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康有為 > 新學偽經考 | 上頁 下頁 |
| 一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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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無《毛詩》,《漢書》有毛公而無名。鄭玄、徐整以毛公有大、小二人,而亦無名。陸璣《疏》《後漢書·儒林傳》以為毛亨、毛萇矣。夫劉、班、鄭、徐之不知,吳、宋人如何知之?襲偽成真,歧中又歧。如公羊、谷梁本無名字,公羊、谷梁音相近,蓋卜商之音偽。二書有口說,無竹帛,故傳誤而公羊忽名高,谷梁忽名赤、名俶,幾若踵事增華。習久成真,遂以「烏有先生」竊千年兩廡之祀。韓退之曰「偶然喚作木居士,便有無窮求福人」。此與伍子胥為「伍髭須」、杜拾遺為「杜十姨」何以異?夫從祀大典,以親傳《詩》《禮》之大儒荀卿猶不得預,而妄人偽託杜撰之名字,乃得謬廁其間,非徒可笑,亦可駭矣!名字妄增,其偽六。以名字論,高行子、帛妙子豈是儒者之名?河間獻王無得《毛詩》立博士事,以《史記·獻王世家》為據,則竄亂依託。其偽七。 詳見《河間獻王傳辨偽》其它以《風》《小雅》《大樂》,即正《詩》也。故有燕享、祭祀之禮,於是作《雅》《頌》以為燕享、祭祀之樂章;有夫婦之禮,即有房中之樂,於是作《關雎》《鵲巢》諸詩以為樂章。此外《變風》《變雅》采於民者,則非樂章,即《二南》之《汝墳》《甘棠》《行露》《殷其靁》,《豳》之《破斧》《伐柯》,《頌》之《閔予小子》《訪落》《敬之》《小毖》,皆因事而作,不為樂章,然亦皆入樂者也。《儀禮》燕、鄉、賓、射,皆於升歌笙、間合樂之後,工告「正歌備」,乃繼之以無算爵,亂之以無算樂。 夫「無算」雲者,或間或合,盡歡而止。《鄉飲》《鄉射》皆于明日息司正,曰「鄉樂唯欲」。則《二南》自首三篇外,可隨意歌之。此無算樂之散歌、散樂一也。自賓祭用樂之外,古者以樂侑食,故魯樂工有亞飯、三飯、四飯也。至於工以納言,時而揚之,師箴,瞍賦,蒙誦。大夫彈弦諷諫,國史采眾詩授蒙瞍,使歌之以風其上。《詩大序疏》《大戴禮保傅篇》雲「宴樂雅頌迭樂序」,此工歌之散歌、散樂也。《史記·孔子世家》「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荀子》言「《詩》三百篇,中聲所止」,《墨子》言「儒者誦詩三百,弦詩三百,歌詩三百,舞詩三百」,又《莊子》稱「曾子歌《商頌》」,此國子弦歌之散歌、散樂也。故季劄觀樂,為之遍歌《風》《雅》《頌》,尤為全詩入樂之證。毛于《小雅楚茨》諸篇及《大雅》諸詩,皆以空衍,不能言其為樂章。即如《斯干》為考室樂章,《鄭箋》謂「築宮廟群寢既成而釁,歌《斯干》以落之」。《雲漢》為雩祭樂章,賈公彥謂「邦有大烖,則歌哭而請《雲漢》之詩」是也。晉、魏時大雩、祈旱皆歌《雲漢》之章。 漢時雅樂可歌者八篇,《變風》之《伐檀》、《變雅》之《白駒》在焉,尤可見詩皆入樂之證。自毛不能詳其義,於是詩有入樂、不入之訟。程大昌、陳暘謂「二南、雅頌為樂詩,諸國為徒詩」。陳啟源為回護《毛序》之故,至謂《雅》《頌》為「四始」,與《韓詩外傳》及《史記》「《關雎》為《風》始,《鹿鳴》為《小雅》始,《文王》為《大雅》始,《清廟》為《頌》始」不同。其偽八。 編詩移《檜》於《陳》後,移《王》於《衛》後,與《韓詩》《王》在《豳》後、《檜》在《鄭》前不同,據《正義》述《鄭譜》,鄭用《韓詩》說也其偽九。 以《商頌》為商之遺詩,與三家《詩》以為正考父美宋襄之說不同。《樂記》「肆直而慈愛者宜歌《商》」,鄭注:「《商》,宋詩也。」《左傳》哀九年「不利子商」,杜注:「子商,宋也。」二十四年「考惠取于商」,杜注「商,宋也。」《國語》「吳王夫差闕為深溝于商、魯之間」,韋注「商,宋也。」《逸周書王會解》:「堂下之左,商公、夏公立焉。」《莊子》《韓非子》均有商太宰,與孔子、莊子同時。此皆以宋為商之證。魯定公諱宋,故孔子定《詩》,改宋為商。《史記·宋世家》「襄公之時,其大夫正考父美之,作《商頌》。」《法言·學行篇》「正考甫嘗睎尹吉甫矣,公子奚斯嘗睎正考甫矣。」凡西漢以前,從無異說,《毛詩》妄為異論。其偽十。 蓋「三頌」者,孔子寓王魯、新周、故宋之義,《毛詩》以為商先世之詩,則微言亡。其偽十一。 《史記·孔子世家》稱「三百五篇」,王式稱「臣以三百五篇諫」,見《儒林傳》《志》亦雲「孔子純取周詩,上采殷,下取魯,凡三百五篇」,三家說皆同。而《毛詩》多《笙詩》六篇,則篇目增多。其偽十二。 他如《漢廣》「德廣所及」,《白華》「孝子之潔白」,《崇丘》「萬物得極其高大」,《雨無正》「眾多如雨而非所以為正」之等,率皆望文生義,絕無事實,則空辭敷衍。其偽十三。 若《小雅》自《節南山》以下四十四篇,皆為刺幽王之詩,刺幽王何其多,而諸王何絕無一篇也?已與三家大異。《楚茨》等篇為祭祀樂歌,而亦以為刺幽王。朱子已先疑之。其偽十四。 《詩》本樂章,孔子曰「吾自衛反魯,而後樂正,《雅》《頌》各得其所。」正「古人詩、樂分為二教」,斥後儒舍詩征樂,為異古人詩教之指。是以護毛故,顯悖孔子正樂而《雅》《頌》得所之義,又與季劄觀樂而遍歌《風》《雅》相違。其偽十五。 其它說義征禮,與今文顯悖者凡百千條,詳《毛詩偽證》,今不著。其雲「河間獻王好之」者,以為旁證,皆歆竄附之偽說也。然移文博士不敢稱之,而僅著於《七略》。其偽《易雜卦》及費氏《章句》,並不敢著於《七略》,而僅以傳之其徒。心勞日拙之情,亦可見矣。 《禮古經》五十六卷。《經》七十篇。後氏,戴氏《記》百三十一篇。七十子後學者所記也《明堂陰陽》三十三篇。古明堂之遺事《王史氏》二十一篇。七十子後學者,師古曰「劉向《別錄》云:『六國時人也。』」《曲台》後倉九篇。 《中庸說》二篇。師古曰:「今《禮記》有《中庸》一篇,亦非本《禮經》,蓋此之流。」 《明堂陰陽說》五篇。 《周官經》六篇。王莽時,劉歆置博士。師古曰「即今之《周官禮》也。」 《周官傳》四篇。 《軍禮司馬法》百五十五篇。 《古封禪群祀》二十二篇。 《封禪議對》十九篇。武帝時也 《漢封禪群祀》三十六篇。 《議奏》三十八篇。石渠 ——凡《禮》十三家,五百五十五篇。入《司馬法》一家,百五十五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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