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王夫之 > 續春秋左氏傳博議 | 上頁 下頁 |
駟歂殺鄧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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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公九年) 道一本而萬殊。萬殊者,皆戴夫一本者也。故道亦非獨崇也,法亦非獨卑也,生亦非獨貴也,殺亦非獨賤也。法載道,法亦崇矣;殺載生,殺亦貴矣。夫奚以載之哉?載之者人也。人奚以載之哉?載之者德也。德之載之也,非徒其議法之中,函夫生天下之心也。德之周流浹洽,充乎道之所至而蔑不勝,乃以時制為法,殺天下而不必回護其生之之心,然後任天下之險阻恩怨而無疑。 且尤有較著者焉:臨法而議寬之,則必其終身之行不待寬者也。有待寬之行而以寬天下,則身為小人之都,而保匿之以為淵藪,不愧於人而愧於法矣。臨法而議嚴之,則必其終身之行皆其所不為者也。己所未免而幸其不觸,以糾人而置之不赦,則且使施之己而己必憯,乃以其所憯者而憯人,不愧法而愧人矣。愧法者,法之所不假也;愧人者,人之所不容也。嗚呼!三代而下,議法之士,能以仰質君師,俯臨人鬼,而疚不叢於心者,鮮矣。鄧析之所以終不保其要領也。 夫知析之所以見殺,則駟歂之殺之不為濫矣。駟歂之殺析為不濫,則歂用析之竹刑亦一析焉,而又奚殺析乎?析有必殺之實,歂奉天人之疚,惡而誅之。左氏不審,引甘棠之思而為之惜,將古今而更有一舞智導訟之召伯邪?夫歂之罪,在用析之竹刑而不在殺析。舍其大疚而責其小忍,則左氏之譏歂,又一歂矣。歂惟不用析之竹刑,則殺析可也;姑弗殺焉,猶之可也。歂用析之竹刑而殺析,是一析也。歂用析之竹刑而不殺析,則是析為訟魁,而歂且為析之魁,惡烈於析矣。 或曰:「刑法者道之所賤也,以小人之智任之而已足,奚待君子?」夫取生人之膏血委諸俶詭貪猾之吏師,乃以高自標置於議道不議刑之名,道有所不備而待匪人矣。禍仁義者,非此言而誰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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