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王夫之 > 續春秋左氏傳博議 | 上頁 下頁 |
觀從申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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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公十三年) 道有並建而各善者,必推之此而後以加諸彼;道有特建而統善者,則全於此而已備於彼矣,夫且不待推之而已無不統,則豈有欲全此而憂其妨彼乎?道莫大於孝矣,建以性,無與為偶焉;統以心,無有不括焉;故欲求與之並建者而不得。無已,其忠乎!乃人之必忠於君,惟其有事君之身也,乃此事君之身則親之身也。故曰:「不失其身,則能事其親。」出而事君,而隕越狂獝以陷於大惡,失身之尤者也。孰是孝子之身,而敢以試於逆哉?夫進則欲為君子之身,即退亦不敢為亂賊之身;進則使其身為君子之子,即退亦不敢為亂賊之子;進則推本其得為君子者為親之貽穀,即退亦不敢激成其為亂賊者以親為禍階。是以為人子者,當銜荼吞炭之日,亦弗獲已而死耳,弗忍毀天綱、裂人紀以泄其怨毒者也。 觀起怙權之寵,富而逼上。楚子車裂之以謝國人,是所謂殺之當罪而不聽其仇者也。不聽其仇,則雖殺之者與為儔匹,抑且上祗吾君之法以忍其怨,況殺之者即其君乎!從以是結群不逞亂楚而弑君,夫從且自以為孝於其親矣,乃起雖惡,猶未至為弑逆之賊也。從倡弑而成乎賊,則是使吾親有亂賊之子矣。從推本於殺起之故,以為釁端,緣其親之故而為賊,則尤使其親為賊之主矣。以賊辱其親之身,且以賊辱親於既死,是起本無惡而從貽之也。夫孝子之事親,雖不避死,不辭紆曲以行其志,無不備矣,然皆以守身而歸善於父母也,未聞其躬為賊而以事親者也。故孝道之大能統忠,而無與相悖之理;悖焉者必其不孝者矣。 然則申亥其可乎?夫亥者,事親之心長,事君之節立,賢於從遠矣。雖然,未為得也。亥之因親而忠,君所謂推之此而以加諸彼者也。從不幸而父罹于轘,則緣親而賊矣;亥幸而父免于誅,則緣親而忠矣。使從若亥,吾知其必竭節於君也;則使亥而若從,吾不保其弗失身於賊也。亥之言曰:「惠不可棄」,則是因惠而報也。君臣之義,無所逃於天壤之間,親與我均也,而但以其惠乎哉?惠之不可棄,則抑怨之不可忘。以惠致身,小人之懷惠而已矣;以怨仇君,則亂臣之逆節而已矣。以小人之道事親,其賢於以亂賊之道事親者,雖有差焉,尋丈之間焉耳矣。夫孝者,敦大仁,立大義,擇於天下之至美,安其心以奉親者也,而奚有於私怨與小惠乎?嗚呼,微矣。 從以不義而仇其君,伍員以義而仇其君,從為尤逆,而員不可末減。何也?員能去而不能死也。亥懷惠而忠其君,嵇紹忘怨而忠其君,亥未為得焉,而紹幾於悖。何也?紹能死而不能不仕也。皆許之孝而不得,則許之忠而亦不得已。故曰:孝,道之大者也,非至德者其孰能凝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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