜,造天地之道于夫婦之知能,立萬物之命于宮庭之顰笑,以克副乎大無外、小無間之大德。故顏子之心「三月不違仁」,而後夫子使即視聽言動以審於幾微,此非可與仲弓以下所亟言也。觀象於《升》,而「積小以高大」者,順德之事也。德豈易順者哉!有成德于心而後察於其序,序已察而後可順焉。然則子遊之舍小以求大,君子憂其德之不純,而子夏後倦於高大,固非中道而俟能者之方。故曰:「君子于《易》各有取,于學各有時。」「積小以高大」者,成德以後之功也。順也,豈初學之以自畫者所得托哉!

  初六,允升,大吉。

  「允」,誠也。初六自處於卑柔。以承陽而升之,使為主於內,讓賢能,進君子,出於至誠。故《升》德之吉,莫吉于初,群陰方升而獨屈以《巽》也。

  《象》曰「允升大吉」,上合志也。

  「上」,謂外卦三陰,居上而順應乎剛,虛中以待陽之升。本有其志,而必藉初之屈於下以承進之。初與合德,而志行焉,是以大吉。

  九二,孚乃利用禴,無咎。

  象與《萃》二同而意異。延陰以升者,三也。二處三之下,位遠于陰,雖受初之升,而不當位,無能為主,惟「孚」合乎三,乃以升陰而「利」。有孚,則位雖不當而無咎。

  《象》曰:九二之孚,有喜也。

  喜得三以成相升之美。

  九三,升虛邑。

  凡《升》之道,主賓相得以成禮,君臣相獎以成治,故升人者必自升也。九三剛得位而為進爻,以推陰而升之。陰既升,則三亦升矣。陽實陰虛,《坤》為國土。陰既升,則虛中以待陽之進,而與為治,故有「升虛邑」之象。不言其利,而固無不利矣。

  《象》曰「升虛邑」,無所疑也。

  初允之,二孚之,三陰辟門以待之,豈複有所疑沮哉!

  六四,王用亨於岐山,吉無咎。(享,與享同。)

  四非天位,而謂之「王」者,為群賢所推進,文王之象也,周公于追王后尊稱之。岐山,文王封內之山。四升而上賓於神祇;臨其上者陰也,故為地祇。登山而修祀事,雖未受命,而郊神享其德矣。于事既吉,於義亦不失諸侯祀境內山川之禮。柔順而當位,升亦其宜,固無咎也。

  《象》曰「王用亨於岐山」,順事也。

  以時升而安于侯度,其事順矣。柔當位而為退爻,讓不遽升天位,文王之道也。

  六五,貞吉,升階。

  升者至階而止,升之位也。六五為《坤》順之主,非有自尊之意,以貞而為陽所樂推,二與應而延之上升。先言「吉」,後言「升階」者,六五柔順為志,不自以升為吉也。

  《象》曰「貞吉升階」,大得志也。

  「大」謂陽也。陽本樂推五而升之;五雖貞順,而時至必升,升之者之心愜矣。

  上六,冥升,利於不息之貞。

  升者至階而止,上六尤進而往,則且即乎欲消之位,而返入幽冥,昧於《升》矣。然上之進處於高危,所以延陽而安之於內,則雖瀕於消謝,而貞志不移,此貞臣正士不以險阻危亡易其志者也。貞不息,而允合於義矣。

  《象》曰:冥升在上,消不富也。

  「不富」,陰也。「消不富」,言陰之且消,「冥升」之不利也。然君子以合義為利,當危亡之世,出身以求濟難,受高位而不辭,死亡非其所恤,文文山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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