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黃宗羲 > 破邪論 | 上頁 下頁
地獄


  地獄之說,儒者所不道。然廣記、夷堅諸書載之甚煩,疑若有其事者。蓋幽明一理,無所統屬,則依草附木之魂,將散於天地。冥吏不可無也,然當其任者,亦必好生如皋陶,使陽世不得其平者,于此無不平焉。陽世之吏,因乎天下之治亂,亂日常多,治日常少,故不肖之吏常多,亦其勢然也。冥吏為上帝所命,吾知其必無不肖者矣。乃吾觀為地獄之說者,其置刑有碓磨鋸鑿、銅柱鐵床、刀山雪窖、蛇虎糞穢,慘毒萬狀,目所不忍見,耳所不忍聞。是必索元禮、來俊臣之徒,性與人殊者,始能勝其任。吾不意天帝所任治獄之吏,乃如唐之武后也!且陽世之刑,止有笞杖徒流絞斬,已不勝其紛紜上下,若地獄言而信,則故鬼新鬼,大亂於冥冥之中矣。陽世之愛惡攻取方謝,而冥地之機械變詐複生,夫子所謂鬲如睾如而願息者,殆有甚焉。

  或曰:「地獄之慘形,所以禁陽世之為非者也。上帝設此末命,使亂臣賊子知:得容于陽世者,終不容于陰府。以補名教之所不及,不亦可乎?」

  餘曰:不然。大奸大惡,非可以刑懼者也。地獄之說相傳已久,而亂臣賊子未嘗不接跡於世,徒使虔婆頂老凜其纖介之惡,而又以奉佛消之,于世又何益乎?夫人之為惡,陰也,刑獄之事亦陰也,以陰止陰,則冱結而不可解,唯陽和之氣足以化之。天上地下,無一非生氣之充滿。使有陰慘之象滯於一隅,則天地不能合德矣。故知地獄為佛氏之私言,非大道之通論也。

  然則大奸大惡,將何所懲創乎?

  曰:苟其人之行事載之于史、傳之於後,使千載而下,人人欲加刃其頸,賤之為禽獸,是亦足矣。孟氏所謂「亂臣賊子懼」,不須以地獄蛇足於其後也。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