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王夫之 > 周易內傳 | 上頁 下頁


  (乾下坤上)

  泰。小往大來,吉亨。

  「泰」,大也,安也;施化盛大而相得以安也。天上地下,一定之位,而此相易以成乎《泰》,言其氣也。卦因乎數,數自下積,故上為「往」;既成乎象,象自上垂,故下為「來」也。居之安為「吉」,行之通為「亨」。二氣交通,清寧不失,故吉。繇是而施化於萬物,則亨。其義《彖傳》備矣。

  《彖》曰「泰小往大來吉亨」,則是天地交而萬物通也,上下交而其志同也。內陽而外陰,內健而外順,內君子而外小人,君子道長,小人道消也。(長,知兩反。)

  往來之義有二。自其互相酬酢者言之,則此往而彼來,陰陽易位以相應,為天氣下施,地氣上應,君民志感之象,亨之道也。天以清剛之氣,為生物之神,而妙其變化,下入地中,以鼓動地之形質上蒸,而品物流形,無不暢遂;若《否》則神氣不流行於形質,而質且槁。君以其心下體愚賤之情,而奠其日用飲食之質,民且上體君心,而與同憂樂;若《否》則各據其是以相非,貌雖應而情相離。合天化人情而言,《泰》之所以施化盛大而亨者見矣。

  自其所處之時位言之,往者逝於外而且消,來者歸於內而且長,為陰陽健順,君子、小人各得其所之象,吉之道也。內陽外陰,如春氣動於內,雖有寒氣在上,而生物之功必成;若《否》外陽內陰,則如秋日雖炎,而肅殺暗行於物內。內健外順,志秉剛正,有為而和順於物;若《否》則色厲內荏,而戕物以從欲。內君子而外小人,君子坐而論道,而小人器使;若《否》則疏遠君子,而以小人為腹心。內之則道行而賢者匯進,善日以長,外之則讒賊不行而枉者化直,惡日以消,《否》皆反此。合天道人事而言,《泰》之所以各安所得而吉者見矣。

  乃合而言之,惟陰陽、邪正各得其所。故上欲下交,而無撓沮之者;下欲上交,而無抑遏之者。安于吉而後可亨,故《彖》先言吉而後言亨也。

  《彖傳》於此二卦,暢言天地萬物消長通塞之機,在往來之際,所以示古今治亂道術邪正之大經,而戒人主之親賢遠奸,君子之持己以中,待物以和,至為深切。學《易》者當於此而審得失存亡之幾,不可或忽。乃先儒謂《易》但為筮利害而作,非學者之先務,何其與聖人之情相違也。

  《象》曰:天地交,泰,後以財成天地之道,輔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財與裁通。左、右,皆去聲。)

  「裁成」地者,天也。「輔相」天者,地也。天道下濟,以用地之實,而成之以道。地氣上升,以效用於天,而輔其所宜。「後」則兼言裁、輔者,於天亦有所裁,而酌其陰陽之和;於地亦有所輔,而善其柔剛之用;教養斯民,佐其德而佑之以利,參而贊之,函三於一,所以立人極也。《泰》,君道也,非在下者所得用,故專言「後」。非王者而用《泰》,德位不足以配天地,而謂造化在我,為妄而已。孔子作《春秋》,行天下之事,且曰「罪我者其惟《春秋》乎」,下此者何易言也!

  初九,拔茅茹,以其匯(句),征吉。(茹,音如。)

  「茹」,茹藘也。「匯」,根科也。茅與茹藘,莖皆堅韌,拔之不絕,而根科相綴。《泰》三陽聚於下,蟠固不解,而初九居地位之下,匯之象也。陽方興而尚潛,未有應四之情,乃二、三兩陽方升,拔之而與俱升,不得終於退藏,而必往交。時宜往而又有汲引之者,故吉。

  《象》曰「拔茅」「征吉」,志在外也。

  「外」,謂四也,時在必交,豈徒有拔之者不容不往,固宜變其潛藏之志,以出應其正應。

  九二,包荒,用馮河,不遐遺,朋亡,得尚於中行。

  「荒」猶荒服之荒,遠處於外而不受治之象,謂六五也。陰宜居下,而反居五,據位自遠于君子,九二以中道包容而應之,非勇於自任者不能,故為「馮河」。六五雖有遐心,弗遺棄也。「朋」謂初、三二陽。三陽方相與為類,以居內用事,二不堅於立黨,遠收六五之用,乃不偏倚而尚于中道矣。言「尚」者,道大則合於君德,二雖在下,而實君也。蓋內君子外小人者,用舍之大經也。而君子得朋相尚,過於遠小人,不能隨材器使,則有怙黨交爭之害,故雖外之,而未嘗不授之以位,達之以情,坦然大公,人皆自得,乃為交泰之盛。李膺、杜密不亡其朋,使邪黨得乘之以相傾,習尚相沿,延及唐、宋,近逮啟、禎之際,黨禍烈而國隨以亡,大《易》之垂訓烈矣哉!

  《象》曰「包荒」「得尚於中行」,以光大也。

  以剛居中,志既光大,則包荒複何所嫌?不宜複結朋以自矜矣。

  九三,無平不陂,無往不復,艱貞無咎。勿恤其孚,於食有福。

  「平」謂陽道坦易也,「陂」謂陰道傾險也。三陽居內而盛,陰且必生,三陰居外,成乎既往,而循環於向背之際,且自下起,故平之必陂,往之必複,自然之理勢也。九三陽得位,本無有咎,而重剛過中,處盛以拒陰,有咎道焉。惟能慮陂與複,艱難守正,則免於咎。「孚」謂九二以剛與三道合而相信也。然二非樹三為黨者,三若懷念不舍,固相結以擯陰,則內外離析,而泰交不成。惟忘私以懷遠,而應乎上,則與九二「朋亡」之義合矣。陽主治,陰主養,故曰「食」。無野人莫養君子,不擯陰而善成之,則宣力報效,受其福矣。

  《象》曰「無平不陂」,天地際也。(無平不陂,從李氏集解本。)

  此通釋全爻之辭;獨挈首句者,略文。離乎地即天也。其際至密無間,而清濁殊絕,不相淆雜。九三與六四密邇,而陰陽兩判,正當其際。昧者恃其清剛,謂可永固,則往者必複,還以自傾。三進上行,四退下就,交泰而後可以消險阻。艱貞者惟此之為恤,而非孚是恤,則福歸之矣。內陽外陰,為時已泰,而保泰之道,惟在廓然大公,懷遠招攜,勿恃賢以絕物,如天地之相融浹,而不損其清寧。故內卦三陽,皆以外應為吉。君子體小人之嗜欲而以道裕之,乃上下合同,而終不至於《否》。若《否》則小人欲合于君子而非其誠,故愈相應而愈相睽,君子所宜峻拒,時異而道不同也。

  六四,翩翩,不富以其鄰,不戒以孚。

  「翩翩」,飛而欲去之象。陽大陰小,小者不富也。六四一陰初興而當位,未至於貧,惟與五上為鄰,故成乎「不富」。四處退爻,與陽密邇,翩翩非其本志,其下應初九,不待戒而自孚。言「孚」者,三陰皆下應,無異志也。

  《象》曰「翩翩」「不富」,皆失實也。「不戒以孚」,中心願也。

  「皆」者,統二陰而言之。陽實陰虛,失實故不富。「中心願」者,雖往而非其志,志在從陽。

  六五,帝乙歸妹,以祉元吉。

  商天子以「乙」為號者,非一。此言帝乙,未詳何帝。「歸妹」與「女歸」異。女歸者,歸嫁於夫家,正也。歸妹者,夫就婦而歸之,如後世之贅婿,變也。昏禮大定于周。商世,蓋有男歸於女,雖天子或然,故《經》兩言帝乙。男在外,女在內,正也。陽居二,陰居五,男屈從女,而女為主於上,有「歸妹」之象焉。而帝乙所歸之婦,柔順中正,不驕其君子以宜家,終膺福祉,變而不失其正也。六五陰陽易位,以柔居中,應九二得中之剛,合於帝乙之吉。

  《象》曰「以祉元吉」,中以行願也。

  二、五皆得中,故可行其願,而不憂失正,君求士,士不求君,然道合則士就君而非屈,亦此義也。

  上六,城複於隍,勿用師,自邑告命。貞吝。(複,芳服反。)

  「隍」,城下之溝無水者。城傾,則土複歸於隍。上六陰處高危,其勢必傾。陰陽之位十有二,向背幽明,各居其半,而循環以發見。陰傾而入,勢將複從下起。三陽積下,迫陰於外,至於上六,已太荒遠,無可複安,將激去而往者,又且必複,此小人被疾已甚,勢且復興之象。《易》不為小人謀,故不為陰幸而但為陽戒,言陰之將複,不可與爭,但當告誡邑人。內備必至之患。然激成之勢,已不可挽,雖告命得貞,而亦吝矣。占此爻者,時勢如此,於爻外見意,九三艱貞乃吉,正謂此也。

  《象》曰「城複於隍」,其命亂也。

  疾之已甚,使居荒遠傾危之地,雖自警戒,固非制治之早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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