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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七


  第七,辨孔子書並無《太誓》序,此篇亦偽。

  今據伏生傳《書》二十八篇,以為孔子全經篇數止此,而近人每持伏《書》有《太誓》之說,請得條其說而辨之:《太誓》後得,漢人劉向、《尚書正義》一引《別錄》劉歆、《漢書·楚元王傳》、《文選注》引《七略》王充、《論衡、正說》馬融、《尚書正義》一引鄭康成、《尚書正義》一引《書論》趙岐、《孟子滕文公章句》房宏等《尚書正義》一引皆同此說,王充、房宏等以為宣帝時得,為小異眾口一辭,未必舉國盡誤。伏《書》之無《太誓》,一。

  《史記·儒林傳》稱「伏生獨得二十九篇」,語已偽竄,辨見前然即二十九篇之說論之,亦不過如孔沖遠「武帝世見《太誓》入伏生《書》內」,故並雲「伏生所出」之說耳。不然,《史記》非僻書,諸儒豈未之見?事關經文增減,諸儒縱不能援《史記》以折異說,亦豈敢蔑《史記》而構虛辭?又《史記》「伏生獨得二十九篇」之說,《漢書·儒林傳》亦襲之。馬融嘗從曹大家受《漢書》業,豈得不知?而「《太誓》後得」之說,馬融持之尤力,知「獨得二十九篇」之說,諸儒固知其非,故不援據。伏《書》之無《太誓》,二。

  《漢書·藝文志書家》「《經》二十九卷」,自注曰「大、小夏侯二家,歐陽《經》三十二卷。」蓋《太誓》博士讀說傳教之後,即附入歐陽、大小夏侯《書》。辨見前既附入歐陽、大小夏侯《書》,則經文卷數自當並數之,《志》載大、小夏侯《經》二十九卷,即由於此。歐陽《經》卷數難明,無可考據,辨見前。王氏《經義述聞》以為「皆當作三十三卷」。然無明據而改古本,學者豈信之乎?或謂《志》載大、小夏侯《經》二十九卷中有後得《太誓》一卷,何以不別白其說?不知《藝文志》即劉歆《七略》之舊,《七略》又言「武帝末民間得《太誓》。」《文選注》引則固已別白其說。《志》引《七略》,其辭未盡耳。伏《書》之無《太誓》,三。

  《尚書大傳》雖有《太誓》,然《大傳》所載亦不盡伏生之《書》。辨見前《大傳》又有「『六誓』可以觀義」及「《周書》自《太誓》就《召誥》而盛於《洛誥》」之言,以《太誓》與二十八篇並稱,似為真孔子《書》。考《大傳》稱「『六誓』觀義」,乃引孔子告子夏之言。漢儒淳樸,附益古書則有之,斷不敢假託古人之語,然必後人據既增《太誓》改「五」為「六」。至《周書》自《太誓》」一語,更後人據既增《太誓》竄入無疑。否則伏《書》二十九篇有《大傳》為據,《大傳》之書,人所誦習,鄭康成並為之注,豈得皆不知,而猶以為《太誓》後得乎?知《大傳》以《太誓》與二十八篇並稱,當時固知其非矣。伏《書》之無《太誓》,四。

  《史記·周本紀》雖載有《太誓》,然《史記》網羅放失,非純據伏生之《書》,辨見前如《周本紀》下文「斬紂頭」及「武王至於周,自夜不寐」之類,即引《逸周書》。其引《太誓》,烏知其必據伏《書》?伏《書》之無《太誓》,五。

  《漢書·董仲舒傳》,仲舒《對策》引「《書》曰」,即《太誓》之文,仲舒對策未及武帝之末,似伏《書》無《太誓》,何由引之?不知《春秋繁露》引《君陳》文亦稱「《書》曰」。若仲舒引「《書》曰」者必伏《書》,豈《君陳》亦伏《書》所有乎?伏《書》之無《太誓》,六。

  《漢書·武帝紀》「元朔元年,有司奏議曰『附下罔上者死』」云云,文見《說苑臣術篇》引《太誓》。又終軍白麟奇木之對、司馬相如封禪之奏,見《漢書·終軍傳》《司馬相如傳》皆未及武帝末年而皆已引《太誓》,似非據伏《書》而何?然諸所引不明言《太誓》,即以為《太誓》亦不過如董仲舒《對策》所引之例,未必即伏生《書》。伏《書》之無《太誓》,七。

  平當習歐陽《書》,見《漢書·儒林傳》班伯習小夏侯《書》,見《漢書·儒林傳、敘傳》而《漢書·平當傳》《敘傳》,二家嘗引《太誓》。歐陽、大小夏侯即伏生所傳,似伏《書》當有《太誓》。然二家皆元、成以後人,爾時《太誓》入歐陽、大小夏侯《書》已久,二家既習歐陽、小夏侯《書》,自當肄業及之。其引《太誓》何足為異?伏《書》之無《太誓》,八。

  《毛詩思文》正義引《太誓》曰「有火自上複於下,至於王屋,流之為雕」,鄭《注》曰「雕當為雅」。《史記·周本紀》作「流為烏」。王氏《經義述聞》以為作雕,古文;作烏,伏生今文。然考《史記》引《書》,每多改易其字,見於諸篇者班班可考,其作「烏」者何以知其為今文?伏《書》之無《太誓》,九。

  《漢書·藝文志》雲「劉向以中古文校歐陽、大小夏侯三家經文,《酒誥》脫簡一,《召誥》脫簡二,文字異者七百有餘,脫字數十。」似伏《書》無《太誓》,更當脫《太誓》一篇,何得止曰「脫簡」、「脫字」而已?不知劉向以古文校三家之說,乃劉歆所造。然即如其說,向校書在三家增《太誓》後,三家並有《太誓》,何得複以為脫?伏《書》之無《太誓》,十。

  或謂古文雖劉歆所偽,然伏生篇數歆必知之,伏《書》誠止二十八篇,則古文《太誓》並為伏生所無,歆當以為「孔安國考二十八篇,得多十七篇」,今曰「考二十九篇,得多十六篇」,以上據《漢書·藝文志》,《藝文志》即劉歆之言也則伏《書》有《太誓》審矣。曰:其人之言,必當還以其人之言解之,方不鑿枘。歆之說以為「共王得《書》」「安國考二十九篇」皆在武帝之末。亦據《漢書·藝文志》,即為劉歆之言武帝末《太誓》既入博士《書》,故歆以為「考二十九篇,得多十六篇」。不然,「考二十九篇,得多十六篇」及「《太誓》後得」,皆歆《七略》之言,歆雖荒謬,何至矛盾若是乎?伏《書》之無《太誓》,十一。

  以十一說觀之,《書》二十八篇之為全經益明,序百篇之為偽作愈顯矣。

  書序條辨

  昔在帝堯,聰明文思,光宅天下,將遜於位,讓于虞舜,作《堯典》。

  據今《堯典》「月正元日」以下皆舜即位後事,經文班班可考。《序》唯言「將遜於位,讓于虞舜」,止及堯事,顯違經文。曾是出於孔門而有是邪?《正義》引鄭注以為「舜之美事在於堯時」。不知「月正元日」以下皆堯殂落後事。其堯時與否,豈鄭氏所能顛倒其說?蓋劉歆將別造《舜典》一篇,故於《堯典》序抹殺舜事一節,以彌縫其說。王肅所偽古文遂截「往欽哉」以上為《堯典》,而別析「慎徽五典」以下為《舜典》,以求合《序》說,亦可謂幻中出幻矣。

  虞、舜側微,堯聞之聰明,將使嗣位,曆試諸難,作《舜典》。

  古止有《堯典》而無《舜典》,其《舜典》一篇,止見於《古文》及《書序》。其可疑有三:今《堯典》備載舜事,並總敘征庸、在位生死年數以結之,是舜之事實已完,何得別有紀載?可疑一。《大學》引《堯典》作「帝典」,《孔叢子論書篇》同堯、舜同德,故紀錄同篇。其《孟子》及伏生稱「堯典」者,蓋堯、舜同篇,而篇首曰「粵若稽古帝堯」,故即舉堯該之。否則《堯》《舜》兩典各有其篇,《大學》單稱「帝典」,何以分別乎?可疑二。古文《舜典》雖不可見,然據《序》說如此。夫既謂之「典」,則一朝實錄,征信所關,豈有實事強羼先帝之篇,而本紀唯書勸進之事?蓋舜事既具《堯典》,不能重出,故作偽時敷衍遜位之事以充其數,可疑三。

  以此觀之,《書序》之矯誣,尚足辨邪!《尚書中候考河命》雲「曰若稽古帝舜曰重華,欽翼皇象,授政改朔。」《太平禦覽皇王部》引魏高堂隆《改朔議》,亦引《書》「粵若稽古帝舜曰重華,建皇授政改朔。」見《宋書禮志》按:魏時歆古文傳佈已久,所引當即歆古文。且歆總領圖讖,時竄偽經於緯候中以自證應,《中候》此文與十六篇逸《書》有《舜典》合,益可見其偽也。趙台卿《孟子萬章》章句並謂「《孟子》諸所言舜事,皆《舜典》及逸《書》所載。」然據《堯典》,則舜在下之時,已有「蒸蒸艾不格奸」之效,豈有被舉之後,尚有殺舜及禁不得娶之事此蓋戰國時人妄說,而孟子未辟之。顧氏《日知錄》已言之乃近人猶惑於趙氏之說,取《孟子》所引以補《舜典》,顯然與《堯典》刺謬而不顧,豈非無目人哉!

  《尚書大傳》之目,有《唐傳》《虞傳》《虞夏傳》《夏傳》。《大傳》說《堯典》謂之《唐傳》。陳氏喬樅《今文尚書經說考》因謂「伏生以《舜典》為《虞書》」。然《大傳》諸家所引者無《舜典》一篇,且伏生不過以說唐事者謂之「唐」,說虞事者謂之「虞」,合說虞、夏事者謂之「虞夏」,說夏事者謂之「夏」,隨事分合,文無定稱,無以見其有《舜典》也。

  帝厘下土,方設居方,別生分類,作《汨作》《九共》九篇、《槁飫》。

  《尚書大傳》有《九共篇》,即劉歆所本。歆偽《左傳》所謂「八索九丘」,亦同此蹈襲也。《汨作》《槁飫》今不可考,或歆時別有所本,未可知也。《大傳九共》九篇非孔子書,辨見前

  皋陶矢厥謨,禹成厥功,帝舜申之,作《大禹》《皋陶謨》《棄稷》。

  禹別九州島,隨山川,任土作《貢》。

  《史記·河渠書》雲「以別九州島,隨山浚川,任土作《貢》。」即劉歆所本。《序》本《史記》文字,仍有異同,蓋有意為之以泯其跡。今但明其剿襲,小小異同,不暇詳也

  啟與有扈,戰于甘之野,作《甘誓》。

  《史記·夏本紀》雲「有扈氏不服,啟伐之,大戰于甘。將戰,作《甘誓》。」即劉歆所本。

  太康失邦,兄弟五人須於洛、汭,作《五子之歌》。

  《史記·夏本紀》雲「帝太康失國,昆弟五人須於雒、汭,作《五子之歌》。」即劉歆所本。

  羲和湎淫,廢時亂日,胤往征之,作《胤征》。

  《史記·夏本紀》雲「帝中康時,羲和湎淫,廢時亂日,胤往征之,作《胤征》。」即劉歆所本。

  自契至於成湯八遷,湯始居亳。從先王居,作《帝告》《厘沃》。

  《史記·殷本紀》雲「成湯,自契至湯八遷,湯始居亳,從先王居,作《帝誥》。」即劉歆所本。《序》有《厘沃》,而《史記》無之,歆或采自他書增之,以足百篇之數者也。

  湯征諸侯,葛伯不祀,湯始征之,作《湯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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