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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巽下艮上)

  蠱。元亨。利涉大川。先甲三日,後甲三日。(先,息薦反。後,胡豆反。下同。)

  「蠱」之為字,從蟲從皿。當伏羲之時,民用佃漁,未有粒食,奉養於人者,以皿盛蟲而進之,毛羽鱗介昆,皆蟲也。故伏羲以此取義,而謂之《蠱》。至後世粒食,民得所養,而食蟲或遇毒而壞爛,故為毒、為壞,非伏羲之本旨也。此卦剛上柔下,下以柔承上,為臣事君,子養父之象。皿盛鮮食而進之,下之養上,柔道也。陽尊在上,陰卑在下,與《隨》異道;名分正,事使順,陰竭力以事陽,天下治矣,故曰「蠱治也」,言世方治而未亂也。「元亨」者,上下各得其分,而下能致養,于時始亨也。時方極治,上下蒙安,恐將成乎偷窳,故「利涉大川」,在安思險,利在有為,涉險以建功,不可恃已治已安而自廢也。「甲」者,事之始。當治之先,必有開治之功,圖之遲久而後治,《蠱》之所以成,非易也。既已治矣,必有保治之事,深思永計以善其終,所以利涉大川而保其蠱也,故申言以見慎終如始之道焉。

  《彖》曰:蠱,剛上而柔下,巽而止,蠱。

  「巽」者,陰順以入,而體上之志;「止」者,上下安其位而不相淩越。養道也,治象也。

  蠱元亨而天下治也。

  以卦變言,《泰》上之陰,來居於初。《泰》者,上下交,為治道之所自開;而《蠱》則陰受陽交,而承陽以致養,治之成也。天下治者,承平之世也。

  「利涉大川」,往有事也。

  上下蒙安,而善承上者,豈徒以順上為得哉!必宣力以效保治之業,故不曰「有功」,而曰「有事」。

  「先甲三日,後甲三日」,終則有始,天行也。

  「行」,運行之常道也。繇甲至癸,十日循環而運不息,後非永終,先者更有先焉者,天運然也。于治道之已成,必更為興起有為以垂後,在終若始,乃合天而保治。豈徒恃四海之輯柔以奉己,而遂可晏然哉!

  《象》曰:山下有風,蠱,君子以振民育德。

  風在山下,入于卑下而振動之,山峙於上,以止其飄揚而勿使逾越。君子治民之道,興起頑懦,而養其善以止其非,天下之所以治也。風以振之,山以育之,始而興起,繼以養成,教民之序也。

  初六,幹父之蠱,有子,考無咎,厲終吉。

  《蠱》之為象,柔以承剛。《彖》自其已然而言,則為君令臣共而朝廷治之象。周公繹思其理,以臣之事君,子之事父,一也。而臣雖柔順,當其過亢,且有匡正革命之道;惟子之事父,先意承志,下氣怡聲,有隱無犯,而不傷於柔,故《爻辭》取義于父子焉。文王當紂之世,順以奉上,而冀紂之改過以圖治;周公承文王之後,道無可加,而惟繼志述事,以順承世德。故各即其體驗於己者,示君臣、父子之道。聖人之言,皆先行而後從者也。「幹」,事也。「幹父之蠱」,以養為事也。事父之道,極其柔下,不待父之慈而始敦其愛。二、三重剛在上,威嚴太過,父不能無咎,而子能盡其孝養,使父太剛之過不形,則蒸義允若,而亦藉以免咎矣。是則父之嚴乃以成乎子之孝,終底乎大順而吉。此一家之治象,為天下治之本也。言「考」者,通存沒言之。

  《象》曰「幹父之蠱」,意承考也。

  其屈承父志而柔以致養,發於意之誠,故雖嚴而愈謹。

  九二,幹母之蠱,不可貞。

  內卦以一陰承二陽於上,有父母同養之象焉。二陰位在中,為母;三陽位在上,為父。於此二爻不言本爻之德,而言初六所以事之者,蓋《蠱》本以陰承養乎陽為義。而所承之陽,其得失可勿論已。《易》之以本爻所值之時位發他爻之旨,若此類者眾矣,在讀者善通之。子之承事父母,柔順卑下,惟命是從,《蠱》之正也。但二以剛居柔,母德不能安靜,以順三從之義,一一順而下之,則且有如漢之竇後,專制內外,而權移于外戚,甚則人彘之禍,傷心含疚而不可如何。故「幹母之蠱」者,有權存乎其間,因其剛而調之,期不失于敬愛而止;必以柔承之而無所裁,則害延于家國,故曰「不可貞」。

  《象》曰「幹母之蠱」,得中道也。

  承其居中之正,而不順其過剛之為,斯得之。

  九三,幹父之蠱,小有悔,無大咎。

  九三以剛居剛,父之過於嚴而不終者。起敬、起孝,雖逢其惡怒而「小有悔」,然終不失順承之道,故無大咎。

  《象》曰「幹父之蠱」,終無咎也。

  道盡,則心可以安矣。

  六四,裕父之蠱,往見吝。

  「裕」,有餘之謂。子之事父,柔遜卑屈,極所以養之,豈患有餘哉!然孝子盡道以事其親,無違於禮,則無違於親矣。而或違道悖禮,以非所得者苟從親志之私,則將得罪於鄉黨州閭,貽譏於天下後世,於心豈能無歉乎!外卦以二陰奉一陽,而四以陰居陰,柔過而不知所裁,故其象如此。

  《象》曰「裕父之蠱」,往未得也。

  往而以貽不善於天下,其不獲乎人心者多矣。不言凶悔者,其志順親,天下必且有諒之者。

  六五,幹父之蠱,用譽。

  六五柔順得中,盡道以事其親者。「用譽」,所謂「人不間于其父母昆弟之言」也。夫子之事親,豈以要譽哉!然率其情以行,而不問人情之然否,則自謂無過,而所抱疚於天人者多矣。故至於譽,而人子之心可以差安。

  《象》曰:幹父用譽,承以德也。

  心之所安,理之所得謂之「德」。德者,人心之同得,何譽之不至哉!

  上九,不事王侯,高尚其事。

  爻皆言子之事父,而上九之義別者,處高閑之地,為時已過,而安受得中之養,所固然者。無得失,故無吉凶,不待占也,故別取象於逸民無所承事而高亢自養之道焉。與《隨》上言事天,同一變例也。四為侯,五為王,非不屈志以相下,而時當承平之代,無功可建,上下蒙安,無能為「後甲」之圖,則樂道以亢志可矣。

  《象》曰「不事王侯」,志可則也。

  爻言「事」,而《象傳》言「志」;既高尚矣,無事之可見,志即其事也。天下晏安,上下各循其分,所慮者,人忘厝火積薪之憂而競於仕進,逸民不樂在朝廷而輕爵祿,所以風示天下,使知富貴利達之外,有廉恥為重,則冒昧偷安之情知所懲,而以正人心,止僭濫者,其功大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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