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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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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易》學為歆亂偽之說有三,而京、焦之說不與焉:其一,文王但重六爻,無作上、下篇之事,以為周公之作,更其後也;其二,《易》但有上、下二篇,無十篇之說,以為孔子作《十翼》,固其妄也;其三,《易》有施、孟、梁丘,並出田何,後有京氏為異,然皆今文之說,無《費氏易》。至有高氏,益支離也,今分辨於下: 《史記·周本紀》「西伯蓋即位五十年,其囚羑裡,蓋益《易》之八卦為六十四卦。」《日者傳》「周文王演三百八十四爻。」《法言·問神篇》「《易》始八卦,而文王六十四,其益可知也。」《問明篇》「文王淵懿也。重《易》六爻,不亦淵乎!」《漢書·楊雄傳》「文王以諸侯順命而行道,於是重《易》六爻。」此皆西漢前說辭之未著,若何而有上、下之篇,殊令人不可通曉。考馬融、陸績之說,皆以文王作《卦辭》,周公作《爻辭》,見《周易正義》一此必有所受。《志》雲「文王重六爻」,蓋未敢驟改西漢舊說,以駭觀聽,而又雲「作上、下篇」,則是明以為文王作《卦辭》矣。其辭閃爍,所謂「誣善之人,其辭遊」也。其辨詳《經典釋文糾謬》。 此《志》敘周王孫、服光、楊何、蔡公、韓嬰、王同諸《易》先師《傳》皆二篇,《章句》施、孟、梁丘氏各二篇,然則《易》之《卦辭》《爻辭》《彖辭》《象辭》皆合,以其簡帙繁重,分為上、下二篇。史遷《太史公自序》稱《繫辭》為「《易大傳》」,蓋《繫辭》有「子曰」,則非出孔子手筆,但為孔門弟子所作,商瞿之徒所傳授,故太史談不以為經而以為傳也。至《說卦》《序卦》《雜卦》三篇,《隋志》以為後得,蓋本《論衡正說篇》「河內後得逸《易》」之事。《法言·問神篇》「《易》損其一也,雖蠢知闕焉」,則西漢前《易》無《說卦》可知。楊雄、王充嘗見西漢博士舊本,故知之。 《說卦》與孟、京《卦氣圖》合,其出漢時偽託無疑。《序卦》膚淺,《雜卦》則言訓詁,此則歆所偽竄,並非河內所出,宋葉適嘗攻《序卦》《雜卦》為後人偽作矣。《習學記言》歆既偽《序卦》《雜卦》二篇,為西漢人所未見,又于《儒林傳》雲費直「徒以《彖》《象》《繫辭》、十篇《文言》解說上、下經」,此雲「孔氏為之《彖》《象》《繫辭》《文言》《序卦》之屬十篇」,又敘《易經》十二篇,而托之為施、孟、梁丘三家,又於《史記·孔子世家》竄入「孔子晚而喜《易》,序《彖》《系》《象》《說卦》《文言》」,顛倒眩亂。學者傳習,熟於心目,無人明其偽竄矣。諸家引孟、京注,間有及《說卦》《序卦》《雜卦》者,如非竄亂之條,即為後人附益之語,猶《左傳正義》一引《嚴氏春秋》有「孔子與左丘明觀書,丘明為傳」之事耳,不足據也。夫《易》為未經焚燒之書,猶可托偽,而人無疑之者,況他經哉!然則天下人之被欺,固易易耳,若非藉馬遷、王充之說,孔子之《易》幾無復發明之日,亦危矣哉! 按:西漢但有施、孟、梁丘、京氏《易》,費氏、高氏突出于哀、平之世,西漢諸儒無見之者。傳之者王璜,即傳徐敖《古文尚書》之人,其為歆所假偽付囑,至易見也。其雲「唯費氏經與古文同」,亦偽託也,務藉以尊費氏而已。漢逮中葉,經業至盛,人用其私,多思偽撰。故《易》則有焦、京、趙賓以陰陽災變為《易》;《書》則有《泰誓》、張霸《百兩篇》;《禮》則有方士、明堂諸說。蓋作偽者已多。劉歆之偽古文,發源于《左氏》,成于《周官》,遍偽諸經,為之佐證。獨闕于《易》,遂剿焦、京之緒餘,而變其面目,故曰「長於卦筮」,又曰「亡章句,徒以《彖》《象》《繫辭》、十篇《文言》解說上、下經」。蓋歆以餘力為之,湊成諸經古文耳。 《後漢書·儒林傳》「陳元、鄭眾皆傳《費氏易》,其後馬融亦為其傳。融授鄭玄,玄作《易注》。荀爽又作《易傳》。自是《費氏》興。」《經典釋文序錄》曰「永嘉之亂,施氏、梁丘之《易》亡,孟、京、費之《易》,人無傳者。馬、鄭之《易》,即《費氏易》,安得謂《費》無傳?陸氏之說不足為據也是後漢末皆費氏學。而《釋文》有《費直章句》四卷,豈後人所傅益歟?」然既曰「興」,又曰「人無傳者」,則必有說。今自馬融、鄭玄、荀爽、虞翻及王輔嗣注,皆費氏說,《三國志·虞翻傳》注載翻奏曰:「臣聞六經之始,莫大陰陽。」是歆六經首《易》之說也。「臣高祖父少治孟氏《易》,至臣五世。前人通講,多玩章句,雖有秘說,於經疏闊。」是翻棄師法之征也。翻傳又載翻《國語訓注》,是翻蓋治古學者。蓋馬、鄭之後,費學大行,學者無不在其籠中,為其學者又人人異論。荀爽既殊於馬、鄭,翻又異于鄭、荀,要之皆費氏之說。翻自言孟氏,蓋假借之辭耳則今之《易》亦歆偽學也。 嗚呼!後世六學,皆歆之說,孔子之道於是一變,蓋二千年矣。《儒林傳》言高相「亦亡章句,專說陰陽災異」。蓋歆別有五行傳之學,溢而為此。《傳》又雲「自言出於丁將軍」,猶《毛詩》自謂子夏所傳耳,亦猶《春秋》之故為鄒氏、夾氏以影射耳,亦歆所為也。唯歆斥孟、京之偽,詳《漢書·儒林傳辨偽》。 《尚書古文經》四十六卷。為五十七篇。師古曰「孔安國《書序》雲『凡五十九篇,為四十六卷。承詔作傳,引序各冠其篇首,定五十八篇。』鄭玄《敘贊》云:『後又亡其一篇。』故五十七。」 《經》二十九卷。大、小夏侯二家。歐陽《經》三十二卷。師古曰「此二十九卷,伏生傳授者。」 《傳》四十一篇。 歐陽《章句》三十一卷。 大、小夏侯《章句》各二十九卷。 大、小夏侯《解故》二十九卷。 歐陽《說義》二篇。 劉向《五行傳記》十一卷。 許商《五行傳記》一篇。 《周書》七十一篇。周史記。師古曰「劉向云:『周時誥誓號令也。蓋孔子所論百篇之餘也。』今之存者四十五篇矣。」 《議奏》四十二篇。宣帝時石渠論。韋昭曰「閣名也,於此論書。」 ——凡《書》九家,四百一十二篇。入劉向《稽疑》一篇。師古曰:「此凡言『入』者,謂《七略》之外,班氏新入之也。其雲『出』者與此同。」《易》曰「河出《圖》,雒出《書》,聖人則之。」故《書》之所起遠矣。至孔子篡焉,上斷於堯,下訖于秦,凡百篇,而為之序,言其作意。秦燔書禁學,濟南伏生獨壁藏之。漢興,亡失,求得二十九篇,以教齊、魯之間。訖孝宣世,有歐陽、大小夏侯氏立於學官。《古文尚書》者,出於孔子壁中。武帝末,魯共王壞孔子宅,欲以廣其宮,而得《古文尚書》及《禮記》《論語》《孝經》凡數十篇,皆古字也。共王往入其宅,聞鼓琴瑟鐘磬之音,於是懼,乃止不壞。孔安國者,孔子後也,悉得其書,以考二十九篇,得多十六篇。安國獻之,遭巫蠱事,未列於學官。劉向以中古文校歐陽、大小夏侯三家經文,《酒誥》脫簡一,《召誥》脫簡二,率簡二十五字者脫亦二十五字,簡二十二字者脫亦二十二字,文字異者七百有餘,脫字數十。《書》者,古之號令。號令於眾,其言不立具,則聽受施行者弗曉。古文讀應爾雅,故解古今語而可知也。 按:伏生所傳二十八篇。伏生故秦博士,秦焚書,非博士所職悉焚,則博士所職不焚,然則伏生之《書》,為孔子所傳之全經確矣。博士以《尚書》為備,以其傳授有緒,故比之二十八宿也。歐陽、大小夏侯傳今文者無異辭。而《史、漢儒林傳》皆雲「伏生求其《書》,獨得二十九篇」者,《隋志》引《論衡》以為「河內女子得《泰誓》一篇」,劉歆《移太常書》所謂「《泰誓》後得,博士集而讀之」,故經二十九卷,大小夏侯《章句》各二十九卷,大小夏侯《解故》二十九篇,皆緣博士合《泰誓》於經中,並二十八篇數之,故為二十九也。歆欲以古文亂今學,故雲「凡百篇而為之序」「秦燔書禁學」「漢興,亡失,求得二十九篇」,明《書》之不備,所以便其作偽也。歆不明白言之,又竄之於《史記·儒林傳》以惑人,以便於作偽而人不驚之也。《書序》之偽,別詳《書序辨偽》中,今不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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