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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離下艮上)

  賁。亨,小利有攸往。

  天地之大文,易知簡能,而天下之理得。故純《乾》純《坤》並建以立《易》體,而陰陽剛柔各成其能;上清下寧,晝日夕月,水融山結,動行植止,不待配合而大美自昭著於兩間。聖人體天之不貳以為德之純,極變蕃之用而皆貞夫一,而盛德之光暉,自足以經緯乎萬物。若其疑此之有餘,憂彼之不足,一剛而即閑以一柔,組五色以成章,調五味以致和,美不足而務飾之,飾有餘則誠愈不足矣。詞賦,小技耳。司馬相如非知道者,且以一經一緯、一宮一商為非賦心之所存,況君子以建中和之極者乎!

  《賁》之為卦,一陽甫立,即間以一陰,至於五而又改其常度,一陰而間以一陽,萋斐以成貝錦,人為之巧畢盡,陰陽之變至此極矣,是不足與於天地之大文,而徒為賁飾也。陽為性,為德,陰為情,為養。以陰文陽,則合乎人情而可亨;以陽文陰,則雖順人情以往,而緣飾之以不詭於道,則「小利有攸往」。「小」謂陰也。雖亨雖利,非大始自然之美利,而不足於貞。《彖》於四德,有亨利而無元貞。夫子筮得《賁》而懼,以此也夫!

  《彖》曰:賁亨,柔來而文剛,故亨。分剛上而文柔,故小利有攸往。

  「《賁》亨」,言《賁》之所以亨者,陽之亨,「小利有攸往」,陰之利,非陽之利也。自上接下「來」。一陽之上,一陰即至,以相錯而文之。陽道本質實而剛正,陽甫動而陰即來,虛柔以適於人情,剛不戾物,而貴賤靈蠢皆樂觀而就之,陽道亨矣。「分」謂《泰》之變,從三陽之中,分而往上也。柔在上而易流,或至泥於情欲而違於理;剛舍中位,離其類而上,以止陰之過,則聲色臭味皆有節而不拂于理,陰之往乃以利焉。「文剛」以宣陽于有餘,「文柔」以節陰之不足,斯亦天理之節文,而止於亨利者。君子之道,時行時止,即質即文,而斤斤然周密調停,以求合於人情事理,則抑末而非本也。

  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

  《本義》雲:「先儒說『天文』上當有『剛柔交錯』四字。」愚按:其為闕文無疑,但未定其為「剛柔交錯」否耳。此言天道人情,故有《賁》之理勢也。「文明」者,《離》一陰內涵,二陽外見,有文而必著於外。「止」者,《艮》陰長而陽限其上,有所限而不能逾也。人之有情必宣,有志欲見,而風氣各殊,止於其所,習而不遷,此古今之異趣,五方之別俗,智愚之殊致,各有其美,犁然別白,而自止其所安,均為人文而相雜以成章者也。《賁》之文飾,非天地自然易簡之大美,然天人亦固有之,所以陰陽之變必有《賁》也。

  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

  此言聖人用《賁》之道也。剛柔雜糅,交錯以致飾,既為天道人情之所固有,聖人觀而知其必然,而所以用之者,則不因天之變而易其純一之道,不隨人之變而傷其道一風同之至治。故天人雖《賁》,而聖人之治教自純。天合四時而一致,而當寒暑相授之際,則一雨一霽,一溫一涼,與夫日月五緯之交錯于黃道內外,聖人觀而察之,以審時之變,節宣以行政令,乃以當變而不失其常。人之風氣習尚,粲然殊致,而各據其所安;聖人觀風施化,因其所長,濟其所短,不違其剛柔之則,而反之於純。自非聖人,因《賁》而與之俱《賁》,則隨化以流,而與人爭美於小節,《賁》之所以可懼也。夫子既釋《彖》義,而引伸以言。《賁》雖非大美之道,而聖人善用之,則治教資焉,特非大賢以下所可庶幾耳。

  《象》曰:山下有火,賁,君子以明庶政,無敢折獄。

  「山下有火」,明有所止;不及高遠而照近,則纖悉皆見。「庶政」,事物之小者,如《周官》翨、庶、赤犮、服不之類,明察其理,而制為法以授有司,使詳盡而不敢欺。「無敢折獄」者,赦小過,而得情勿喜,以矜全民命也。使飾法以文致之,則人無以自容矣。《大象》皆取法卦德之美,獨於《賁》《夬》二卦有戒辭焉。智、仁、勇皆天德,而非仁以為之本,則智傷於察,勇傷於傲,自恃為德而以損天下,故君子慎德,尤於此致警焉。

  初九,賁其趾,舍車而徒。

  初九以剛居下,介然獨立,二來飾己,而己無所施飾於人,則修其踐履,淡泊明志,雖錫以車,不受而安於徒步。《禮》:「大夫不徒行。」

  《象》曰「舍車而徒」,義弗乘也。

  非無飾己者,以方在潛處,義不得邀賁以為榮。

  六二,賁其須。

  《賁》有頤之象。「須」,繞頤而生者也。二以陰飾初、三之陽,三亦以陽飾二,上下交受飾焉。飾于物而徒為美觀,其為文也抑末矣。

  《象》曰「賁其須」,與上興也。

  「上」,謂九三。「興」,動也。二與初猶為交飾,於三則受飾而已。柔不能自明,因陽而顯,則亦隨物而動爾。

  九三,賁如濡如,永貞吉。

  三下飾二而上飾四,二、四亦交飾乎三;陰有潤物之能而未免於相染,故有「濡如」之象,必「永貞」而後吉。所以可有「永貞」之吉者,以陽剛得位,即受其潤,而可不受其染。若六二雖當位,而柔之文剛,徇情貶道,以取悅于人為美,不如剛之文柔,以道飾情為有節也。

  《象》曰:永貞之吉,終莫之陵也。

  柔而資飾於人,則物必陵之。剛雖與柔交飾,自可不失其正,陰其能陵之哉!

  六四,賁如皤如,白馬翰如,匪寇婚媾。

  「皤」,老人發白貌,無文者也。「翰如」,疾走如飛也。《賁》卦俱陰陽交錯,而四承六五,純而不雜,雖下飾三而「賁如」,上固無飾於五而「皤如」也。言「白馬」者,五無所施飾於四,以素相接也。「翰如」,五疾走以合於四也。於陰陽雜糅之世,初得此相承之爻,故相就速也。五受飾於上而不我飾,故疑於為寇,而同類相求,保其貞素,則固與相和合矣。非陰陽交而言「婚媾」者,相錯之世,則以合德為相好也。

  《象》曰:六四當位,疑也。「匪寇婚媾」,終無尤也。

  自四以下,陰陽各得其位以相飾,至於四,而所望於五者,陽之來飾;乃五與上交飾,而于四則兩陰相若,無所於賁,四之所以疑為寇也。既相比合,以留未散之朴,又何尤焉!

  六五,賁於丘園,束帛戔戔,吝終吉。

  「戔戔」,帛幅狹小貌。「邱園」,抱道隱居之地。六五居中靜正,有其德而上賁之,欲其抒所藏以光濟於下,而五柔退無外飾之情,儉以待物,故吝。然時方競於交飾之文,文有餘則誠不足,固不如敦尚儉德者之安吉也。

  《象》曰:六五之吉,有喜也。

  樂其道,則物自宜之。

  上九,白賁,無咎。

  上分剛以文柔,而不受物之賁,蓋率其誠素,以節柔之太過,而無求榮之心者也。雖不得位,固無咎。

  《象》曰「白賁無咎」,上得志也。

  居上則身處事外,得行其志,不借外物之相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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