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王夫之 > 周易內傳 | 上頁 下頁


  (兌下離上)

  睽。小事吉。

  「睽」,乖異也。中四爻皆失其位,初、上以剛強束合之,而固不親,故成乎《睽》。此卦與《噬嗑》相似,而九二以剛居中,尤為難合,故雖應而應不以理,下交而上疑,是以其爻多險異之辭焉。夫人居不安之位,而欲相與交,其志之不固,所必然也。柔靜以俟其定則自釋,剛動以制其爭則愈離,此《睽》與《解》之所繇異,道在初、上也。《睽》之于吉,難矣。「小事」者,陰事也,《周禮》所謂「陰禮」,宮中婦人之治也。前朝後市,後市為陰。近利之事,亦陰事也。宮中合諸國之媵、群姓之女,本不相親,市雜五方失居之民,亦不相信;而剛以束之,合其不合者,則吉。柔道方行,應剛而得制,故能吉焉,外此者無吉矣。

  《彖》曰:睽,火動而上,澤動而下,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

  《睽》《蹇》《解》三卦,《彖傳》釋卦皆以化跡之象言之,不詳其六爻之畫,爻辭抑又不取於此。此夫子引伸觀物,而見陰陽之有其變者,必征於兩間物化人情已然之跡,補文王、周公之所未言,而理固一致也。「動」亦以初、上二爻之陽言。二女之志不同者,二陰以居皆非位,不循其分,則志趣乖異,《兌》陰競進,而《離》安於所麗以自尊也。

  說而麗乎明,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是以小事吉。

  「說」非君子之道,而「麗乎明」,則亦察於事情矣。「柔進上行」者,與《家人》皆二陰用事之卦,而陰自二上三,自四上五,雖不當位,而漸以升,且五陰居中而志以得,故可吉。

  天地睽而其事同也,男女睽而其志通也,萬物睽而其事類也。睽之時用大矣哉!

  推言《睽》之為道,若乖而不適於用而善用之,則天地之化,人物之情理,皆可因異而得同。因其時,善其用,亦大矣哉!固非特小事之吉;而初、上之合異為同者,未為不允,故爻辭多得「無咎」,本非有咎也。「天地睽」,清濁異也。「男女睽」,剛柔異也。「萬物睽」,情形異也。「事同」謂變化生成之事。「事類」謂相聚以成一類之用,如水土合而成坯、筋漆合而成弓之類。

  《象》曰:上火下澤,睽,君子以同而異。

  火炎上,澤流下,火不熯澤,澤不息火,不相害也,而各成其用。君子之與人也,同為君子,則以異相切磋,而不雷同以相襲,故異而不傷其和;若非其類,而與之立異以明高,則水火交爭,孤立無與而危矣。善用《睽》者,用之所同,不黨也;不用之於所異,則不爭也。

  初九,悔亡,喪馬勿逐自複。見惡人,無咎。(喪,息浪反。)

  《睽》之所以為乖異者,陰亢乘剛,居尊位,處進爻,而終不自安,陽抑而承陰,志在求陽以自輔,而不順乎陰,故貌雖相應,而情固離。初之與四不相應,疑有悔,而有「喪馬」不能行之象。然此卦惟此爻為當位,上不為柔所乘,而四以同德相感,閑勒在手,不憂物之難制,故勿逐自得而悔亡。且初豈徒恃四之同志而得所禦哉?凡中四不正之爻,雖皆惡人,而剛果自任,出而見之以遏其亂,矯志裁物而自處無過,固可以閒人之邪。如狄仁傑孤立於淫穢之廷,其用大矣。《睽》以初九為功,《解》以上六為得,以剛禦乖違者,當堅立而制之於早,以柔解紛亂者,當待時而救之於終。《睽》初、《解》上,又皆得位,故《睽》初賢於上,《解》上貴于初。

  《象》曰「見惡人」,以辟咎也。(辟,必益反。)

  「辟」,除也。中四爻,咎之徒也。見之為辟除之。

  九二,遇主於巷,無咎。

  「巷」,宮中甬道。六五以柔居尊,下臨九二之剛中,心有嫌焉,不能自安於斧扆之間,以接二。二雖剛,而得中不亢,就巷以見而遇之,與之相應,此如晉文召王見之于溫,《春秋》原情而許之,故無咎。

  《象》曰「遇主於巷」,未失道也。

  當危疑之際,不失臣節。

  六三,見輿曳,其牛掣,其人天且劓,無初有終。

  《睽》之用爻,皆失其位,而三以柔居剛,志在躁進,其乖異尤甚。方急於行;下二陽,其所乘之輿也,不與之同心,則見輿之被曳,而欲急鞭其牛,乃柔不堪任,而牛又掣矣。上九見其乖躁,張弧而欲射之,三乃順而與應,於是施以髡劓之薄刑,懲其不恪,而三乃知懲,則是能改過以服善,故「無初有終」。

  《象》曰「見輿曳」,位不當也。「無初有終」,遇剛也。

  位皆不當,而獨於三言之者,陽之不當位,惟陰亢而乘其上,故被抑而屈于陰之下,以失其所。卦以陰為主,其責在陰。《家人》所以獨言「女貞」,得失不系乎陽也。五亦不當位,而免責者,居中也。「遇剛」者,上九以剛臨之,三不敢不順應。《家人》以下四卦,得失皆成乎初、上,亦可見矣。

  九四,睽孤,遇元夫,交孚,厲無咎。

  四以失位之陽,三與五乘權得中,或迫進相干,或據尊相乘,睽而孤矣。「元夫」,剛之長也。四與初相應而道合,恃之以自輔而交孚,處勢雖危,能與剛正者合志,故無咎。

  象曰:交孚無咎,志行也。

  四有不平於五之志,得初陽而志行矣。

  六五,悔亡,厥宗噬膚,往何咎!

  「厥」者,在彼之辭。「厥宗」,彼所依以為主者,謂二以初為依也。「膚」,易噬者。卦與《噬嗑》相類,故言「噬膚」,亦有嚙合之象焉。六五柔居尊而非其位,遇九二之剛,疑其傷己,而不欲下往以交,故二有不能廷見而在巷之象。乃二所依以輔其剛者,初也,則固以剛束異以為同者也。既與二志合而相入,必噬二與五使相應以不終乖,則五往而應二,抑何患焉!故無咎。

  《象》曰「厥宗噬膚」,往有慶也。

  非所期而得合,慶自外來也。

  上九,睽孤,見豕負塗,載鬼一車,先張之弧,後說之弧,匪寇婚媾,往遇雨則吉。(說,吐活反。)

  六五方以陰居尊,而上九以失位之陽寄處其上,孤矣。乃上九之志欲治《睽》,與初同道者也,故任剛而欲懲其乖異以使安,而所正應者,失位陰濁躁突之三,若豕之溷于泥塗,遍而視在下之爻,陰陽錯亂,盈車皆鬼也。於是憤其不戢,張弧而欲射之。三乃畏服,不敢為寇而求婚,因說弧以與之相應。三無異志,則陽可不爭,而陰志亦斂,若晴霾不定之宇,而得雨以解,可以吉矣。言「遇雨則吉」者,遇不遇,未可定之辭。治雜亂之道,終不如解之上六,以柔待其自散而射之,為無不利也。

  《象》曰:遇雨之吉,群疑亡也。

  雨則陰之氣泄,而陽亦舒矣。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