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王夫之 > 續春秋左氏傳博議 | 上頁 下頁
吳征百牢


  (哀公七年)

  人之道,天之道也;天之道,人不可以之為道者也。語相天之大業,則必舉而歸之于聖人。乃其弗能相天與,則任天而已矣。魚之泳遊,禽之翔集,皆其任天者也。人弗敢以聖自屍,抑豈曰同禽魚之化哉?天之所生而生,天之所殺而殺,則是可無君也;天之所哲而哲,天之所愚而愚,則是可無師也;天之所有因而有之,天之所無因而無之,則是可無厚生利用之德也;天之所治因而治之,天之所亂因而亂之,則是可無秉禮守義之經也。

  吳人征百牢,子服景伯無以自免於非禮,而曰:「吳將亡矣,棄天而背本。不與,必棄疾於我。」景伯知棄天者之必棄於天,將自以為與聞乎天道矣,因而與之,以速其亡。此所謂天之所亂因而亂之者與?昔者叔向、司馬侯嘗用此以驕楚矣。楚驕以敗,而晉亦朒以弱,則何利乎人之敗而徒自弱哉?

  夫天與之目力,必竭而後明焉;天與之耳力,必竭而後聰焉;天與之心思,必竭而後睿焉;天與之正氣,必竭而後強以貞焉。可竭者天也,竭之者人也。人有可竭之成能,故天之所死,猶將生之;天之所愚,猶將哲之;天之所無,猶將有之;天之所亂,猶將治之。裁之於天下,正之於己,雖亂而不與俱流。立之于己,施之於天下,則凶人戢其暴,詐人斂其奸,頑人砭其愚,即欲亂天下而天下猶不亂也。功被于天下,而陰施其裁成之德於匪人,則權之可乘,勢之可為,雖竄之流之,不避怨也。若其權不自我,勢不可回,身可辱,生可捐,國可亡,而志不可奪。雖然,天亦豈必以我為匪人之餌,飽彼而使之勿脫於鉤哉?故魯以不用百牢亡,猶不亡也,況乎其未必亡也;景伯以不用百牢亡魯,猶存魯也,況乎其未必亡魯也。以夷而擯吳乎,則何如其無會與!若謂吳而猶是周室之懿親也,天棄之,任之而弗治,猶弗忍也,矧忍成其惡以極,使必亡哉!任天而無能為,無以為人;助天而成其亂,抑非以任天。人道廢而窺天下之禍福以為機阱,故小人之視天也,日見其險阻而不知其平康也。

  夫叔向、司馬侯之流無論也。景伯者,學于聖人之門者也,而志趨之卑,識力之弱,亦且不免。甚哉,習氣之陷溺,雖賢者而莫能振也。故孔子思狂士,唯其脫略流俗之機智,以崇其志言焉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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