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坤(2)


  六四,括囊,無咎無譽。

  「括囊」,藏之固也。柔居陰位,四為退爻,不求譽而避咎之道也。四與初同道,而初居地位之下,伏陰自怙;四處重陰之中而為人位,乃有意沈晦、退而自守之象,故不同于初之陰狠。

  《象》曰「括囊無咎」,慎不害也。

  欲退藏以免於咎,則無如避譽而不居。危言則召禍,詭言則悖道,括囊不發,人莫得窺其際,慎之至也。

  六五,黃裳元吉。

  「黃」者,地之正色,既異黑白之黝素,尤非青赤之炫著,於五色為得其中。衣在上而著見,裳在下而又有芾佩以掩之,飾在中而與衣以文質相配者也。六五居中以處上體,而柔順安貞之德,自六二而已成。大順之積,體天時行,若裳以配衣,深厚而美自見,宜乎其吉矣。凡言吉者,與凶相對之辭,自然而享其安之謂。「黃裳」非以求吉而固吉,故曰「元吉」。凡言「元吉」者准此。

  《象》曰「黃裳元吉」,文在中也。

  「黃」,其美也;「裳」者,在中之象。

  上六,龍戰於野,其血玄黃。

  陰亢已極,則陽必奮起。龍,陽物也。「於野」,卦外之象。陰陽各有六位。《坤》六陰畢見,則六陽皆隱而固在;此盛而已竭,彼伏而方興,戰而交傷,所必然矣。陽之戰陰,道之將治也,而欲奮起于涸陰之世,則首發大難,必罹於害。陳勝、項梁與秦俱亡;徐壽輝、張士誠與元俱殞。民物之大難,身任之,則不得辭其傷。《易》為龍惜,而不惜陰之將衰,聖人之情見矣。

  《坤》卦純陰,其道均也,而中四爻皆君子之辭,惟初、上以世運之陰幽爭亂言之。蓋《乾》《坤》者,本太極固有之實,各有其德,而不可相無。體道以學《易》者,法其所可用而不能極其數。二、五得中而不過;三、四人位,乃君子調燮之大用所自施,故以其德言之,美者極其盛,而次亦可以寡過。初則沉處地下,上則高翔天際,而無所施其調燮,故以氣運言之,而為潛、為亢、為凝、為戰。乃陽雖無功而過淺,君子猶可因時以守約,聖人固且逢悔而不憂;陰則初慘而不舒,上淫而不忌,是以冰之堅,玄黃之血,成乎世運之傷,此《坤》之初、上所以獨危也。然卦體純而不雜,則抑天數自然之致,非人事之有愆。故「堅冰」「龍戰」皆屬乎氣運,而示占者知命以謹微,非他卦淩雜致咎,為人事所致之孽也。是以《坤》之初、上皆不言凶。

  《象》曰「龍戰於野」,其道窮也。

  六陰皆見於象,窮極而無餘,陽必起而乘之。

  用六,利永貞。

  六者,數之不足者也。惟安於不足,則質雖凝滯,而虛中以聽陽之施,以順為正,陰之貞也。十八變而皆得六,處於至不足之數,不如七之與八,求益以與陽爭多寡。喪朋而安貞,始終如一,以資萬物之生,故無不利而永得其正。

  《象》曰「用六永貞」,以大終也。

  陽始之,陰終之,乃成生物之利。「永貞」以順陽,而資生萬物,質無不成,性無不麗,則與《乾》之元合其大矣。

  《文言》曰:坤至柔而動也剛,至靜而德方。

  「至」,謂六爻皆陰,柔靜之極也。柔者,無銳往之氣,委順而聽陽之施也。乃其為體,有形有質,則其與陽俱動也,異于陽之舒緩;而堅勁以果於所為,生殺乘權,剛亦至焉。陰體凝定,非陽感不動,靜也;而惟其至靜,高下柔剛各有一定之宜而不遷,故隨陽所施,各肖其成形,以為靈、蠢、動、植,終古不忒,是其德之方也。柔靜者,牝道也。動而剛,雖牝而固馬。方者,牝馬之貞也。

  按:此統剛柔動靜以言陰。《系傳》亦曰:「立地之道,曰柔與剛。」又曰:「夫《坤》,其靜也翕,其動也辟。」動靜剛柔,初非陰陽判然,各據一端而不相函之滯理,審矣。天地、水火、男女、血氣,可分陰陽,而不可執道之自然者,類如此。泥于象跡名言者,將使天地相為冰炭,官骸相為仇敵,溝畫而界分之,亦惡足以知道哉!

  後得主而有常。

  不唱而和,以聽陽施,則不失柔順之常理也。卦無陽爻,而言「得主」者,陰陽有隱見,而無有無;陰見,而陽固隱於所未見;至柔至靜,則不拒陽,而陽隱為之主。

  含萬物而化光。

  此釋《彖傳》「含弘光大」之義,見其得主而利也。地雖塊然靜處,而萬物之形質文章皆其所毓發;感陽以化,則天下之美利備焉。「化光」,則亨利同乎天矣。《太極》第三圖,土居中宮,全具太極之體,金、木、水、火皆依以生,殆此意與?而術家言天一生水,至五而始生土,其未察於天化物理,明矣。

  坤道其順乎,承天而時行!

  動而剛方,天動之也。得主,得天也。化光者,天化也。惟其至順,故承天而不滯於行,是以元亨而安貞得吉也。

  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臣弑其君,子弑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繇來者漸矣,繇辯之不早辯也。《易》曰「履霜堅冰至」,蓋言順也。

  一陰初動,未必即為凶慘,故卦之初筮,得六者三十二;亨利而吉者九,無咎者六。陰雖起,而即有陽以節宣之,則喪朋而慶矣。《坤》體純陰,自一陰而上,順其情而馴致之,遂積而不可掩。亂臣賊子,始於一念之伏,欲動利興,不早自知其非,得朋而迷,惡日以滋,至於「龍戰」,雖其始念不正,抑以積而深也。「辯之」,斯悔其非道之常,而安其貞矣。「順」如「順過遂非」之順,即所謂「馴至」也。不道之念一萌,不能降心抑志,矯反於正,為君父者又不逆而折之,惟其欲而弗違,順陰之志,無所不至,所必然矣。

  直其正也,方其義也。君子敬以直內,義以方外,敬義立而德不孤。「直方大,不習無不利」,則不疑其所行也。

  存之於體者曰「正」,制之於事者曰「義」,「內」以持己言,「外」以應物言。主敬則心不妄動而自無曲撓,行義則守正不遷而事各有制;天下皆敬而服之,德不孤而行之無疑矣,所以不習而無不利也。六二居中得正,敬德也,順而不違於天則,義行也;故為《坤》道之盛,而君子立德之本也。《坤》中四爻皆以君子修德業者言之。《坤》無尊位,異於《乾》之四爻以上為乘時履位之象。《易》之道不可為典要,類如此。其以君臣隱見定爻位者,失之矣。

  陰雖有美含之,以從王事,弗敢成也,地道也,妻道也,臣道也。地道無成而代有終也。

  六三含六二之美於中,而為進爻,以應外卦於上,故雖《坤》道小成,而不自居其成,積學以待問,補過以盡忠,敬戒而無違,純乎順也。「代有終」者,天之所生,皆地效其材,以終天之化也。

  天地變化,草木蕃;天地閉,賢人隱。《易》曰「括囊無咎無譽」,蓋言謹也。

  純陰之世,陽隱而不見,天閉而不出,地閉而不納,于時為堅冰,於世為夷狄、女主、宦寺。能隱者斯賢也,雖有嘉言善行,不當表見以取譽。姚樞、許衡以道學鳴,如李、梅冬實,亦可醜矣。六四柔得位而不敢履中,故能謹之德歸之。

  君子黃中通理,正位居體,美在其中,而暢于四支,發於事業,美之至也。

  六五黃中之美,與二合德,敬、義誠於中,形於外,無異致也,故曰「通理」。端己以居位,而盛德表見,以充實其安貞之體,則美既在中,而威儀之赫喧,文章之有斐,美無以尚矣。《坤》無君道,以二為內美、五為外著,君子黯然日章之德也。

  若此類,惟君子占此為吉。無其德而占遇之,如《春秋·傳》南蒯所筮,神所弗告,筮策之偶然爾。故曰:「《易》為君子謀,不為小人謀。」如蒯比者,卦之吉,於己為凶,不可謂《彖》《爻》不足以盡吉凶之理,而別求之術家之象數也。

  陰疑于陽必戰,為其嫌于無陽也,故稱龍焉;猶未離其類也,故稱血焉。夫玄黃者,天地之雜也,天玄而地黃。(為,於偽反。)

  陰陽各六,十二位而向背分。陽動而見,陰靜而隱,其恒也。六陰發動,乘權而行陽之道。陰向而陽背,疑于陰之且代陽而興矣。六陽秉剛健之性,豈其終隱?陰盛極而衰,陽且出而有功;必戰者,理勢之自然矣。陽欲出而陰怙其勢,非能不戰而靜退者也,乃言陰戰,則陰為主;而不見陽之方興,故卦無龍體著見,而稱龍以歸功於陽。《春秋》以尊及卑,以內及外,王師敗績于茅戎,不言敗之者,此義也。「未離其類」者,陽雖傷,而所傷者陽中之陰也,剛健之氣不能折也。故秦漢、隋唐之際,死者陳勝、楊玄感而已,皆龍之血也。陽以氣為用,陰以血為體。傷在血,陰終不能傷陽,而陰衄矣。「雜」謂交傷。「玄」者,清氣虛寥之色,「黃」者,濁氣韞結之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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