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康有為 > 新學偽經考 | 上頁 下頁 |
| 一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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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周官經》六篇,則自西漢前未之見,《史記·儒林傳》《河間獻王世家》無之。其說與《公》《穀》《孟子》《王制》、今文博士皆相反。《莽傳》所謂「發得《周禮》以明因監」,故與莽所更法立制略同,蓋劉歆所偽撰也。歆欲附成莽業而為此書,其偽群經,乃以證《周官》者。故歆之偽學,此書為首。自臨孝存難之,何休以為「戰國陰謀之書」,蓋漢今文家猶知之。自馬、鄭尊之,康成以為「三禮」之首,自是盛行。蘇綽、王安石施之為治,以毒天下,至乃大儒朱子亦稱為「盛水不漏,非周公不能作」,為歆所謾甚矣。歆偽諸經,唯《周禮》早為人窺破,胡五峰、季本、萬斯同辨之已詳,姚際恒亦置之《古今偽書考》中矣。 又按:賈公彥《序周禮廢興》引《馬融傳》雲「至孝成皇帝,達才通人劉向、子歆校理秘書,始得列序,著於《錄》《略》。時眾儒以為非是,唯歆獨識,其年尚幼,末年乃知其周公致太平之跡。弟子死喪,徒有河南緱氏杜子春尚在。永平之初,年且九十,能通其讀,頗識其說,鄭眾、賈逵往受業焉。」雲「唯歆獨識、眾儒以為非是」,事理可明。此為歆作《周官》最易見,其雲向著錄者妄耳。或信以為真出劉向,且謂詬厲《周禮》為「誤周公致太平之跡」,謂鄭君取之為「不以人廢言」,則受歆欺紿矣。或又據《史記·封禪書》雲「上與公卿諸生議封禪,群儒采封禪《尚書》《周官》《王制》之望祀土牛事」,信其出西漢前。不知《史記》經劉歆竄亂者甚多,史遷時蓋未有《周官》,有則《儒林傳》必存之。孝存以為「武帝知《周官》末世瀆亂不驗之書」,亦猶有誤。武帝世本無《周官》,何得有所議邪?則孝存尚未知其根源也。 今以《史記·河間獻王世家》及《儒林傳》正定之,其真偽決矣。蓋歆為偽經,無事不力與今學相反,總集其成則存《周官》。今學全出於孔子,古學皆托于周公,蓋陽以周公居攝佐莽之篡,而陰以周公抑孔子之學,此歆之罪不容誅者也。其本原出於《管子》及《戴記》。《管子五行篇》曰「昔者黃帝得蚩尤而明于天道,得大常而察於地利,得奢龍而辨於東方,得祝融而辨於南方,得大封而辨於西方,得後土而辨於北方。黃帝得六相而天地治、神明至。」蚩尤「為當時」,大常「為廩者」,奢龍「為土」師,祝融「為司徒」,大封「為司馬」,後土「為李」。「春者,土師也;夏者,司徒也;秋者,司馬也;冬者,李也。」為六官所自出。《曲禮》六太、五官、六府、六工,亦其題也。《盛德篇》「塚宰之官以成道,司徒之官以成德,宗伯之官以成仁,司馬之官以成聖,司寇之官以成義,司空之官以成禮…… 是故天子,禦者;太史、內史,左右手也;六官亦六轡也。天子三公合,以執六官,均五政,齊五法,以禦四者,故亦唯其所引而之。以之道則國治,以之德則國安,以之仁則國和,以之聖則國平,以之義則國成,以之禮則國定,此禦政之體也……是故官屬不理,分職不明,法政不一,百事失紀,曰亂也,亂則飭塚宰。地宜不殖,財物不蕃,萬民饑寒,教訓失道,風俗淫僻,百姓流亡,人民散敗,曰危也,危則飭司徒。父子不親,長幼無序,君臣上下相乖,曰不和也,不和則飭宗伯。賢能失官爵,功勞失賞祿,爵祿失則士卒疾怨,兵弱不用,曰不平也,不平則飭司馬。刑罰不中,暴亂奸邪不勝,曰不成也,不成則飭司寇。百度不審,立事失理,財物失量,曰貧也,貧則飭司空。」 《千乘》篇雲「司徒典春、司馬司夏、司寇司秋、司空司冬。」《文王官人》篇「國則任貴、鄉則任貞、官則任長、學則任師、族則任宗、家則任主、先則任賢。」《朝事篇》則幾于全襲之。歆之所為,大率類是。歆既多見故書雅記,以故規模彌密,證據深通。後儒生長其下,安得不為所惑溺也! 《司馬法》言車乘與今學不同,與《周官》合,蓋亦歆之偽書。其雲軍禮,與《周官》吉、凶、軍、賓、嘉合。以《禮經》按之,《禮運》《昏義》只有冠、昏、喪、祭、射、鄉、朝、聘八禮,《王制》有冠、昏、喪、祭、鄉、相見六禮,唯《本命》以冠、昏、朝、聘、喪、祭、賓主、鄉飲酒、軍旅為九禮,若非歆所自出,則歆所竄入者也。《大戴禮》多與《周禮》同,二者必居一焉。 《樂記》二十三篇。 王禹《記》二十四篇。 《雅歌詩》四篇。 《雅琴趙氏》七篇。名定,勃海人,宣帝時丞相魏相所奏 《雅琴師氏》八篇。名中,東海人,傳言師曠後 《雅琴龍氏》九十九篇。名德,梁人。師古曰:「劉向《別錄》雲『亦魏相所奏也,與趙定懼召見待詔,後拜為侍郎。』」 ——凡《樂》六家,百六十五篇。出淮南、劉向等《琴頌》七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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