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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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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事疏表 臣翱言: 臣素陋,幸得守職史官,以記錄是非為事。夫通前古治亂安危之大本者,實史臣之任也。臣雖愚,敢懷畏罪之心,而不修其職?竊見陛下即位以來,招懷不廷之臣,誅寇賊十餘事,刷五聖之憤恥,為後代之根本,自古中興之盛,孰有及者!自臣得奉詔朝謁以來,親見聖德之所不可及,亦已多矣。至如淄青生口夏侯澄等四十七人,皆所宜誅斬者也。陛下知其逆賊所逼脅,質其父母妻子而驅之使戰,其陷惡逆,非其本心,赦而不誅。因詔田弘正隨材任使,其欲歸妻子父母者,縱而不禁。 臣竊聞夏侯澄等既得生歸,淄青賊兵聞之,莫不懷陛下好生寬惠之德,而遂無拒戰官軍之心矣。劉悟所以能一夕而擒斬師道者,以三軍之心皆以苦師道而思陛下之德,故能不費日而成大功也。此聖德之所不可及者一也。今歲關中夏麥甚盛,陛下哀民之窮困,時下明詔,放夏稅約十萬石,朝臣相顧,皆有喜色,百姓歌樂遍於草野,此謂聖德之所不可及者二也。韓弘獻女樂,陛下卻不受而賜之。 昔者魯用孔子,齊人恐懼,遺之女樂,季桓子受之,君臣共觀,而三日不朝。故孔子去魯,陛下超然獨見,遂以歸之。此聖德之所不可及者三也。出李宗奭妻女于掖廷,以莊宅卻賜沈遵師。聖明寬恕,億兆欣感者,不可備紀。若下詔出令,一一皆類于此,武德、貞觀不難及,太平可反掌而致矣。 臣以為定禍亂者,武功也;能複製度、興太平者,文德也。非武功不能以定禍亂,非文德不能以致太平。今陛下既以武功平禍亂,定海內,能為其難者矣。若革去弊事,複高祖、太宗之舊制,用忠正而不疑,屏邪佞而不近;改稅法不督〔犯禦名改,下同〕錢而納布帛,絕進獻以寬百姓租稅之重,厚邊兵以息蕃戎侵掠之患。數引見待制之官,問以時事,以通壅蔽之路。故用忠正而不疑,則功德成;屏邪佞而不近,則視聽聰明;改稅法,不督錢而納布帛,則百姓足;絕進獻以寬百姓租稅之重,則下不困;厚邊兵以息蕃戎侵掠之患,則天下安。數引見待制官,問以時事,以通壅蔽之路,則下情達。 凡此六者,政之根本,太平之所以興。陛下既已能行其難者矣,又何惜不速其易為者乎?以臣伏睹陛下上聖之姿也,如不惑近習容悅之詞,選用骨鯁正直之臣,與之修復故事而行之,以興太平,可不勞而功成也。若一日不以為事,臣恐大功之後,易生逸樂。而群臣進言者必曰:天下既已太平矣,陛下可以高枕而為宴樂矣。若如此,則高祖、太宗之制度不可以複矣。制度不復,則太平未可以遽至矣。 臣竊惜陛下聖質,當可興之時,而尚謙讓未為也。臣謹條疏興複太平大略六事,別白於後。若行此六者,五年不變,臣必知百姓樂康,蕃人入侍,天垂景星,地湧醴泉,鳳凰鳴于山林,麒麟游于苑囿。此無他,和氣之所感也。《詩》曰:「先民有言,詢於芻蕘。」伏惟陛下明聖,思博聞天下之事,以助政理,故臣敢忘其懦愚而盡忠焉。無任感恩激切之至,謹奉表以聞。臣誠惶誠恐,頓首頓首。謹言。 ▼疏用忠正 臣聞國之所以興者,主能信任大臣,臣能以忠正輔主。故忠正者,百行之宗也。大臣忠正,則小臣莫敢不為正矣;小臣莫敢不為正,則天下後進之士,皆樂忠正之道矣。後進之士,皆樂行忠正之道,是王化之本,太平之事也。今之語者必曰:「知人邪正,是堯舜之所難也,焉得知忠正之人而用之耶?」臣以為察忠正之人,蓋有術焉。能盡言憂國而不希恩容者,此忠正之徒也。夫忠正之人,亦各自有黨類,邪臣嫉而讒之必矣,且以為相朋黨矣。 夫舜、禹、稷、契之相稱讚也,不為朋,顏、閔之相往來也,不為黨,皆在於講道德仁義而已。邪人嫉而讒之,且以為朋黨,用以惑時主之聽,從古以來,皆有之矣。故蕭望之、周堪、劉向謀退許、史,竟為邪臣所勝,漢元帝不能辨,而終任用邪臣。漢室之衰,始於元帝,此不可不察也。故聽其言能數逆於耳者,忠正之臣也;雖任之,雜以邪佞之臣,則太平必不能成矣。文宣王曰:「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故忠信之人,不難有也,在陛下辨而用之,各以類進之而已。臣故曰:用忠正而不疑,則功德成。 ▼疏屏奸佞 臣聞孔子遠佞人,言不可以共為國也。凡自古奸佞之人可辨也,皆不知大體,不懷遠慮,務於利己,貪富貴,固榮寵而已矣。必好甘言諂辭,以希人主之欲。主之所貴,因而賢之;主之所怒,因而罪之。主好利,則獻蓄聚斂剝之計;主好聲色,則開妖艶鄭衛之路;主好神仙,則通燒煉變化之術。望主之色,希主之意,順主之言,而奉承之。人主悅其不違於己,因而親之,以至於事失怨生而不聞也。若事失怨生而不聞,其危也深矣。自古奸邪之人,未有不如此者也。 然則雖堯、舜為君,稷、契為臣,而雜之以奸邪之人,則太平必不可興,而危事潛生矣。所謂奸邪之臣者,榮夷公、費無極、太宰嚭、王子蘭、王鳳、張禹、許敬宗、楊再思、李義府、林甫、盧杞、裴延齡之比是也。奸佞之臣信用,大則亡國,小則壞法度而亂生矣。今之語者必曰:「知人邪正,是堯、舜之所難也,焉得知其邪佞而去之邪?」臣以為察奸佞之人,亦有術焉。主之所欲,皆順不違,又從而承奉先後之者,此奸佞之臣也。不去之,雖用稷、契為相,不能以致太平矣。故人主之任奸佞,則耳目壅蔽,耳目壅蔽,則過不聞而忠正不進矣。臣故曰:「屏奸佞而不近,則視聽聰明。」 ▼疏改稅法 臣以為自建中元年初定兩稅,至今四十年矣。當時絹一匹為錢四千,米一鬥為錢二百,稅戶之輸十千者,為絹二匹半而足矣。今稅額如故,而粟帛日賤,錢益加重,絹一匹價不過八百,米一鬥不過五十,稅戶之輸十千者,為絹十有二匹然後可,況又督其錢使之賤賣者耶?假令官雜虛估以受之,尚猶為絹八匹,乃僅可滿十千之數,是為比建中之初,為稅加三倍矣。雖明詔屢下,哀恤元元,不改其法,終無所救。然物極宜變,正當斯時,推本弊,乃錢重而督之于百姓之所生也。錢者官司所鑄,粟帛者農之所出。今乃使農人賤賣粟帛,易錢入官,是豈非顛倒而取其無者耶? 由是豪家大商,皆多積錢以逐輕重,故農人日困,末業日增。一年水旱,百姓菜色,家無滿歲之食,況有三年之蓄乎?百姓無三年之積,而望太平之興,亦未可也。今若詔天下,不問遠近,一切令不督見錢,皆納布帛,凡官司出納,以布帛為准,幅廣不得過一尺九寸,長不過四十尺,比兩稅之初,猶為重加一尺。然百姓自重得輕,必樂而易輸,不敢複望如建中之初矣。行之三五年,臣必知農人漸有蓄積,雖遇一年水旱,未有菜色,父母夫婦能相保矣。若稅法如舊,不速更改,雖神農、後稷複生,教人耕織,勤不失時,亦不能躋於充足矣。故臣曰:「改稅法,不督錢而納布帛,則百姓足。」 ▼疏絕進獻 臣以為自建中以來,稅法不更,百姓之困,已備於前篇矣。今節度、觀察使之進獻,必曰軍府羨餘,不取于百姓。且供軍及留州錢,各有定額,若非兵士闕數不填,及減刻所給,則錢帛非天之所雨也,非如泉之可湧而生也,不取于百姓,將安取之哉?故有作官店以居商賈者,有釀酒而官沽者,其他雜率,巧設名號,是皆奪百姓之利,虧三代之法,公托進獻,因得自成其私,甚非太平之事也。比年天下皆厚留度支錢蓄兵士者,以中原之有寇賊也。 今吳元濟、李師道皆梟斬矣,中原無虞,而蓄兵如故,以耗百姓,臣以為非是也。若選達吏事之臣三五人往諸道,與其節度使、團練使言,每道要留兵數,以備鎮守,責其兵士見在實數,因使其逃亡不補,自可以每年十銷一矣。告之以中原無事,蕃夷可虞,每道宜配兵若干人,取其衣糧,以賜邊兵,而召戰士,使邊兵實,則蕃夷不足慮也。夫錢帛皆國家之錢帛也,宜作明法以取之是也。 若使通達吏事之臣往使焉,雖其將帥之不誠藎者,亦不敢有所隱矣。今受進獻,則節度使、團練使皆多方刻下為蓄聚,其自為私者三分,其所進獻者一分也。是豈非兩稅之外,又加稅焉?百姓之所不樂其業,而父子夫婦或有不能相養矣。父子夫婦不能相養,而望太平之興,雖婦人女子皆知其未可也。臣故曰:「絕進獻以寬百姓稅租之重,則下不困。」 ▼疏厚邊兵 臣以為方今中原無事,其慮者蕃戎與北敵而已。議者以為邊備尚虛,皆可憂矣。《兵法》有之曰:「不恃敵之不來,恃此之不可勝。」今國家威武達於四夷,其不敢犯邊為寇,雖已明矣,然蕃戎如犬羊也,安識禮義而必其不為寇哉?且去歲犯邊,足以明矣。臣以為使緣邊諸節度使特共召戰士十萬人,每歲不過費錢一百萬貫,則邊備實矣。邊上有召戰之聲,達於四夷,四夷心伏,不敢為盜矣。四夷不敢為盜,邊鄙之人得無兵戰之苦,則京師可高枕而臥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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