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王夫之 > 周易內傳 | 上頁 下頁


  (離下離上)

  離。利貞亨,畜牝牛,吉。

  陰本柔暗,而附麗乎陽以得居乎中,則質之內斂者,固而發於外者,足以及物,故其化為火。火之氣,日在兩間,不形而托於虛,麗於木而炎以成熟,光以照耀,乃成乎用。外景者,陽之發也,陰固在內者也。得所利以成其用,則「利」,居得其所而正,則「貞」;能知所附麗而得中,美不必自己,而大美歸焉,則「亨」,皆言陰也。「畜」,聚而養之也。「牝牛」,順之至者,謂陰也。畜,陽畜之也。陽任于外,以為陰所麗,以保陰而使不濫,則成陰之美而陰信任之,故「吉」,言陽吉也。陰靜正居中,任陽以發舒其美;陽盡其才以施光暉於上下,而保陰以成不動之化,兩善之道也。人君虛順以任賢,而化隆俗美,天下文明,此成王附麗周公以興禮樂,而周公養沖人之德,以成大勳之道也。其在學者,虛中遜志,常若不足,而博學多通,強行不倦,則文著而道明,亦此理焉。反是者,剛愎中據,而溺於私利,《坎》之所以陷與!

  《彖》曰:離,麗也。日月麗乎天,百穀草木麗乎地,重明以麗乎正,乃化成天下。(麗,呂支反,「麗乎地」地字,從《集解》本。)

  此廣言「麗」之義,以贊卦德也。麗者,依質而生文之謂。日月附天氣以運,百穀草木依地德以榮,未有無所麗而能奠其位,發其美者也。《離》之德重明,而惟柔中以麗乎剛之正,故明不息。人君以此道,不據尊以孤立,而行依乎道,治依乎賢,則禮樂文章效大美於天下,而化成矣。

  柔麗乎中正,故亨,是以「畜牝牛吉」也。

  柔而麗乎剛之正,則奠位乎中,而自通天下之志,故君道以之而亨。上既虛己以任賢,則賢者亦盡其發揮,而道行志得,無疑沮之憂,惟盡其才以養君於善,順而吉矣。

  《象》曰:明兩作,離,大人以繼明照于四方。

  「明」謂日也。不取象於火,而取象於日者,火相迫則在上者滅,若其已息而更然,有異火矣。日則今日已入地,明旦複出,不改其故。言「兩作」者,以卦體言爾,實則相續無窮也。「大人」,德位俱尊之稱。非其德,無其位,施明不已,則文有餘而實不足。惟大人德盛而道在。「照四方」,事日變,道日新,明不繼,則自以為無不知明,無不處當,而固有不明不當者矣。求人之情,通物之理,豈有窮哉!

  初九,履錯然,敬之,無咎。

  「履」,始踐其境也。「錯然」,經緯相間、文采雜陳之貌。《離》體已成,而初九動於其下,忽睹此物理錯陳之大觀,以剛而有為之才,為二所任,則為物所眩而急於自見,咎道也。乃位在潛退,有敬慎而不敢嘗試之心焉,所以無咎。

  《象》曰:履錯之敬,以辟咎也。(辟,必益反。)

  剛明可試,而急於自見,則咎。敬慎以辟除之,乃可以無浮明不終之害。婁敬脫挽輅,馬周被召於逆旅,為時所倚重,驟著其聰明以求飾治道,而一用不能再用,終以不顯。太祖善解縉庖西之書而不用,使老其才,教以敬也,惜乎縉之不自知敬也。

  六二,黃離,元吉。

  「黃」之為色,近白而不皎,近赤而不炫,與青黑居而不相掩,能酌文質之中,以麗物采而發其文者也。「元吉」,吉於始也。

  水之相承,源險而流平。火之相繼,始盛而終燼。故《坎》道盛於五,《離》道盛於二。人之有明,待後念之覺者;牿亡之餘,僅存之夜氣,終不可恃也。若昭質之未虧者,一念初發,中道燦然於中,自能虛以受天下之善,而不蔽於固陋;迨其已知,更求察焉,則感於情偽而利害生,私意起,其所明者非其明矣。故愚嘗有言,庸人後念賢於前念,君子初幾明於後幾。天理在人心之中,一麗乎正,而天下之大美全體存焉,夫子所以譏季孫之三思也。其在治天下之理,則開創之始,天子居中而麗乎剛明之賢,以盡其才,則政教修明而中和極。建若中葉以後,更求明焉,雖虛己任賢,論治極詳,且有如宋神宗之只以召亂者。此六二之吉,所為吉以元也。占者得此,當以始念之虛明為正。

  《象》曰「黃離元吉」,得中道也。

  二、五皆中,而二得其道矣。

  九三,日昃之離,不鼓缶而歌,則大耋之嗟,凶。

  九三以剛居剛,而為進爻,前明垂盡,不能安命自逸,而懷忿忮以與繼起爭勝,不克則嗟,所謂日暮途窮、倒行逆施者也。生死者屈伸也,樂以忘憂,惟知此也。衛武公耄而好學,非自勞也,有一日之生,則盡一日之道,善吾生者,善吾死也,樂在其中矣。「大耋之嗟」,豈以憂道哉!富貴利達,名譽妻子之不忍忘而已。馬援跂足于武溪,卒以召光武之疑怒而致凶,況其下焉者乎!

  《象》曰「日昃之離」,何可久也!

  知不可久,則鼓缶而歌可矣。少而不勤,老而不逸,謂之下愚。

  九四,突如其來如,焚如、死如、棄如。

  前明甫謝,餘照猶存,而失位之剛遽起而乘之,羿、莽是也。占此者,小人雖盛,可勿以為憂。

  《象》曰「突如其來如」,無所容也。

  前明之餘焰,猶足以灼始然之浮火而滅之。

  六五,出涕沱若,戚嗟若,吉。

  後明繼前明而興,以柔道居尊,高宗宅憂而三年不言,成王即政而嬛嬛在疚,盡仁孝以慕先烈,知艱難而戒臣工,商、周之所以複明也。

  《象》曰:六五之吉,離王公也。

  「離」,謂麗乎其位也。仰承先烈,而欲嗣其耿光,非憂危以處之,不勝其任矣。元祐諸賢,輔其君以解熙、豐之政而求快一時,無惻怛不得已之情,未能無過。若曹丕定嗣而抱辛毗以稱快,魏之不長,婦人知之矣。此專為嗣君而言。然君子守先待後,亦可以此通之。

  上九,王用出征,有嘉折首,獲匪其醜,無咎。

  「王用」,王命之也。「有嘉」,歎美其功之辭。「折首」,罪人斯得也。俘馘生死皆曰「獲」。「醜」,小類。「獲匪其醜」,脅從罔治也。當嗣王之初,必且有不軌之奸,乘之妄動,六五之憂危所以不釋也。上九為五所附麗以求明者,而在外,蓋胤後徂征,周公東征之象。誅其首惡而兵刑不濫,雖剛過而疑於亢,實所不得而辭。僅言「無咎」者,所謂周公且有過也。

  《象》曰「王用出征」,以正邦也。

  言非窮兵黷武,以天下未定,不容不正也。孟子承先聖而懼,辟邪說以正人心,「歸斯受之」,亦此二爻之義。讀《易》者以義類求之,無不可占,無不可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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