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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曰,公,予小子其退 至 其世享


  舊以「命公後」為封伯禽者固誤。蔡氏留後之說亦未為得。留後之說,始于唐之藩鎮,為副貳之名,既不可施於此;而史浩所雲命公在後,則又姑且緩歸之詞,非使治洛之謂也。「命公後」者,猶言有後命也。「迪」,啟也,言治之初啟也。「宗」,尊也,四方所尊尚之禮也。「迪將」者,啟其道而進之也。「士」謂卿士,六官之長。「師」謂官師,三百六十之長。「工」,三百六十之屬也。「四輔」,當以朱子四鄰之釋為正,新安陳氏所謂「輔弼疑丞」是也。蔡氏以漢三輔為證,失之。漢之三輔,京兆、馮翌、扶風皆有分地。而洛,北河內,南鄧、析,西弘農,東陳、許,皆侯封境土,未有所謂四輔者。經傳不經見,不可以漢例周也。「公定」雲者,定所未定之禮也。「困」者,執而不廣之詞。言無自執謙讓不遑,而不廣定一代之禮。漢章帝詔東平議明帝廟號,引此曰「公無困我」,正與此議禮意合。足見漢儒傳《書》,初不以「困」為去而相窘之詞。孔氏專家之誤,不足據已。「康事」者,猶《無逸》之所謂「康功」,言治安之恒務,異於製作之大典也。王既稱公功,因自告歸豐,而命公以治洛制禮之事曰:「洛邑建以中 ,而宗周根本之地,不可輕去。予今退而就宗廟社稷,以為辟于周矣,而予更有後命焉。今四方之治初啟,而一代所尊尚之禮未定,則無以憲四方而垂後世,未足飾我公戡亂啟周之功於無窮也。則公當進而開啟一代之典禮,以垂於後。其監監,平聲,猶今之監修國史。 我士師群工,定其職掌,建其典文,俾皆大保文、武所受之民,以出治而輔我王室焉。是一代之宗禮,惟公其尚定之!蓋洛邑無周京之繁冗,公可留治,而壹於定禮。若周京之庶政,則予且歸而治之。乃或疑製作為天子之大權,則公且重難其事,而以責於我。顧公之功施德著於天下,人皆肅奉而敬愛之,非予薄德所能逮,則公無執而不廣,以疑而不成哉!況予既有君人之責,則康定臣民之事,惟日萬幾,惟無 忘之為兢兢,而遑及於此?則公尚勿發,為天下崇其典刑,而四方其世享公之德矣。故吾願公之勿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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