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王夫之 > 周易內傳 | 上頁 下頁


  (震下坤上)

  複。亨,出入無疾,朋來無咎。反復其道,七日來複,利有攸往。

  還歸其故曰「複」。一陽初生於積陰之下,而謂之複者,陰陽之撰各六,其位亦十有二,半隱半見,見者為明,而非忽有,隱者為幽,而非竟無,天道人事,無不皆然,體之充實,所謂誠也。十二位之陰陽,隱見各半,其發用者,皆其見而明者也。時所偶值,情所偶動,事所偶起,天運之循環,事物之往來,人心之應感,當其際而發見。故聖人設筮以察其事,會情理之相赴,而用其固有之理,行其固然之素位,所謂幾也。幾者,誠之幾也,非無其誠而可有其幾也。是則爻見於位者,皆反其故居,而非無端之忽至矣。

  然《姤》一陰下見,不可謂之複者,陽位乎明,陰位乎幽,陽以發,陰以居,道之大經也,則六位本皆陽位,陰有時踐其位,而固非其位,故陽曰「複」,而陰不可曰「複」。且初、三、五,本陽位也,積陰猶盛,而陽起于初,得其所居,亦有複之義焉。

  陽一出而歸其故居,則不可複禦,陰得主而樂受其化,故「亨」。自幽而出見曰「出」;入乎積陰之下,而上與陰相感曰「入」。「疾」,患也。一陽初發,為天心始見之幾,致一無雜,出無疾也;一陽以感群陰,陰雖暗昧,而必資陽以成化,情所必順,入無疾也。「朋」,謂五陰相連而為黨也。「來」,下相接也。陰猶極盛,疑有咎焉,而陽震起於下,以受陰而入與為主,則朋陰之來,非以相難,而以相就,固無咎也。

  以人事言之,在事功,則王者不易民而治,而聖作于創業之始,多士多方,雖繁有其徒,皆撫之以消其疑貳;在學術,則君子不絕欲以處,而仁發於隱微之動,聲色臭味,雖交與為感,皆應之以得其所安,不患朋之來,而特在初幾之貞一爾。

  「反復其道」者,言有反有複者,其道也。誠之所固有,幾之所必動也。七者,少陽之數。數極於六,不可複減,必上生至於七,而陽複萌也。天道之固然,即人事之大順。繇此以往,愈引愈出,而陽益生,皆一陽震起之功也。率此而推行之,世無不可治,而人無不可為堯舜也。

  《彖》曰:複亨,剛反。

  《複》之亨,以剛之反於位也。

  動而以順行,是以「出入無疾,朋來無咎」。

  以動而行乎順之中,則於己無患其孤,而物雖賾,不足以相礙。故特患其不動耳,無憂物之不順也。

  「反復其道,七日來複」,天行也。

  天之運行恒半隱半見。日過一度,周而複出於地,於此可想陰陽具足,屈伸于幽明,而非有無也。「七日」者,數極則反之大概。舊說謂自《姤》至《複》,于《易》卦、天數俱不合,今不從之。

  「利有攸往」,剛長也。(長,知雨反。)

  不動則漸向於消,動則必長。往而進焉,繼起之善,相因必至,故雖一陽乍生,而可謂之長。

  複其見天地之心乎!

  此推全體大用而言之,則作聖合天之功,於《複》而可見也。人之所以生者,非天地之心乎?見之而後可以知生;知生而後可以體天地之德;體德而後可以達化。知生者,知性者也。知性而後可以善用吾情;知用吾情,而後可以動物。故聖功雖謹於下學,而必以「見天地之心」為入德之門。天地之心不易見,於吾心之複幾見之爾。天地無心而成化,而資始資生於形氣方營之際,若有所必然而不容已者,擬之於人,則心也。

  乃異端執天地之體以為心,見其窅然而空、塊然而靜,謂之自然,謂之虛靜,謂之常寂光,謂之大圓鏡,則是執一嗒然交喪、頑而不靈之體以為天地之心,而欲效法之。夫天清地寧,恒靜處其域而不動,人所目視耳聽而謂其固然者也。若其忽然而感,忽然而合,神非形而使有形,形非神而使有神,其靈警應機,鼓之蕩之於無聲無臭之中,人不得而見也。乃因其耳目之官有所窘塞,遂不信其妙用之所自生,異端之愚,莫甚於此。而又從為之說,曰:「此妄也,不動者其真也。」則以惑世誣民,而為天地之所棄,久矣。

  故所貴於靜者,以動之已亟,則流於偏而忘其全,故不如息動而使不流,而動豈可終息也哉!使終息之,而槁木死灰之下,心已喪盡。心喪而形存,莊周所謂「雖謂之不死也,奚益」,而不知自陷其中也。程子曰:「先儒皆以靜為見天地之心,不知動之端乃天地之心。」非知道孰能識之!卓哉其言之乎!

  自人而言之,耳目口體與聲色臭味,皆立於天地之間,物自為物,己自為己,各靜止其域而不相攝,乃至君臣、父子、兄弟、夫婦,各自為體而無能相動,則死是已。其未死而或流於利欲者,非心也。耳目口體之微明浮動於外,習見習聞,相引以如馳,而反諸其退藏之地,則固頑靜而不興者也。陽之動也,一念之幾微發于俄頃,於人情物理之遝至,而知物之與我相貫通者不容不辨其理,耳目口體之應乎心者不容於掩抑,所謂惻隱之心是已。惻者,旁發於物感相蒙之下;隱者,微動而不可以名言舉似,如痛癢之自知,人莫能喻也。此幾之動,利害不能搖,好惡不能違,生死不能亂,為體微而為用至大;擴而充之,則忠孝友恭、禮樂刑政,皆利於攸往而莫之能禦。則夫天地之所以行四時、生百物,亙古今而不息者,皆此動之一幾,相續不舍,而非窅然而清、塊然而寧之為天地也,審矣。

  邵子之詩曰:「一陽初動處,萬物未生時」,其言逆矣。萬物未生處,一陽初動時,乃天地之心也。然非特此也。萬物已生,而一陽之初起,猶相繼而微動也。又曰「玄酒味方淡」,是得半之說也。淡可以生五味,非舍五味而求其淡也。又曰「大音聲正希」,則愈非矣。希聲者,聲之餘也,是《剝》上之一陽也。金聲而後玉振之,帝出乎《震》,聲非希也,限於耳官之不聞而謂之希也。其曰「天心無轉移」,則顯與「反復其道」之旨相違矣。天地之心,無一息而不動,無一息而非複,不怙其已然,不聽其自然。故其於人也為不忍之心,欲姑置之以自息於靜,而不容已。而豈大死涅槃、歸根覆命、無轉無移之邪說所得與知哉!是則耳目口體止其官,人倫物理靜處其所,而必以此心惻然悱然,欲罷不能之初幾,為體天地之心而不昧。自其不流於物也,則可謂之靜,而固非淡味希聲以求避咎也。

  是心也,發于智之端,則為好學;發於仁之端,則為力行;發於勇之端,則為知恥;其實一也。陽,剛之初動者也;晦之所以明,亂之所以治,人欲繁興而天理流行乎中,皆此也。一念之動,以剛直擴充之,而與天地合其德矣,則「出入無疾,朋來無咎」,而攸往皆利。故曰:「作聖合天之功在下學,而必於此見之也。」

  《象》曰:雷在地中,複,先王以至日閉關,商旅不行,後不省方。

  「至日」,冬至也。「後」,謂諸侯。「省方」,行野而省民事也。雷在地中,動于內以自治,而未震乎物。民以治其家,君以治其朝,而無外事焉,所以反身自治而立本也。言「至日」者,自至日為始,盡乎一冬之辭。若雲但此一日,則商旅暫留於逆旅,愈羈縻而不寧;後之省方,豈旦出暮歸,而但此一日之不行乎?民則至日以後,寒極而息,以養老慈幼,而勤修家務,後則息民於野,而修明政事,俟始和而頒行之,皆動於地中之象也。

  自京房卦氣之說,以冬至一日當《複》之初爻,限十二卦為十二月之氣,拘蔽天地之化於十二卦之中,既無以安措餘卦,則又強以六日一爻文致之,說愈不通。使其果然,則冬至後之六日,何以為「迷複之凶」邪?又雲「七日來複,自《姤》數之」,則十二日而卦變盡,又自相戾背矣。以冬至一日閉關為義,謂應時令,《觀》值八月,陰氣方盛,又何以獨宜「省方」,《姤》當夏至陰生,又何宜「施命」哉?天之有四時十二中氣,自其化之一端,而八卦之重為六十四卦,又別為一道,相錯而各成其理,並行而不相襲,自不相背,造化之神所以有恆而不可測也。京房者何足以知此哉!其說行,而魏伯陽竊之以為養生之術,又下而流為爐火,彼家之妖妄,故不可以不辨。

  初九,不遠複,無只悔,元吉。

  「不遠」,速而近也。「只」,語助詞,言不至於悔也。初爻為筮之始畫,一成象而陽即見,故曰「不遠」。推之於心德,一念初動,即此而察識擴充之,則條理皆自此而順成,不至於過而有悔,此《乾》元剛健之初幾,以具眾理,應萬事,而皆吉矣。

  《象》曰:不遠之複,以修身也。

  「身」者,最其不遠者也。乃動而出以應物,得失休咎,聽之物而莫能自必,雖刻意求善,而悔亦多矣。何也?待物感而始生其心,後念之明,非本心之至善也。方一起念之初,毀譽吉凶,皆無所施其逆億,而但覺身之不修,無以自安,則言無過言,行無過行,卓然有以自立矣。以誠之幾,禦官骸嗜欲而使之順,則所謂「為仁繇己」「不下帶而道存」也。

  六二,休複,吉。

  人依樹蔭以息曰「休」。六二柔而得中,下近于陽,樂依其複,所謂「友其士之仁者」,與吉人居,則吉矣。

  《象》曰:休複之吉,以下仁也。

  屈意而樂親之曰「下」。不遠複以修身,仁人也。下與之依,故吉。凡陰居陽上,類以乘剛為咎,此獨言下而非乘者,一陽下動,以資始之德震動群陰,非陰之敢乘,而五陰順序以聽其出入,無相離以相亢,靜以待動,其德不悖也。《易》之不可以典要求也,類然。

  六三,頻複,厲無咎。

  「頻」與「瀕」通,字從涉、從頁,隸文省水爾,近而未即親之辭。六三去初較遠,不能如二之下仁,而與《震》為體,進而臨乎外卦,其於《複》道不遠矣。然必嚴厲自持,不與上六相應,而後「無咎」。以柔居剛,非一於柔者,故可有「厲」之象焉。

  《象》曰:頻複之厲,義無咎也。

  義不得與陰相昵,而上應「迷複」也。

  六四,中行獨複。

  就五陰而言之,四為中矣。處上下四陰之中,四陰環拱,欲奉之為主,幾於不能自拔。乃柔而得位,又為退爻,舍同類而下應乎初,樂聽其複。不言吉者,卓然信道,非以謀利計功,不期乎吉者也。

  《象》曰「中行獨複」,以從道也。

  初之德仁,而又其正應,道所宜從也。

  六五,敦複,無悔。

  六五居尊位,疑可以與陽相亢,不聽其複,乃為《坤》之主,厚重自持,則陽方長而己不拒,靜以聽動,無悔之道也。

  《象》曰「敦複無悔」,中以自考也。

  「考」,省察也。位雖居中,而度德相時,自省其不足,而順靜以退聽,熟審於貞邪以待治,何後悔之有!

  上六,迷複,凶有災眚。用行師,終有大敗,以其國君凶,至於十年不克征。

  四處群陰之中而退聽,五履至尊之位而大順,皆不禁陽之來複。上六遠陽已甚,恃其荒遠,欲為群陰之長,亢而不屈,不度德,不相時,迷而凶矣。初方奮起,震群陰而施化,朋來無咎,固無所猜疑於上六而懲創之。而上六既反天道,人不致討,天且降以水旱之災,薄蝕之眚,乃亢極而無自戢之情,怙其陰險,複行師以與初爭勝敗,師喪而命之不保,必矣。上六非天子之位,故稱國君,諸侯之負固不服者也。「至於十年不克征」,謂初九蕩平之難也。隗囂死而隴右不下,陳友諒殪而武昌未平,其象也。以學者之治身心言之:仁之複也,物欲之感皆順乎理,而余習存於幾微,不易消除,非義精仁熟,仍留未去,故程子有「見獵心喜」之歡,克之之難如此,特為初九重戒之。

  《象》曰:迷複之凶,反君道也。

  非君道而欲為之君,群陰且不從,況陽之震起者乎!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