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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坎下艮上)

  蒙。享。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瀆,瀆則不告,利貞。(告,舊音古毒反,如字亦通。)

  「蒙」者,草卉叢生之謂,晦翳而未有辨也。陰陽之交也,始自《屯》,乃一回旋之際,陰得陽滋而盛,陽為之隱,初陽進而居二,五陽往而居上,皆失其位,陽雜陰中而無紀,五為卦主,而柔暗下比于二陰,故為《蒙》。但以柔得中而下應乎二,陰雖盛而上能止之,以不終於昧,下聽二之正己,故有亨通之道焉。「匪我求童蒙」以下,皆言處《蒙》之道,而歸功於二也。二剛而得中,治《蒙》之任屬焉,故內之而稱「我」。「童蒙」謂五也。謂之童蒙者,鳥獸之生,得慧最夙,及長漸而流於頑戾,惟人之方童,蒙昧無識,理未曙而欲亦有所閑止而不知縱。六五之陰暗,而上有陽以止之,其象也;人之所以異於禽獸也。《屯》動乎險中,出以濟險,治道之始也;剛得上位,君道立而可以定難也。《蒙》險而止之,以閑邪而抑其非僻,教道之豫也;剛在下而得中,道不可行而可明,君道詘而道在師也。禮有來學,無往教;五虛中而二以剛應之,五求二,二不求五也。「初筮告,再三瀆,瀆則不告」,二之所以得師道者,五求而應,初筮之告也。剛中而不枉道,瀆則不告也。當告則告,不可告則不告,中道而立,使自得之,養蒙之正術,能利益于蒙。利且貞,是以亨。

  《彖》曰:蒙,山下有險,險而止,蒙。

  此以二體之象,釋卦名之義。山在上,既不易登,而下有險,愈茫昧不知所適。然遇險而止,不涉傾危,安於未有知而不妄行,則未為善而亦未習于不善,童蒙待啟之象。

  「蒙亨」,以亨行時中也。

  《蒙》之所以亨者,以方在蒙昧,而能求陽以通其蔽,資中道以止愚妄,及欲覺未覺、憤悱之時,求亨通而不自錮也。

  「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志應也。

  六五之志,與二相應,自然來學,不待往教,所以得亨。

  「初筮告」,以剛中也。「再三瀆,瀆則不告」,瀆蒙也。

  君子誨人不倦,而師道必嚴;「剛中」裁物,所以善誘。彼志在躐等,不能以三隅反,而複以一隅問者,乃全求諸人而不求諸己,愈瀆則愈蒙;其蔽也,貪多聞,侈奇邪,見異說而遷,必將「見金夫不有躬」,盡棄其學而陷於左道,故君子雖有不忍人蒙昧之心,必不告以瀆之。

  蒙以養正,聖功也。

  《蒙》之所以能利貞者,惟以善養之而正也。筮而告,無所隱,瀆而不告,不使瀆,所以養蒙而正之也。中以養不中,才以養不才,優而遊之,使自得之,引而不發,能者從之,作聖之功,中道之教,存乎養之而已。此贊九二教道之至,蓋《蒙》未有亨道,在教者之剛嚴而善養,乃得利貞。

  《象》曰:山下出泉,蒙,君子以果行育德。(行,下孟反。)

  「泉」者,水始出之細流,故於山下之水,不言水而言泉。泉方出山,而放乎四海,無所止息,「果」矣。曲折縈回,養其勢,以合小為大,「育」也。君子之行成於勇決,而德資於函養。勇決則危行而不恤利害,函養則成章而上達天德。甯武之愚不可及,顏子之如愚足發,皆此道也。

  初六,發蒙,利用刑人,用說桎梏,以往吝。(說,吐活反。)

  「發」猶始也。陰陽之交,在《屯》,陽生於下,方震動以出;至《蒙》而陰複起於下以陷陽,《蒙》之所自發而不易收也。九二雖有剛中之德,而為初之所桎梏,必奮然決斷,絕私昵而施之以威,乃可說桎梏而往正乎五。然陰性柔,初位賤,承二而易相狎昵,未見其能決于正法也,故吝。

  《象》曰「利用刑人」,以正法也。

  為蒙蔽造端之孽,欲正蒙者,非施法不可。宦官宮妾,卑賤而善導人主於迷,正人君子所必治。

  九二,包蒙吉。納婦吉,子克家。

  「包」亦養之之意。教道之善,取蒙者之剛柔明暗,悉體而藏之於心,調其過,輔其不及,以善養之。師道立,善人多,是以吉也。「納婦」以下,別為一義,取象之博也。凡《彖》《爻》有二義者,放此。《蒙》陽養陰而正之,故二、三皆有取婦之象。婦人之性柔而暗,其柔也告之,其暗也勿瀆之,剛而得中,以此納婦,家之吉也。五為婦,上其子也。揲蓍之法,下爻立而後生上爻,故上有為五子之象焉。教子者先教婦;婦慈而無溺愛,而子且才。故上九剛健,能終九二之德。包蒙之吉,以之正家,家教修而世澤長矣。

  《象》曰「子克家」,剛柔接也。

  父剛母柔,教養道合,故得上九克家之子。

  六三,勿用取女,見金夫不有躬,無攸利。(取,七遇反。)

  《蒙》,陰陽雜處而未知所擇,惟懷貞者能從容以慎所從,六三陰不當位,為躁進之爻,溺陽而陷之,歆於小利而忘其正配,女子不貞之尤者也。「勿用取」,謂上九雖與為應,當決棄勿與瀆也。夫人苟識之未充,辨之未審,而躁於求益,則見異而遷,驚為奇遇,忘身以徇之。曹伯悅公孫強之霸說而亡國,包顯道信陸子靜之禪學而髡首,其志操之邪陋,與鬻色之女同其賤,養蒙者無可施其教也。

  《象》曰「勿用取女」,行不順也。

  不順上九之正應,而貪二之近,與相溺。女德如此,勿用取之,以遠害。「順」,《本義》作「慎」,亦可通。

  六四,困蒙,吝。

  四為退爻,而以柔處之,非不欲求人之我告,而初六固不能養己者,困于無聞而不足以行。不見正人,不聞正言,君子之所憫也。然此爻獨得位,雖困而未自失,故吝而不凶。

  《象》曰:困蒙之吝,獨遠實也。

  陽實陰虛,實則有道於己而可以教人。卦惟此爻與陽隔遠。生無道之世,日與柔暗之流俗相親,雖有承教之心,而無可觀感,故《象傳》深致歎焉。

  六五,童蒙吉。

  虛中待教,得童蒙之正,其吉宜矣。

  《象》曰:童蒙之吉,順以巽也。

  下順乎二而聽其包,上巽入乎上而受其止,有忠信之資而能好學者也。

  上九,擊蒙,不利為寇,利禦寇。

  越境攻人曰「寇」,非寇盜之謂。寇盜則不待言不利,《易》豈為盜占利不利哉!上九一陽在上,遏止二陰,「擊」之象也。九二師道雖嚴,而位柔得中。上九居高,剛以臨下,故為「擊蒙」。然童蒙德本巽順,雖知有未逮,而心無邪僻,但憂外至之惡相誘相侵,須為防護;若苛責太甚,苦以難堪,則反損其幼志。養蒙之道,止其非幾,勿使狎於不順而已矣。

  《象》曰:利用禦寇,上下順也。

  二與合德,五又巽以承教,則與捍外侮可矣,勿重傷之也。因此而知卦外有陰陽;有陰陽斯有同異,有同異斯有攻取。寇蒙者,卦外陰陽之變也。故上九之外有寇焉,而上禦之。以綜言之,泣血之屯;以錯言之,未革面之小人,皆寇也,特隱而未見耳。合十二位之陰陽,以盡卦外之占,乃不窮於義類,學《易》者所當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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