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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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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書》《禮》《春秋》言廟禮無「祧廟」說,唯《祭法》有「二祧」,享嘗乃止。《左傳》昭元年「其敢愛豐氏之祧」,《周官春官》「守祧奄八人」,又「辨廟祧之昭穆」,是即「祧廟」之說。又《周官春官》「兆五帝於四郊,四望、四類亦如之;兆山川、丘陵、墳衍,各因其方」,是即「郊宮」之說。凡《祭法》《左傳》《周官》皆歆所偽,莽用其說,故雲「建郊宮,定祧廟」也。 分長安城旁六鄉,置帥各一人。分三輔為六尉郡;河東、河內、弘農、河南、潁川、南陽為六隊郡,置大夫,職如太守;屬正,職如都尉。更名河南大尹曰保忠信卿。益河南屬縣滿三十,置六郊。 《周禮地官》有六鄉、六遂,此外有遠郊、近郊,莽用其制也。 莽又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蓋以天下養焉。《周禮》膳羞百有二十品。」 《周禮膳夫》「羞用百有二十品。醬百有二十甕。唯王及後、世子之膳不會。」皆歆偽撰經文以媚莽者,此可為證。自歆偽經後,人主相承以為先聖經義宜然。於是後宮至萬數千人,飲食度支歲費千萬,以此亡國者接踵,皆歆啟之。偽經之害如此。宋鄭伯謙《太平經國之書》「奉養」一條,至深斥漢文帝之節儉,是則歆之罪也。 「予製作地理,建封五等,考之經藝,合之傳記,通於義理。」 五等者,《周官》大司徒職「諸公之地,封疆方五百里;諸侯之地,封疆方四百里;諸伯之地,封疆方三百里;諸子之地,封疆方二百里;諸男之地,封疆方百里。」即莽所謂「建封五等,考之經藝,合之傳記」者也。 初設六筦之令,命縣官酤酒、賣鹽、鐵器、鑄錢,諸採取名山大澤眾物者稅之。又令市官收賤賣貴,賒貸予民,收息百月三。 按:《荀子王制篇》「山林澤梁以時禁發而不稅。」《孟子》言「澤梁無禁」,《王制》「關譏而不征,林麓川澤以時入而不禁。」此孔子所述文王之仁政也。歆以《周官》托于周公,而《閭師》雲「任衡以山事,貢其物;任虞以澤事,貢其物。」莽制「諸採取名山大澤眾物者稅之」,用歆《周官》說也。然《左傳》昭公二十年「晏子曰,『山林之木,衡鹿守之;澤之萑蒲,舟鮫守之;藪之薪烝,虞候守之;海之鹽蜃,祈望守之。』」以為齊政之衰。晏子尚以為政衰,則周公不為可知。莽蓋從歆以興天下,亦以歆而亡天下者也。 又《周官司市》雲「凡得貨賄六畜者亦如之,三日而舉之。凡治市之貨賄、六畜、珍異,亡者使有,利者使阜,害者使亡,靡者使微。」又云:「大市日昃而市,百族為主。」鄭司農雲「百族,百姓也。」既非商賈、販夫、販婦,則是何人?非百官而何?賈《疏》為之辨,未見其通又《廛人》「凡珍異之有滯者,斂而入於膳府。」《泉府》雲「掌以市之征布,斂市之不售、貨之滯於民用者,以其賈買之,物揭而書之,以待不時而買者。」即所謂「令市官收賤賣貴」也。《泉府》又云:「凡賒者,祭祀無過旬日,喪紀無過三月。凡民之貸者,與其有司辨而授之,以國服為之息。凡國事之財用取具焉。」即所謂「賒貸與予民收息百月三」也。此皆莽用《周官》制,民怨畔之。唐第五琦、皇甫鏄行酒酤、鹽鐵、鑄錢,而民又怨之;王安石行青苗法,而民又怨之。歆此法也,亡三國矣。 夫三皇象春,五帝象夏。 按:今學無「三皇」名,唯《春秋繁露三代改制質文篇》雲「故聖王生則稱天子,崩遷則存為三王,絀滅則為五帝。下至附庸,絀為九皇。下極其為民。」《呂刑》有「皇帝哀矜庶獄之不辜」、「皇帝清問下民」語,「皇帝」非以為尊崇。《左傳》僖二十五年「今之王,古之帝也。」《史記·五帝本紀》以黃帝、顓頊、帝嚳、唐堯、虞舜為五帝,實依《大戴禮五帝德、帝系姓》及《世本》,見《尚書正義》一蓋孔門相傳之說,譙周、應劭、宋均《史記·五帝本紀正義》引同之。歆緣《易繫辭》有伏羲、神農事,偽《周官》偽造「外史掌三皇、五帝之書」,《左傳》文十八年、昭十七年、二十九年、定四年竄入少皞。 《漢書·律曆志》載歆《世經》以太昊帝、炎帝、黃帝、少昊帝、顓頊帝、帝嚳、唐帝、虞帝為次,暗寓三皇、五帝之敘,而《月令》孟春「盛德在木,其帝太皞」,孟夏「盛德在火,其帝炎帝」,「中央土,其帝黃帝」,孟秋「盛德在金,其帝少皞」,孟冬「盛德在水,其帝顓頊」,與《世經》相應。《左傳》《月令》《律曆志》大行,於是三皇之說興,少昊之事出,五帝之號變。《後漢書·賈逵傳》奏稱「五經家皆言顓頊代黃帝,而堯不得為火德。」左氏以為「少昊代黃帝」,即圖讖所謂帝宣也。皆因五德之運,證成古學之說,張衡於是反據以攻史遷之疏略矣。《後漢書·張衡傳》注引衡《集》曰:「《易》稱『宓羲氏王天下。宓羲氏沒,神農氏作。神農氏沒,黃帝、堯、舜氏作』。史遷獨載五帝,不記三皇。又一事曰:《帝系》『黃帝產青陽、昌意』。《周書》曰:『乃命少皞清』。清即青陽也,今宜實定之。」 自是偽孔安國《尚書序》、皇甫謐《帝王世紀》、孫氏注《世本》,並以伏羲、神農、黃帝為三皇,少昊、高陽、高辛、唐、虞為五帝,並見《史記·五帝本紀》索隱、《三皇本紀》注實本之《世經》也。司馬貞且補撰《三皇本紀》,於是少昊之為五帝遂為實事,競譏史遷之紕繆矣。夫史遷多采《左氏》,如《左氏》實有問官郯子之事,太史公何得若罔聞知,首創《本紀》便已遺脫一朝哉?其為歆之偽竄,證佐確鑿矣。《五帝本紀》於《舜紀》引《左傳》「少皞氏有不才子」,亦歆所竄入者歟?按歆務翻今文之說,又竄附《國語晉語》,以炎帝、黃帝為少典之子,其母皆有蟜氏之女;以《列子湯問》有女媧氏煉石、共工觸不周山事,因於《祭法》《國語》《魯語》緣飾共工為九州島之伯,《明堂位》加「女媧氏之笙簧」,譸張為幻,以崇佐驗。 於是述其學者,緣飾緯書,鑿空增附,譙周則以燧人為皇,宋均則以祝融為皇,鄭康成、皇甫謐則以女媧為皇,見司馬貞《三皇本紀》注上承伏羲;《河圖三五曆》引伸為「天皇十二頭,木德王……立各一萬八千歲;地皇十一頭,火德王……亦各萬八千歲;人皇九頭……凡一百五十世,合四萬五千六百年。」司馬貞《三皇本紀》引「自人皇已後,有五龍氏、燧人氏、大庭氏、栢皇氏、大夬氏、卷鬚氏、栗陸氏、驪連氏、赫胥氏、尊盧氏、渾沌氏、昊英氏、有巢氏、朱襄氏、葛天氏、陰康氏、無懷氏」。見司馬貞《三皇本紀》蓋緣《管子》「古封泰山七十二家」而妄為之。《春秋緯》稱:自開闢至於獲麟,凡三百二十七萬歲,分為十紀。凡世七萬六百年,「一曰九頭紀,二曰五龍紀,三曰攝提紀,四曰合雒紀,五曰連通紀,六曰序命紀,七曰修飛紀,八曰回提紀,九曰禪通紀,十曰流訖紀。」司馬貞《三皇本紀》引誕妄不可窮詰,蓋亦皆承歆之附會為之。至於《皇王大紀》《路史》等書,益辨之不足辨矣。 備和、嬪、美、禦。和人三,位視公;嬪人九,視卿;美人二十七,視大夫;禦人八十一,視元士;凡百二十人,皆佩印韍,執弓韣。 按:先是郎陽、成修獻符命,言「繼立民母」,又曰「黃帝以百二十女致神仙」。莽於是遣中散大夫、謁者各四十五人,分行天下,博采鄉裡所高有淑女者上名。百二十女與膳羞百二十品,皆歆偽說以媚莽者也。古者「天子一娶十二女,諸侯一娶九女」,見於經傳,凡今文博士無二說,莽納女時猶用之。昏老縱欲,媚臣偽經說以傅會莽意,自是以為經法宜然,後宮眾多,掖庭充滿。隋之宮人萬計,唐宗之宮女三千,縱恣無厭,怨曠充塞,皆歆作俑之罪也。歆之偽經,不過始則邀名,繼則媚勢,豈知流禍遂至於此哉!學者不正其心術,而以博聞強識造說立端,其禍等於洪水猛獸,可不懼乎!《昏義》「三夫人,九嬪,二十七世婦,八十一禦妻。」若非歆偽竄者,則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之命婦乎!若以為後宮有是,則斷斷無是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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