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王夫之 > 續春秋左氏傳博議 | 上頁 下頁 |
屠蒯三舉酌 |
|
(昭公九年) 執可伸之義,乘得為之權,可以貞勝而無憂乎?未也。義者,不一而足者也。義可以勝人,而身不能勝義;義可以正名,而實不能居名;則事未舉,端未發,而早已為天下之所持。不然,曹髦、善見奉大義,屍大號,加以權臣,奚以謀之不克?沈攸之、李克用秉義聲,擁強眾,力爭寇仇,抑奚以衄而無成?弗獲已而咎之天,天豈任哉!將勿其謀之不密與?陰謀者,非君子所尚矣。抑勿其力之未充與?義充而猶待於力,則是力主而義賓也。夫君子之秉義以禦強橫,不勞而無弗勝者,則有在矣。心者,義之所自製也;身者,義之所自顯也;道者,心之所自廣也;禮者,身之所自臬也。盡其道,率由其禮,夙夜無慚而動止有經,喜怒不得而乘權,則恒居天下之大貞,雖有挾慧佞箝制之術者欲起而乘之而無其卻。然後奸人之以熒天下者,術窮而不得不安受其檠括,是豈襲義聲於旦夕者所可逮哉?事未舉,端未發,早已授黠者之口實,而惡乎不敗也?故名義之所系,客氣不得而參焉,浮情不得而間焉,畏夫乘之者之即在此也。 晉平公之世,有大夫而無君,大夫可以廢置君而君不可以廢置大夫,權之移也久矣。荀盈死,平公欲廢知氏。國有爵祿而君操之,替權臣之黨以崇公室,義所可伸,權所得為也。乃方有其志,懲于屠蒯之三爵,枵然中止,終使荀躒為卿,以悅國人。嗚呼!屠蒯者固知氏之爪牙,六卿之羽翼,為奸人之伏戎於君側者也。乃一旦以折公志於未露,而俾公忸怩以墮其志,蒯之力亦奚足以及此哉?公自貽之爾。公於盈之死,挾裁抑之盛心,而以為機在是也,於是有幸之心焉,而浮喜動、積怒張矣。客氣浮情,乘須臾之喜怒不擇以發,考鐘行酒以鳴其得意,而無沉潛審處之慮,則乖錯之機見,而倒受奸人以相擿之柄,不亦宜乎! 荀氏之廢,義所得為也;卿卒而樂,非禮所得為也。得為者弗為,而為其所不得為,欲義之伸於人也,其可得哉?藉平公而知此,盈自卿也,惡得而不卿禮之?知氏吾臣也,廢之置之,亦惡得而不唯吾之命哉?而平公固不能也。動止無經,夙夜多赧,如持刃將割而腕固無力,其不振掉以苶沮者,鮮矣。唯平公之不能,而蒯之奸仇。後世之稱直臣者或不審而以蒯廁夫汲黯、魏征之列,俾名義為小人所操,而是非之顛越滋甚。吾既有以測蒯之奸,而愈以咎平公之失。非徒咎平公也,凡為義于險阻危疑之間,舉當慮善而動,其尤嚴乎!「戰戰兢兢,如履薄冰」,詩人之所為憂曷穀也。 |
學達書庫(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