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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回 兒孫棄骸骨僮僕奔喪(1)


  詩雲:

  古雲有子萬事足,多少煢民怨孤獨。
  常見人生忤逆兒,又言無子翻為福。
  有子無兒總莫嗟,黃金不盡便傳家。
  床頭有穀人爭哭,俗語從來說不差。

  話說世間子嗣一節,是人生第一樁大事。祖宗血食要他綿,自己終身要他養,一生掙來的家業要他承守。這三件事,本是一樣要緊的,但照世情看起來,為父為子的心上,各有一番輕重。父親望子之心,前面兩樁極重,後面一件甚輕;兒子望父之心,前面兩件還輕,後面一樁極重。若有了家業,無論親生之子生前奉事殷懃,死後追思哀切,就是別人的骨血承繼來的,也都看銀子面上,生前一樣溫衾扇枕,死後一般戴孝披麻,卻像人的兒子盡可以不必親生;若還家業凋零,老景蕭索,無論螟蛉之子孝意不誠,喪容欠戚,就是自己的骨髓流出來結成的血塊,也都冷面承歡,愁容進食,及至送終之際,減其衣衾,薄其棺槨,道他原不曾有家業遺下來,不幹我為子之事。待自己生身的尚且如此,待父母生身的一發可知。就逢時遇節,勉強祭奠一番,也與呼蹴之食無異,祖宗未必肯享。這等說來,豈不是三事之中,只有家業最重?當初有兩個老者,是自幼結拜的弟兄,一個有二子,一個無嗣。有子的要把家業盡數分與兒子,待他輪流供膳;無嗣的勸他留住一分自己養老,省得在兒子項下取氣,凡事不能自由。

  有子的不但不聽,還笑他心性刻薄,以不肖待人,怪不得難為子息,竟把家業分拆開了,要做個自在之人。不想兩位令郎都不孝,一味要做人家,不顧爺娘死活,成年不動酒,論月不開葷,那老兒不上幾月,熬得骨瘦如柴。

  一日在路上撞著無嗣的,無嗣的問道:「一向不見,為何這等清減了?」有子的道:「只因不聽你藥石之言,以致如此。」就把兒子鄙吝、捨不得奉養的話告訴一遍。無嗣的歎息幾聲,想了一會道:「令郎肯作家也是好事,只是古語雲:『五十非肉不飽。』你這樣年紀,如何斷得肉食?我近日承繼了兩個小兒,倒還孝順,酒肉魚鯗擁在面前,只愁沒有兩張嘴、兩個肚。你不如隨我回去,同住幾日,開開葷了回去何如?」有子的熬煉不過,顧不得羞恥,果然跟他回去。無嗣的道:「今日是大小兒供給,且看他的飲饌何如?」

  少頃,只見美味盈前,異香撲鼻,有子的與他豪飲大嚼,吃了一頓,抵足睡了。次日起來道:「今日輪著二房供膳,且看比大房豐儉何如?」少刻,又見佳酥美饌,不住地搬運出來,取之無窮,食之不竭。

  一連過了幾日,有子的對無嗣的歎息道:「兒子只論孝不孝,哪論親不親?我親生的那般忤逆,反不如你承繼的這等孝順,只是小弟來了兩日,再不見令郎走出來,不知是怎生兩個相貌,都一般有這樣的孝心,可好請出來一見?」無嗣的道:「要見不難,待我喚他們出來就是。」就向左邊喚道:「請大官人出來。」伸手在左邊袋裡摸出一個銀包,放在桌上。又向右邊喚道:「請二官人出來。」伸手又在右邊袋裡摸出一個銀包,放在桌上。對有子的指著道:「這就是兩個小兒,老兄請看。」

  有子的大驚道:「這是兩包銀子,怎麼說是令郎?」無嗣的道:「銀子就是兒子了,天下的兒子哪裡還有孝順似他的?要酒就是酒,要肉就是肉,不用心焦,不消催促,何等體心。他是我骨頭上掙出來的,也只當自家骨血,當初原教他同家過活,不忍分居,只因你那一日分家,我勸你留一分養老,你不肯聽,我回來也把他分做兩處,一個居左,一個居右,也教他們輪流供膳,且看是你家的孝順,我家的孝順?不想他們還替我爭氣,不曾把我熬瘦了,到如今還許多請人相陪,豈不是古今來第一個養志的孝子?不枉我當初苦掙他一場。」說完,依舊塞進兩邊袋裡去了。那有子的聽了這些話,不覺兩淚交流,無言可答。後來無子的憐他老苦,時常請他吃些肥食,滋補頤養,才得盡其天年。

  看官,照這樁事論起來,有家業分與兒子的,尚且不得他孝養之力,那白手傳家、空囊授子的,一發不消說了,雖然如此,這還是入世不深,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的話。若照情理細看起來,貧窮之輩,囊無蓄貫,倉少餘糧,做一日吃一日的人家,生出來的兒子,倒還有些孝意。為什麼緣故?只因他無家可傳,無業可受,那負米養親、彩菽供膳之事,是自小做慣的,也就習以為常,不自知其為孝,所以倒有暗合道理的去處,偏是富貴人家兒子,吃慣用慣,卻像田地金銀是他前世帶來的,不關父母之事,略分少些,就要怨恨,竟像刻剝了他己財一般。

  若稍稍為父母吃些辛苦,就道是盡瘁竭力,從來未有之孝了,哪裡曉得當初曾、閔、大舜,還比他辛苦幾分。所以人的孝心,大半喪於膏粱紈絝,不可把金銀產業當做傳家之寶,既為兒孫做馬牛,還替他開個仇恨爺娘之釁。我如今說個爭財背本之人,以為逆子貪夫之戒。

  明朝萬曆年間,福建泉州府同安縣,有個百姓,叫做單龍溪,以經商為業。他不販別的貨物,單在本處收荔枝圓眼,到蘇杭發賣。長子單金早喪,遺腹生下一孫,就叫做遺生。次子單玉,是中年所得,與遺生雖是叔侄,年相上下,卻如兄弟一般。兩個同學讀書,不管生意之事。家中有個義男,叫做百順,寫得一筆好字,打得一手好算,龍溪見他聰明,時常帶在身邊服事,又相幫做生意。百順走過一兩遭,就與老江湖一般慣熟。

  為人又信實,說一是一,說二是二,所以行家店戶,沒有一個不抬舉他。龍溪不在面前,一般與他同起同坐。又替他取個表字,叫做順之。做到後來,反厭龍溪古板,喜他活動。龍溪脫不去的貨,他脫得去;龍溪討不起的帳,他討得起。龍溪見他結得人緣,就把脫貨討帳之事,索性教他經手,自己只管總數。

  就有人在背後勸百順,教他聚些銀子,贖身出去自做人家。

  百順回他道:「我前世欠人之債,所以今世為人之奴,拚得替他勞碌一生,償還清了,來世才得出頭;若還鬼頭鬼腦偷他的財物,贖身出去自做人家,是債上加債了,哪一世還得清潔?

  或者家主嚴厲,自己苦不過,要想脫身,也還有些道理;我家主僕猶如父子一般,他不曾以寇仇對待我,我怎忍以土芥視他?」那勸的人聽了,反覺得自家不是,一發敬重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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