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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坤下巽上)

  觀。盥而不薦,有孚顒若。(觀音灌,「觀盥」「大觀」「觀天」「上觀」「觀民也」之觀,並同。)

  可觀之謂「觀」,以儀象示人,而為人所觀也。闕門懸法之樓曰觀,此卦有其象焉。可瞻而不可玩,飭於己而不瀆於人之謂也。此卦四陰浸長,二陽將消,而九五不失其尊以臨乎下。于斯時也,抑之而不能,避之而不可,惟居高而不自媟,正位以俯待之,則群陰瞻望尊嚴而不敢逼。「盥」者,將獻而先濯手,獻之始也。「薦」者,已奠爵而後薦俎,獻之餘也。以陽接陰,以明臨幽,以人事鬼之道,故取象於祭焉。既獻而薦,人之事鬼,禮交而情狎,過此以往,酬酢交作,則愈狎矣。惟未獻之先,主人自盡其誠敬而不與鬼相瀆,則其孚于神者威儀盛大而有不可幹之象。以此格幽,自能感之,而不在爵俎之紛拿也。

  陽之僅存於位,而以俯臨乎陰,人君於民情紛起之際,君子于小人群起之日,中國于夷狄蠢動之時,皆惟自立矩範,不期感化,而自不敢異志。若其不然,競與相爭,褻與相昵,自失其可觀之德威,未有不反為其所淩者也。然豈徒位之足據哉!言必忠信,行必篤敬,動必莊蒞,確然端己而有威可畏,有儀可象,有禮可敬,有義可服,顒若其大正,而後可使方長之陰,潛消其侵陵,而樂觀其令儀。裴度所謂韓弘輿疾討賊,承宗斂手削地,非有以制其死命而自服,亦此意也。君子之處亂世,陰邪方長,未嘗不欲相忮害,而靜正剛嚴,彼且無從施其干犯而瞻仰之,乃以愛身而愛道,蓋亦若此。德威在己而不在物,存仁存禮,而不憂橫逆之至,率其素履,非以避禍而邀福,而遠恥遠辱之道存焉矣。

  《彖》曰:大觀在上,順而巽,中正以觀天下。

  「大」謂陽也。陽居五、上,以不媟於下,則陰且順而巽之,以觀其光。所以能然者,惟其履中而剛正,不失其可為儀象者,於天下也。

  「觀盥而不薦,有孚顒若」,下觀而化也。(「下觀」之觀,平聲。)

  「下觀」,有其觀則人觀之也。「不薦」則不瀆,「顒若」則德威盛於躬。以此道臨天下,陰邪自斂而順化,故四陰皆仰觀。

  觀,天之神道,而四時不忒,聖人以神道設教,而天下服矣。

  「觀」者,天之神道也,不言不動而自妙其化者也。二陽在天位,自天以下皆陰也。天以剛健為道,垂法象於上,而神存乎其中,四時之運行,寒暑風雷霜雪,皆陰氣所感之化,自順行而不忒。聖人法此,以身設教,愚賤頑冥之嗜欲風氣雜然繁興,而「顒若」之誠,但盥而不輕薦,自令巧者無所施其辯,悍者無所施其爭,而天下服矣。

  《象》曰:風行地上,觀,先王以省方觀民設教。

  居上察下曰「省」,《坤》為地。「方」者,地之方所。陽君,陰民。「觀民設教」者,觀五方之風氣而調治之,使率彝倫之教也。「風行天上」,君以建中和之極,而開風化之原;「風行地上」,君以因風俗之偏,而設在寬之教。體用交得,而風教達於上下矣。此言「先王」者,先王制法,後王承之以行,皆先王之所設,非但先王為然也。

  初六,童觀,小人無咎,君子吝。

  仰而視之曰「觀」。《觀》之為卦,與《大壯》相錯,蓋陰長消陽之卦。《易》於《遁》《否》,已為陽憂之;至於《觀》而謂四陰之仰觀者,以天位未去,幸群陰之猶有所推戴,而獎之以瞻仰乎陽,聖人之情也。以仰觀推戴為義,故近陽者得,遠陽者失,許其相親,而不惡其相迫。「童觀」者,所謂童子之見也。初六柔弱,安於卑疏,大觀在上,而不能近之以自擴其見聞;小人怙其便安之習,守其鄙瑣之識,據為己有,深喻而以為道在是焉,方且自謂「無咎」,以不信有君子遠大之規,君子之道所以不明不行而成乎「吝」也。夫小人終身於咎過之塗,可吉可利,而無所往而非咎,故言無咎者,其自謂然也。《易》不為小人謀。

  《象》曰「初六童觀」,小人道也。

  夫小人之道,豈有不可測之意計哉!生於閨庭之中,長於婦人之手,欲而思遂,利而思得,見可喜而疾喜,見可怒而暴怒,拘於微明之察,聞道而以為迂遠,雖至於無所不至,而不出其嚅唲沾滯之習。以曹操之奸,而分香賣履,垂死不忘,童年之識留於中而不舍也。故古之戒冠者曰「棄爾幼志」。欲為君子,莫如棄幼志之為切也。而天下之能棄幼志以從遠大之觀者,鮮矣。抑孟子曰:「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與此異者何也?孟子所謂赤子之心,知愛、知敬之心也。然必曰:「苟不充之,不足以保妻子。」不失者其體也,充者其用也。無用之體,則痿痹不仁之體而已。學以聚之,問以辨之,寬以居之,仁以行之,知天命而必畏,知大人、聖言而必畏,惟棄幼志以從大觀也。四海之大,千載之遙,天道運于上,聖人建其極,苟其不務仰觀,則且非之笑之,以為安用彼為,君父可以不恤,穿窬可以不恥,而小人無忌憚之道充塞於天下,愚父兄且以教其子弟,君子安能弗吝也?可畏矣哉!

  六二,窺觀,利女貞。

  六二中而當位,亦可謂之貞,而為主於內卦,已成乎陰之盛滿,知有大觀在上,且信且疑,而從門內竊視之,弗敢決于應也,女子之貞而已,其所利者在是也。

  《象》曰「窺觀女貞」,亦可醜也。

  大觀在上,不能相近以挽欲消之陽,而中立于群陰之間,以祈免咎,弗能為有無,是以可醜。

  六三,觀我生進退。

  此則吉凶得失之未審,而存乎占者之自審也。六三柔而與《坤》為體,則退而就陰,其時然也。三為進爻,而較近於五,則進而就陽,其志然也。退不失時,進以遂志,兩者皆無過焉,道在觀我所行而不在物,自修其身,內省不疚,斯以退不狎於不順,進不迫于違時,其庶幾矣。

  《象》曰「觀我生進退」,未失道也。

  道不失,則進退皆可。

  六四,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

  三修身以俟時,四則可決於進矣。近陽之光,陽所求也。古者鄉大夫進士于天子,賓于飲射以興之。四承五而彌近,故利在受賓興之禮以進。

  《象》曰「觀國之光」,尚賓也。

  「尚」謂道所貴也。君子之學修,雖耕釣而有天下之志,然必上賓於廷,乃見宗廟之美,百官之富,以先王經世之大法,廣其見聞之不逮,故雖衰世之朝廷,猶賢于平世之草野,非窺觀者所能測也。

  九五,觀我生,君子無咎。

  言行皆身所生起之事,故曰「生」。自四以下,皆獎陰以觀陽,而責其不逮;以陰盛,陽且往,故必正名定分,以扶陽而尊之。至於九五,當群陰方興且迫之勢,固不可恃位之尊,而謂人之必己觀也。能為人觀者,必先自觀。語默動靜,有一不協于君子之道,則時去勢孤,位且不保。不可徒咎在下者之侵陵,而咎實自己。故當此位者,必「觀我生」,果其為君子,而後無咎,以其剛健中正之道未亡,責之備也。

  《象》曰「觀我生」,觀民也。

  「我生」雲者,畢其一生所有事之辭。「觀民」,言為大觀以示民也。欲為大觀於上,令瞻仰之者無不奉為儀則而不敢忽,豈一言一行之足稱其望哉!內省而不愧於屋漏,外察而不愆於度數,無所不致其反觀,以遠咎過,然後愚賤之志,欲紛紜競起思乘隙而摘之者,無所施其窺伺,則可危可亡,而小人終莫之敢侮。君子之為觀於民,自觀之盡也。

  上九,觀其生,君子無咎。

  「其」者,在外之辭,謂物情向背之幾也。上九無九五之位,而陽將往矣,欲不失其大觀也,尤難。內度之己,抑必外度之物;果其所以發邇而見遠者,無不中乎物理,可以招攜懷遠,而允為君子,然後無咎。

  《象》曰:觀其生,志未平也。

  無位而將往,物且輕之,而志不能平,然不可挾不平之志,必盡道以求物理之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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