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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 至 永保民


  夫道則已然,使汝而能順此道以為監也,豈過為威嚴而失人心哉?惟曰:戕虐之不禁,民不保矣。民之不保,將何以助王而永天命哉?則所式典而不私宥大家洎臣、以殺止殺者,亦欲萬年作享于王,俾子孫遵守,以保民于無疆而已。蓋殷之末造,朋家作仇,脅權相滅,故無辜 天,以訖大命。及周之初,餘風未殄,則君其土而為監者,不得藉口用德,縱其大家,不懲之使改,乃新民懷保之切務。王既盡授其權於監,使一以重典整亂國,而後王可勤德以和懌之;《康誥》之獎其義殺,《酒誥》之督以盡拘,皆此意也。而《康誥》為封國之策,則辭加親;《梓材》為命監之言,則辭加厲,故自稱曰「王」不曰「予」,則天子命監之詞,非寡兄誨弟之語也。其後管、蔡以小惠誘殷之故臣而倡亂,康叔不從其亂以輔周,見《漢書》。 則武王之戒為已夙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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