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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千四百六十一 喪


  永樂大典卷之七千四百六十一 十八陽

  喪〈喪大記篇三〉

  君將大斂。子弁絰。即位於序端。卿大夫即位于堂

  廉楹西北面東上。父兄堂下北面。夫人命婦屍西

  東面。外宗房中南面小臣鋪席。商祝鋪絞紟衾衣。

  士盥於盤。上士舉遷屍於。斂上。卒斂宰告子馮之

  踴。夫人東面亦如之。〈鄭玄注子弁絰者未成服。弁如爵弁而素。大夫之喪子亦弁絰。陸德明音義鋪。普吳〉

  〈反。父音敷。下皆同孔頴達疏君將至如之。 正義曰。此一經明君大。斂時節也。子弁經即位於序端者。序謂東序。端。謂序之南頭也。卿大夫即位于〉

  〈堂廉楹西者。卿大夫。謂群臣也。堂廉。謂堂基南畔廉棱之上。楹。謂南近堂廉者。子位既在東序端。故群臣列於基上東楹之西也。案隱義雲。堂廉。即〉

  〈堂上近南溜為廉也。 北面東上者。在基上。俱北面東頭為上也。子在東。屍在阼階。故在基者以東為上也。 父兄。堂下北面者。謂諸父諸兄不仕〉

  〈者。以其賤。故在堂下而鄉北。以東為上也。若士則亦在堂下。 外宗房中南面者。外宗君之姑姊妹之女。及姨舅之女也。輕故在房中而。鄉南也。皇〉

  〈氏雲當在西房。以東為上也。今謂屍在阼。夫人命婦在屍西北。外宗等當在東房。 小臣鋪席者。謂下莞上簟。簇於阼階上。供大斂也。士喪禮雲。布〉

  〈席如初。注雲。亦下莞上簟也。鋪於阼階上。于堂南北為少南。 商祝鋪絞紟衾衣者。商祝亦是周禮喪祝也。其鋪絞紟衾衣等致於小臣所鋪席上〉

  〈以待屍。 士盥於盤上者。士亦喪祝之屬也。周禮。喪祝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是將應舉屍。故先盥手於盤上也。雜記雲。士盥於盤北是也。〉

  〈士舉遷屍於斂上者。斂上即斂處也。 卒斂者。大斂衣裝畢也。宰告者。大宰也。斂畢。大宰告孝子道斂畢也。子馮之踴者。孝子待得告。乃馮屍〉

  〈而起踴。 夫人東面亦如之者。亦馮屍而踴。向者夫人命婦俱東。卿於屍西。今獨雲夫人馮者。命婦賤不得馮也。馮竟乃斂於棺。 注子弁至弁絰。〉

  〈正義曰。成服則著喪冠此雲弁絰。是未成服。此雖以大斂為文。其小斂時。子亦弁絰。君大夫士之子皆然。故雜記雲。小斂環絰。公大夫士一也。雲〉

  〈弁如爵弁而素者。已具於下。檀弓疏雲。大夫之喪子亦弁絰者。案雜記雲。大夫與殯亦弁絰。與他殯事尚弁絰。明自為父母弁絰可知其士則素冠。〉

  〈故武叔小斂投冠。是諸侯大夫與天子士同。要義序端堂廉見前疏陳澔集說弁絰素弁上加環絰未成服故也。小臣鋪席絞紟衾鋪于席上。士商〉

  〈祝之屬也斂上即斂處也。卒斂宰告。太宰告孝子以斂畢也。馮之踴者馮屍而起踴也。余同前疏黃震日抄商祝。祝習商禮者。餘同前疏〉

  〈彭氏纂圖注義〉

  〔插圖〕

  大夫之喪將大斂。既鋪絞紟衾衣。君至。主人迎。先

  入門右。巫止於門外。君釋菜。祝先入升堂。君即位

  於序端。卿大夫即位于堂廉楹西北面東上。主人

  房外南面。主婦屍西東面遷屍。卒。斂宰告主人降。

  北面於堂下。君撫之。主人拜稽顙一君降升主人馮

  之。命主婦馮之。〈鄭玄注先入右者。入門而右也。巫止者。君行必與巫。巫主辟。凶邪也。釋菜禮門神也。必禮門神者。禮〉

  〈君非問疾弔喪。不入諸臣之家也。主人房外南面。夫夫之子等。得升視。斂也。陸德明音義巫止。本或作巫止門外。門外衍字耳。辟。必亦反。邪。似嗟反。〉

  〈孔頴達疏大夫至偽之。 正義曰。此一經明大夫大斂節也。 主人迎者。主人適子也。聞君至而出門迎君也。 先入門右者。右門內東邊也。適。子〉

  〈出門迎君。望見馬首不哭不拜。而先還入門右北面以侍君至也。士喪禮雲。見馬首不哭還入門右北面。注雲。不哭厭於君。不敢仲其私恩也。巫止〉

  〈於門外者。君臨臣喪。巫祝桃茢以辟邪氣。今至主人門。恐主人惡之。故止巫於門外也。士喪禮雲。巫止於廟門外。祝代之。巫止祝代具在檀弓疏也。〉

  〈君釋萊者。鄭雲釋萊禮門神也禮君非問疾弔喪不入諸臣之家。故禮門神而入也。 祝先入升堂者巫止而祝代入。故先於君而入門升自阼〉

  〈階也。祝以其事接通鬼神者也 君即位於序端者。君隨祝後而升堂。即位於東序之端。阼階上之東是適子臨斂處也。士喪禮雲。君升自阼階西〉

  〈鄉。 主人房外南面者。主人鄉者在門右。君升則主人亦升立君之北。東房之外面鄉南。俱欲視斂也。遷屍者。鄉鋪絞紟衾衣而君至。今列位畢。故〉

  〈舉屍於鋪衣上也 宰告者亦告主人道斂畢也主人降北面于堂下者。主人得告斂畢。事竟故降西階堂下而鄉北立待君也。 君撫之者君〉

  〈臣情重。方為分異故。斂竟而君以手撫悉案與之別也。主人拜稽顙者主人在堂下鄉北見君撫屍故拜稽顙以禮君之恩 君降者君撫屍畢而〉

  〈下堂也。 升主人馮之者。君馮之已畢降堂。而主人升還馮屍也。升主人者。君命升之也。主人升降。皆西階也。士喪禮雲。主人中庭。君坐撫當心主〉

  〈人拜稽顙。君降西。鄉命主人馮屍主人升自西階。由足西面馮屍不當君所。 命主婦馮之者。君亦又命主婦馮屍也。 注。巫止至斂也。 正義曰。〉

  〈所以巫止者。禮敬主人。故不用將巫入對屍柩。雲君非問疾弔喪不入諸臣之家者。禮運文也。雲大夫之子尊得升視斂也者。以士喪禮。其子不得〉

  〈升。今大夫之子將斂之時在房外南面。故雲大夫之子尊。得升視斂也。衛湜集說橫渠張氏曰。巫祝皆所以接鬼神也。巫之接鬼神者。不說有鬼神。〉

  〈直以至誠感之若有所應。感之正則得正。感之邪則得邪。聖人存之。 山陰陸氏曰。君釋萊者。非修潔不入諸臣之家。鄭氏曰見前注。孔氏曰見前〉

  〈疏。陳澔集說宰告。亦告主人以。斂畢也。君撫之。撫屍也。主人拜稽顙。謝君之恩禮也。升主人馮之。君使主人升堂馮屍也。命。亦君命之〉

  〈彭氏纂圖注義〉

  〔插圖〕

  士之喪。將大斂。君不在。其餘禮。猶大夫也。〈鄭玄注其餘。謂卿大〉

  〈夫及主婦之位。孔頴達疏士之至夫也。 正義曰。此一節明士斂之節。士喪卑無恩。君不視斂。故雲君不在也。 其餘禮。猶大夫也者。謂鋪衣列位〉

  〈男女之儀事。悉如大夫也。若有大夫來而君在位。則卿大夫位亦在堂廉近西也。士喪禮雲。君升主人。主人西楹東北面升。公卿大夫繼主人東上〉

  〈案彼意則在主人西也。〉鋪絞紟踴。鋪衾踴。鋪衣踴。遷屍踴。斂衣踴。

  斂衾踴。斂絞紟踴。〈鄭玄注目孝子踴節。孔頴達疏鋪絞至紟踴。正義曰。此一經明孝子貴賤踴節也。陳櫟〉

  〈詳觧此目孝子踴之節。鋪於未遷之先。先外後內。斂於既遷之後。先內後外。陳澔集說此踴之節也。動屍舉柩。哭踴無數。不在此節。〉君撫

  大夫。撫內命婦。大夫撫室老。撫侄娣。〈鄭玄注撫。以手按之也。內命婦。君之〉

  〈世婦。陸德明音義侄。大結反。娣。大計反。〉君大夫馮父母妻長子。不馮庶子。士

  馮父母妻。長子庶子。庶子有子則父母不馮其屍。

  凡馮屍者。父母先。妻子後。〈鄭玄注目於其親所馮也。馮謂扶持服膺。陸德明音義長。丁文反。下〉

  〈同。膺。於陵反。〉君於臣撫之。父母于子執之。子于父母馮之。

  婦于舅姑奉之。舅姑于婦撫之。妻于夫拘之。夫於

  妻于昆弟執之。〈鄭玄注此恩之深淺。尊卑之儀也。馮之類必當心。陸德明音義奉。芳勇反。拘音俱。一音古侯反。〉

  馮屍不當君所。〈鄭玄注不敢與尊者所馮同處。陸德明音義處。昌慮反。〉凡馮屍。興必踴

  〈鄭玄注悲哀悲哀之至。馮屍必坐。孔頴達疏君撫至必踴。 正義曰。此一節明撫屍及馮屍之節 君撫大夫者。大夫貴。故自撫之。撫內命婦者命〉

  〈婦君之世婦。撫內命婦。則不撫賤者可知也。 大夫撫室老撫侄娣者。大夫以室老為貴臣。以侄娣為貴妾。死則為之服。故並撫之也。既撫侄娣。則〉

  〈賤妾不撫也。 君大夫馮父母妻長子者。君及大夫雖尊。而自主此四人喪。故同馮之。馮父母撫妻子。而並雲馮。通言耳。不馮庶子者。賤故不得也。〉

  〈士馮父母妻長子庶子者。士賤故所馮及庶子也。 庶子有子。則父母不馮其屍者。庶子若有子。則父母亦不馮。前所馮之庶子。是無子者也。然〉

  〈君大夫之庶子。雖無子並不得馮也。 凡馮屍者。父母先妻子後者。凡主人也。父母妻子。謂屍之父母妻子也。父母尊。故馮。屍在先。妻子卑。故馮屍〉

  〈在後。 君於臣撫之者。此以下自恩深淺尊卑馮撫之異也。君尊但以手撫案屍。心身不服膺也。盧雲賤者略也。父母于子執之者。盧雲執當心上〉

  〈衣也。 子于父母馮之者。謂服膺心上也。 婦于舅姑奉之者。盧雲尊故捧當心上衣也。 舅姑于婦撫之者。亦手業屍心。與君為臣同也。 妻于〉

  〈夫拘之者。盧雲拘輕于馮。重於執也。庾雲拘者。微引心上衣也。賀雲拘其衣衾領之交也。 夫于妻于昆弟執之者。為妻及自為兄弟。但執之。盧無〉

  〈別釋。而賀雲夫于妻執其心上衣也。于兄弟亦執心上衣。 馮屍不當君所者。所猶處也。假今君已馮心。則余人馮者不敢當君所馮之處。則宜少〉

  〈避之。 凡馮屍興必踴者。凡者貴賤同然也。馮屍竟則起。但馮必哀殞。故起必踴泄之也 注目於其親所馮也。 正義曰。目於其親。謂死者之親〉

  〈馮屍也。父母先。謂死者父母。妻子後。是死者之妻子。故雲目於其親。所馮謂題目所馮之人。 注。此恩至當心。 正義曰。馮者為重。奉次之。拘次之。〉

  〈執次之。尊者則馮奉。卑者則撫執執雖輕於撫而恩深。故君於臣撫。父母于子執。是兼有尊卑深淺雲。馮之類必當心者。士喪禮君坐撫當心。此下〉

  〈雲馮屍不敢當君所。明君不撫。得當君所也。要義馮屍先後見前疏衛湜集說君撫大夫至凡馮屍興必踴。 山陰陸氏曰。言執若不能拾也。婦於〉

  〈舅姑言奉。若舅姑在焉。婦人從一拘之。若猶有所拘焉。鄭氏曰見前注。孔氏曰見前疏。陳櫟詳解大夫撫室老。家臣之長。君大夫馮父母妻。長子不〉

  〈馮庶子。為。服膺心上重於撫也。士馮父母。妻。長子。庶子。庶子有子。則父母不馮其屍。馮庶子之無子者。若庶子自有子可馮父屍。則父母不馮之。〉

  〈余同前注疏陳澔集說君撫大夫。至撫侄娣。 撫。以手按之也。內命婦君之世婦也。大夫內命婦皆貴。故君自撫之。以下則不撫也。室老貴臣。侄娣〉

  〈貴妾。故大夫撫之也。古者諸侯一娶九女。二國各以女媵之為娣侄以從。大夫內子亦有侄娣。侄者。兄之子。娣女弟也。娣尊侄卑。士昏禮雖無娣媵。〉

  〈先言侄。若無娣猶先媵。士有娣媵。則大夫有可知矣。 君大夫至妻子後。父母先。妻子後。謂屍之父母妻子也。尊者先馮。卑者後馮。 君於臣至〉

  〈興必踴。 撫之者。當屍之心胸處撫按之也執之者。執持其衣。馮之者。身俯而馮之。奉之者。捧持其衣。拘之者。微牽引其衣。皆於心胸之處。馮屍之〉

  〈際。哀情切極。故起必為踴以泄也。余同前疏彭氏纂圖注義君撫大夫至興必踴。 古人質。故婦于舅姑奉之。舅姑于婦撫之。今此禮惟姑婦自〉

  〈相施為宜。余同前疏衛湜集說〉父母之喪。居𠋣廬。不塗。寢苫枕凷。非喪

  事不言。君為廬宮之。大夫士禪之。〈鄭玄注宮。謂圍障之也。禪。袒也。謂不障。陸〉

  〈德明音義𠋣。於綺反。苫。始占反枕。之鴆反。凷。苦內反。禪。章善反。注同。露也。障。音章。下同。孔頴達疏父母至禪之。 正義曰。自此以下至兄不次於弟。〉

  〈明君大夫士遭喪斬衰。齊衰。大功等居廬。及堊室。至祥禪以來。降。殺之節。各依文解之。 此一經論初遭喪。君大夫士居廬之禮。 居𠋣廬者。謂於〉

  〈中門之外東牆下𠋣木為廬故雲居𠋣廬。 不塗者。但以草夾障。不以泥塗之也。 寢苫枕凷者。謂者子居於廬中。寢臥於苫。頭。枕於凷。 非喪事〉

  〈不言者。志在悲哀。若非喪事。口不言說。君為廬宮之者。謂廬外以帷障之如宮牆。大夫士禪之者禪也。其廬袒露。不帷障也。案既夕禮注雲。𠋣木〉

  〈為廬。在中門外東方北戶。定本無枕凷字。唯有寢苫二字要義喪廬。或宮。或禪。不塗。見前注疏朱申句解父母之喪居𠋣廬。𠋣堊室而為廬。不塗。不〉

  〈用塗塈。非喪事不言。居喪無外事也。〉既葬。柱楣。塗廬。不於顯者。君大夫士

  皆宮之。〈鄭玄注不於顯者。不塗見面。陸德明青義桂。張主反。楣音眉。見。賢遍反。孔頴達疏既葬至宮之。 正義曰。既葬柱楣者。既〉

  〈葬情殺。故柱楣。稍舉以納日光。又以泥塗辟風寒。 不於顯者。言塗廬。不塗廬外顯處。 君大夫士皆宮之者。以大夫士既葬。故得皆宮之。要義既〉

  〈葬柱楣。塗廬。皆宮。見前注疏陳櫟詳觧不於顯者。但不塗廬外顯朝人所面見處也。君大大士皆宮之。此時君大夫士之廬。皆帷障以宮之。餘同〉

  〈前注疏陳澔集說既葬至皆宮之。 柱楣者。先時𠋣木於牆以為廬。葬後哀殺。稍舉起其木柱之於楣。以納日先。略寬容也。又于內用泥以塗之。而〉

  〈免風寒。不於顯者。不塗廬外顯處也。皆宮之不禪也。〉凡非適子者。自未葬以於隱者

  為廬。〈鄭玄注不欲人屬目。蓋廬于東南角。既葬猶然。陸德明音義適。丁曆反。屬。音燭。孔頴達疏凡非至為廬。 正義曰。凡非適子。謂庶子〉

  〈也。 自未葬以於隱者為廬者既非喪主。不欲人所屬目。故于東南角隱映處為廬。經雖雲未葬。其實葬竟亦然也。彭氏纂圖注義苫。編草凷。土塊〉

  〈餘同前注疏〉

  〔插圖〕

  既葬。與人立。君言王事。不言國事。大夫士言公事。

  不言家事。〈鄭玄注此常禮也。孔頴達疏既葬至家事。 正義曰。此一經明居喪常禮。既葬與人立者。未葬不與人並立。既葬〉

  〈後可與人並立也。猶不群耳。 君言王事不言國事者君諸侯。王。天子也。既可並立。則諸侯可得言于天子之事。而猶不自私言已國事也。 大夫〉

  〈士言公事不言家事者。公。君也。大夫士葬後亦得言君事而未可言私事也。 注此常禮也。 正義曰。庾氏雲。案曾子問二年之喪練不群立。不旅〉

  〈行此言既葬而與人立得為常禮者。鄭以下經君既葬王政入于國。既卒哭而服王事是權禮。故以此經不言國事及不言家事。大判為常禮也。且〉

  〈曾子問據無事之時故不群立。不旅行。此有事須言。故與人主也。陳櫟詳解大夫士言公事不言家事言公朝事。不言私家事。此常禮也。餘同前〉

  〈注疏〉君既葬王政入于國。既卒哭。而服王事。大夫士

  既葬。公政入於家既卒哭。弁絰帶金革之事無

  辟也。〈鄭玄注此權禮也。弁絰帶者。變喪脈而吊脈輕。可以即事也。陸德明音義辟音避。下注猶辟同。孔頴達疏君既至辟也。 正義曰。此〉

  〈一經是權禮也。若值國家有事。孝子不得遵恒禮。故從權事。此雲既葬。謂葬竟未卒哭也。 王政入于國者。謂王政今之事入于已國也。 既卒哭〉

  〈而脈王事者。謂身出為王脈金革之事也庾雲。謂此言君既葬王政使入國。俟卒哭乃身脈王事。前雲君言王事。謂言答所訪逮而已。王政未入於〉

  〈國也。 大夫士既葬公政入於家者。亦權事也。謂國之政今入大夫家也。既卒哭弁經帶。金革之事無辟也者。此謂脈國事也。弁絰帶者。吊脈也。〉

  〈言卒哭則有吊脈。今有事不得脈已變脈。而脈吊脈以從金革之事。無所。辟也。變脈重。吊脈輕。故從戎使也。此與君互也。此言脈弁絰則國君亦弁〉

  〈絰。國君言脈王事。則此亦脈國事也。但君尊不言奪脈耳。然此雲弁絰帶。弁絰。謂吊脈。帶。謂喪脈。要絰明雖吊脈。而有要絰異凡吊也。 注此權禮〉

  〈也。 正義曰。案曾子問雲。金革之事無。辟也者。魯公伯禽有。為為之。是權禮也。要義既葬若國家有事從權禮。見前注疏陳櫟詳解君既葬王政入〉

  〈于國。王事入于已國。既卒哭而脈王事。卒哭後出而從王事。大夫至絰帶。變喪脈而脈吊脈。全革之事無辟也。臨戎之事不敢避也。弁絰全革君脈〉

  〈主事不言。以下見上也陳澔集說既葬與人至無辟也。 不言國事家事。禮之經也。既葬政入以下。禮之權也。弁經帶。謂素弁加環絰。而帶則仍是〉

  〈要。絰也。大夫士弁絰。則國君亦弁絰也。君言脈王事。則此亦脈國事也。〉既練居堊室。不與人居。君

  謀國政。大夫士謀家事。既祥堊。祥。而外無哭者。

  禫。而內無哭者。樂作矣。故也。〈鄭玄注黝堊。堊室之飾也。地謂之黝。牆謂之堊。外無哭者。〉

  〈於門外不哭也。內無哭者。入門不哭也。禫踰月而可作樂。樂作無哭者。黝堊或為要。期禫或皆作道。陸德明音義黝。於紏反。堊。烏路反。又烏各反。注〉

  〈同。禫大感反。道音導。孔頴達疏既練至故也。 正義曰此一經論練及祥禫之節。 不與人居者。謂在堊室之中。猶不與人居也。 君謀國政。大夫〉

  〈士謀家事者。此常禮也。練後漸輕。故得自謀已國家事也。 既祥黝堊者。祥。大祥也。黝。黑也。平治其地今黑也。堊。白也。新塗堊於牆璧今白。稍飾故〉

  〈也。 祥而外無哭者。祥亦大祥也。外。中門外。即堊室中也。祥之日皷素琴。故中門外不哭也。 禫而內無哭者內。中門內也。禫已縣八音於庭。故門〉

  〈內不復哭也。 樂作矣故也者。二處兩時不哭。是並有樂作故也。隠義雲。練後三日一哭於次。次在中門外。謂堊室也。至大祥則不復於外。若有吊〉

  〈者。則入即位哭是外無哭者。 注。黝堊至哭者。 正義曰。黝。謂治堊室之地。堊。謂塗堊室之檣。雲地謂之黝。檣謂之堊者。釋宮文雲。禫踰月而可作〉

  〈樂者。檀弓雲。魯人有朝祥而莫歌者。孔子曰。踰月則其善也。是祥踰月而可作樂也。雲樂作無哭者。以其樂作。故無哭如鄭此注之意。以祥踰月作〉

  〈樂。故禫時無哭矣。則經雲樂作之文。但釋禫時無哭之意。不釋祥之無哭。皇氏以為祥之日皷素琴。樂作之文。釋二處兩時無哭。與鄭注違皇說非〉

  〈也。定本禫踰月作樂。祥字作禫乎。禫之踰月。自然從吉。樂作可知。怨禫字非也。要義鄭注禫踰月而可作樂。疏禫字恐非。見前注衛湜集說嚴陵〉

  〈方氏曰。既練君謀國政。異乎既葬之不言國事矣。大夫士謀家事。異乎既葬之不言家事矣。或言政。或言事者。主在上則曰政。暮在下則曰事。蓋絜〉

  〈其地。使微青。塗其播使純白。以吉之先見。故致飾以變其凶。若既練。所居之室以堊。則以表衰素之心耳。非致飾也。鄭氏曰見前注。孔氏曰見前疏。陳櫟詳〉

  〈觧既練居堊室。期年而練。則居果壁之堊室。不與人居。猶不輿同居處。君謀國政。君可自謀國政。大夫士謀家事。大夫士可自謀家事。統祥黝堊。既〉

  〈大祥。始平治其地令黝黑。塗堊播壁今純白。以即吉。紋統飾以變其凶也。祥而外無哭者。祥之複。中門外無哭者。禫而內無哭者。禫祭複。門內不復〉

  〈哭。樂作矣故也。禫已縣八音於庭。樂已作。不宜以凶於告也。陳澔集說既練居黝室至樂作矣故也。 堊室在中門外。練後脈漸輕。可以謀國政謀〉

  〈家事也。祥。大祥也。黝。治堊室之地令黑。堊。塗堊室之壁今白。皆稍致其飾也。祥後中門外不哭。故曰祥而外無哭者。禫則門內亦不復哭。故曰禫而〉

  〈內無哭者。所以然者。以樂作故也。〉

  〔插圖〕

  禫而從禦。吉祭而複寢。〈鄭玄注從禦。禦婦人也。複寢。不復宿殯宮也。陸德明音義不復。扶又反。〉

  期居廬。終喪不禦於內者。父在。為母。為妻齊衰期

  者。大功布衰九月者。皆三月不禦於內。婦人不居

  廬。不寢苫。喪父母既練而歸。期九月者。既葬而歸。

  〈鄭玄注歸。謂歸夫家也。陸德明音義期。音基。下同。為母為。並於偽反。下為之賜注為之則為並同。孔頴達疏禫而至而歸。 正義曰。此一經明釋禫〉

  〈節。言禫時從禦婦人於內也。吉祭而複寢者。謂禫祭之後。同月之內。值吉祭之節。祭。吉祭。訖而後複寢。若不當四時吉祭。則踰月。吉祭乃複寢。故士〉

  〈虞記雲。中月禫。是月也。吉祭。猶未配。注雲。是月。是禫月也。當四時之祭月則祭也。亦不待踰月。故熊氏雲。不當四時祭月。則待踰月也。案間。傳。既祥〉

  〈複寢。與此吉祭複寢不同者。彼謂不復宿中門外。複于殯宮之寢。此吉祭後不復宿殯宮。複於平常之寢。文雖同義別。故此注不復宿殯宮也。明大〉

  〈祥後宿殯宮也。杜預以為禫而從禦謂從政禦職事。鄭必為禦婦人者。下文雲期居廬。終喪不禦於內。既言不禦於內。故知此禦是禦婦人也。喪父〉

  〈母既練而歸。期九月者。既葬而歸。 注雲歸。謂歸夫家也。 正義曰。女子出嫁為祖父母。及兄弟為父後者。皆期九月。謂本是期。而降在大功者。案〉

  〈喪服。女子為父母卒哭。沂符有玄謂卒哭喪之大事畢。可以歸於夫家。此雲既練歸不同者。熊氏雲喪服注雲。卒哭可以歸。是可以歸之節。其實歸〉

  〈時在練後也。要義婦人父母喪既練歸夫家。一說卒哭可歸。見前注疏陳櫟詳解吉祭而複寢。禫祭後值吉祭訖。則複遽正寢也。期居廬。終喪不禦〉

  〈於內者。其服居廬。以終期年之喪。而不禦婦人於內者。父在。為母為。妻齊衰期。者乃父在而為母。與為適妻服齊喪期。之服者焉然也。若非此二端。〉

  〈則不居廬。終明年也。大功布衰九月者。皆三月不禦於內。大功服則三月後方禦於內。婦人不居廬。不寢苫。不出外。且質弱故也。喪父母既練而歸。〉

  〈婦人。喪父母則年喪。待既練而後歸夫家。期九月者既葬而歸。于期大功之喪。則既葬後歸夫家陳澔集說禫而從禦。吉祭而複寢。 從禦。鄭氏謂〉

  〈禦婦人。杜預謂從政而禦職事。杜說近是。蓋複寢。乃複其平時婦人當禦之寢耳。吉祭。四時之常祭也。禫祭後值吉祭同月。則吉祭畢而複寢。若禫〉

  〈祭不值當吉祭之月。則踰月而吉祭。乃複寢也。孔氏以下文不禦於內為證。故從鄭說。又按。間。傳言既祥複寢者。謂大祥後複殯宮之寢。與此複寢〉

  〈異。 期居廬至既葬而歸。喪父母。謂婦人有父母之喪也。既練而歸。練後乃歸夫家也。女子出嫁為。祖父母。及為父後之兄弟皆期服九月者。謂〉

  〈本是期服。而降在大功者。此皆衰殺故葬後即歸也。彭氏纂圖注義禫而從禦。至既葬而歸。 從禦凡禦琴瑟皆是。齊。衰期。謂與大功布衰九月。皆〉

  〈三月不禦於內者。謂義服期愚。殺也。不禦於內。皆謂不復寢也。餘同注疏〉公之喪。大夫俟練。士卒哭

  而歸。〈鄭玄注此公。公士大夫有地者也。其大夫士歸者。謂素在君所。食都邑之臣。孔頴達疏公之至而歸  正義曰。此一經明公士大夫〉

  〈有地之君喪其臣歸之節。 公之喪者。臣下呼此有地大夫之君為公。故雲公之喪。 大夫俟練者。此君下之臣大夫待練而歸。 注此公至之臣。〉

  〈正義曰。知此公是公士大夫有地者。以其臣大夫待練。士待卒哭。故知非正君若正君。案雜記。大夫次於公館以終喪。士練而歸。彼謂正君與此〉

  〈殊。故知此非正君。雲其大夫士歸者。謂素在君所。食都邑之臣者皇氏雲。素先也。君所食都邑。謂公士大夫之君埰地。言公士大夫在朝廷而死。此〉

  〈臣先在其君所食之采邑。故雲素。在君所食都邑之臣。君喪而來服。至小祥而各反。故雲歸也。皇氏所解。于文為便。然唯據國中而死。若在采邑。理〉

  〈則不包也。熊氏雲素在君所。謂此家臣為大夫者。素先在君所食都邑之臣。謂家臣不在君所出外食都邑者。今君喪皆在。若大夫士練。及卒哭後〉

  〈素在君所者。歸於家。素食都邑者。歸於都邑。若如熊氏解。鄭當雲素在君所及食都邑之臣。今不雲及。其義疑也。衛湜集說山陰陸氏曰。言俟著衰〉

  〈之。殺早矣。據父母既練而歸。曰既衰有餘也。鄭氏曰。見前注。孔氏曰見前疏。陳櫟詳解若國君之喪。大夫則待期而練。士則待卒哭而後歸其家。陳〉

  〈澔集說雜記曰。大夫次於公館以終喪。士練而歸。言大夫士為國君喪之禮也。此言公者。家臣稱有地之大夫為公也。有地大夫之喪。其大夫與士〉

  〈治其埰地者。皆來奔喪。大夫則俟小祥而反其所治。士則待卒哭而反其所治也。黃震日抄大夫士守君喪於公所之節。〉大夫士

  父母之喪。既練而歸。朔月忌日。則歸哭於宗室。諸

  父兄弟之喪。既卒哭而歸。〈鄭玄注歸。謂歸其宮也。忌日。死日也。宗室。宗子之家。謂殯宮也。禮。命〉

  〈士以上。父子異宮。陸德明音義上。時掌反。孔頴達疏大夫至而歸。 正義曰。此一經明庶子遭喪歸家之節。大夫士。謂庶子為大夫士也。禮。命士以〉

  〈上。父子異宮。故大夫士有父母之喪。至小祥各歸其宮也。隱義曰。大夫士父母之喪。既小祥而歸庶子為大夫士者也。適子終喪在殯宮也。朔月忌〉

  〈日則歸哭子宗室者。朔月朔望也。忌日。死日也。宗室。適子家殯宮也。雖練各歸。至忌日及朔望而歸殯宮也。 諸父兄弟之喪。既卒哭而歸者。諸父〉

  〈諸足弟並期為輕。故至卒哭而各歸賀氏雲。此弟謂適弟。則庶兄為之。次雲至卒哭乃歸也。下雲兄不次於弟。謂庶弟也。要義庶子居喪歸家之節。〉

  〈見前注疏陳澔集說命士以上。父子皆異宮。庶子為大夫士而遭父母之喪。殯宮在適。子家。既練各歸其宮。至月朔與死之日。則往哭于宗子之家。〉

  〈謂殯宮也。諸父兄弟期服輕。故卒哭即歸也。〉父不次於子。兄不次於弟。〈鄭玄注謂不就其殯〉

  〈宮為次而居。孔頴達疏父不至於弟。 正義曰。喪既畢。故尊者不居其殯宮次也。彭氏纂圖注義次。謂就殯宮而為喪次。以尊喪平。以長喪幼。皆非〉

  〈人道之順。故父兄不次於于弟焉。余見前疏〉君于大夫世婦。大斂焉。為之賜。則

  小斂焉。〈鄭玄注為之賜。謂有恩惠也。孔頴達疏君於至斂。焉 正義曰。此經以下至君退必奠。明君于大夫及士。並夫人于大夫〉

  〈士。恩賜吊臨主人迎送之節。各隨文解之。此一經論君于大夫世婦之禮。此世婦謂內命婦。大斂為常。為之恩賜。則小斂而往。然則君于大夫大斂〉

  〈是常。小斂是恩賜。案隱元年公子益帥卒。公不與小斂。故不書日者。熊氏雲。彼謂帑也卿則小斂。焉為之賜。則未襲而往。故昭十五年。有事于武宮〉

  〈鑰入叔弓卒。去樂。卒事。公羊雲。君聞大夫之喪。去樂卒事而往可也。故鄭雲。去樂卒事而往。未襲也。是卿未襲而往。案柳莊衛君即吊急吊賢也。要〉

  〈義叔弓卒。去樂卒事而往。見前疏陳櫟詳解君于大夫世婦大斂馬。世婦。內世婦。吊臨祝其大。斂禮之常也。為之賜小斂焉。吊臨視其小斂。此乃為〉

  〈之加恩賜也。非禮之常也。 余同後衛湜集說。〉於外命婦。既加蓋而君至。〈鄭玄注于臣之妻略〉

  〈也。孔頴達疏於外至君至。 正義曰。外命婦恩輕。故既大。斂入棺加蓋之後而君至也。則知大夫及世婦。未加蓋以前君至也。陳櫟詳解闔棺君始〉

  〈立。于臣之要略也〉於士。既殯而往。為之賜。大斂焉。夫人于世

  婦大。斂焉。為之賜。小。斂焉。于諸妻為之賜。大。斂焉

  于大夫外命婦既殯而往。大夫士既殯而君往焉。

  使人戒之。主人具殷奠之禮。俟於門外。見馬首。先

  入門右。巫止於門外。祝代之先。君釋菜於門內。祝

  先升自阼階。負墉南面。君即位於阼。小臣二人執

  戈立於前。二人立於後。〈鄭玄注殷。猶大也。朝夕小奠。至月朔則大奠。君將來則具大奠之禮以待〉

  〈之。榮君之來也。祝負墉南面。直君北房戶東也。小臣執戈先後君。君升而夾階立。大夫殯即成服。成服則君亦成服。錫衰而往吊之。陸德明音義直〉

  〈如字。又音值。當也。先後。悉見反。下胡豆反。一音並如字。夾。古洽反。〉𢷤者進。〈鄭玄注當贊主人也。始立門東北面。〉主人

  拜稽顙。君稱言視祝而踴。主人踴。〈鄭玄注稱言。舉所以來之辭。相視祝而踴。〉

  〈祝相君之禮。當節之也。陸德明音義相。息亮反。下相上並同。孔頴達疏於士至人踴。 正義曰。此一經明君賜及夫人于大夫士。及妻妾恩賜之差。〉

  〈又明君吊士大夫之禮。 于諸妻為之賜大斂焉。諸妻侄娣及同姓女也。同士禮。故為之賜之。大斂焉。若夫人侄娣尊同世婦。當大斂焉。為之賜。小〉

  〈斂為。 于大夫外命婦既殯而往者謂夫人于大夫及外命婦。既殯而往。但有一禮。無恩賜差降之事。 大夫士既殯而君往焉者。君于大夫雖視〉

  〈大。斂。或有既殯之後而始往。與上同也。 使人戒之者。謂君將往。使人豫戒告主人使知之。 主人其殷奠之禮者。殷。大也。主人得君之戒告。先備〉

  〈具月朔大奠之禮。重君之來故也。 俟於門外者。君來之時。主人待于門外。 見馬首先入門右者。謂見君馬首。先君而入。門右。謂門東北面。 祝〉

  〈先升自阼階者。君應升自阼階。故祝先道君升阼階。員墉南南者。墉。壁也。祝先升阼階。在君之北。立于房戶之東。皆員辟而鄉南也。君即位於阼者。〉

  〈主人不敢有其室。故君位於阼而西鄉也。 小臣二人執戈立於前。二人立於後者。前後小臣各二人。執戈辟。邪氣也。君升而小臣夾階北面。俟君〉

  〈也。盧雲。上言即位於序端。謂君臨大夫。將大。斂時。禮未成。辟執事。故即位於序端。此是大夫士既殯而君往。禮已成。故即位於阼階也。 注。祝負至〉

  〈吊之。 正義曰。直君北者。直。當也。君既在阼階。祝立當君北。在房戶東而南。鄉也。雲小臣執戈先後君。君升而夾階立者。顧命雲。夾階上刃。是夾階〉

  〈立也。雲大夫殯即成服者。大夫除死日三日。殯與成服同日。主人既成服。故君錫衰而往吊。𢷤者進。𢷤謂贊于主人禮者。𢷤者始在門東北面。今君〉

  〈既升阼。則此𢷤者進於孝子前。告孝子使行禮也。然喪贊曰。相。而此雲𢷤者。以君之吊禮無嫌𢷤道之義。故得以擯言之也。主人拜稽顙者。以君臨〉

  〈視。故主人于庭中北面拜而稽顙。 君稱言者。稱。舉也。君舉其所來之言。謂吊辭也。與言既畢當哭踴。祝以相君。祝先踴。君乃視祝而踴。君踴畢。主〉

  〈人乃踴。衛湜集說君于大夫至既殯而往。 嚴陵方氏曰。小斂在先。大。斂在後。喪事以速為敬。故大斂。而往者。則為禮之常。小斂而往者。則為之賜〉

  〈也。 大夫士至主人踴。 橫渠張氏曰。殷。眾也。周禮立其殷。謂置眾士也。殷奠者。以盛此禮報事。眾人執物以進。所以表其勤也。是以殷奠不足。則〉

  〈取諸大功以下。又不足則反之。是知用人之多也。其進之也。必人執一物以薦。薦有不盡則反之。部來取以再薦之也。易言殷薦之上帝。亦是眾進〉

  〈之義。鄭氏曰見前注。孔氏曰見前疏。陳櫟詳解大夫士既殯而君往焉。君于大夫雖視大斂。或省既殯之後始往者。使人戒之。先使人戒報之。𢷤者〉

  〈進。𢷤贊主也者進主人前告使行禮。餘同注疏。陳澔集說君于大夫至大斂焉為字並去聲 君于大夫及內命婦之喪。而視其大斂。常禮也。若〉

  〈為之加恩賜則視其小斂也。外命婦。乃臣之妻。其恩輕。故君待其大斂入棺加蓋之後而後至也。士雖卑亦宜有恩賜。故亦視其大斂 夫人于至〉

  〈𣩵而往 已上言君夫人視之皆有常禮而為之賜。則加禮也。 大夫士至主人踴 大夫士之喪。君或以他故不及斂者。則𣩵後亦往。先使告戒〉

  〈主人使知之。主人其盛饌之奠。身自出候於門外。見君車前之馬首。入立於門東北面。巫本在君之前。今巫山不入。祝乃代巫先君而入。君釋菜以〉

  〈禮門神之時。祝先由東階以升。員墉南面者。在房戶之東。背壁而向南也。主人拜稽顙者。以君之臨喪。故於庭中北面拜而稽顙也。君稱言者。君舉〉

  〈其所來之言。謂吊辭也祝。相君之禮。稱言畢而祝踴。故君視祝而踴。君踴畢。主人乃踴也。余同孔疏黃震日抄君于大夫至𣩵而往。恩輕者𣩵而後〉

  〈往。恩重者大。斂而往。異恩者小斂即往。為之賜。言異恩也。余同鄭注彭氏纂圖注義夫人于世婦。大斂焉為之賜。小。斂焉。夫人于世婦。與君於世婦〉

  〈同。余同注疏〉大夫則奠可也。士則出俟於門外。命之反奠

  乃反奠。卒奠。主人先俟于門外。君退。主人送于門

  外。拜稽顙〈鄭玄注迎不拜。拜送者。拜迎則為君之答已。〉君于大夫疾。三問之。在

  殯。三往焉。士疾台問之。在殯壹往焉。〈鄭玄注所以致殷勤也。孔頴違疏大〉

  〈夫至往焉。 正義曰。此一節明君來吊士與大夫。其禮不同。 大夫則奠可也者。君既在阼。主人在庭。踴畢則釋此殷奠於𣩵可也。言對人君可為〉

  〈此奠。 士則出俟於門外者。士卑不敢留君待奠。故先出俟君於門外。謂君將去也。 命之反奠乃反奠者。君使人命反設奠。士乃反入設奠也。〉

  〈卒奠者。設奠畢也。 主人先俟于門外者。奠畢主人又先出門待。君大夫士同然。 君退主人送于門外拜稽顙者。出去也。主人于門外送之而拜〉

  〈也。 注。迎不至答已。 正義曰。案曲禮。凡非弔喪。非見國君。無不答拜。然則喪法。孝子拜賓無答拜之理。今者君出。孝子雖拜。君無答理。而雲拜迎。〉

  〈則為君之答已者。以尋常禮敵孝子。雖拜賓無答理。今君來臨臣。臣既拜迎。尊卑禮隔。意恐君之答已。故不敢拜迎。業僖二十四年左傳。宋先代之〉

  〈後。于周為客。有喪拜焉者。謂其餘諸侯來吊國喪。以其卑。主不拜之。若宋來吊。王用敵禮拜謝之。亦是主人拜賓之義也。要義孝子拜。賓無答拜之〉

  〈理。並見前注疏陳櫟詳解大夫則奠可也。君吊大夫。主人踴畢。對君而奉設奠可也。命之反奠乃反奠。君命之反設奠。乃反設奠。君于大夫疾。三問〉

  〈之。在𣩵三往焉。三泣者。所以致君之設勤也。大夫于士。降設以兩。尊卑之序也。〉君吊則複𣩵服。〈鄭玄注複反也。及其〉

  〈未𣩵未成服之服。新君事也。謂臣喪既𣩵後。君乃始來吊也。複或為服。孔頴達疏君吊至殯服。 正義曰。謂臣喪大斂與殯之時。君有故不得來。至〉

  〈𣩵後主人已成服。而君始來吊。主人則複殯服者。複。反也。𣩵服。謂𣩵時未成服之服。主人于時反復。此服新君之事。其服則苴絰免布深衣也。不散〉

  〈帶。故小記雲。君吊雖不當免時也。主人必免不散麻。注雲。為人君變。貶於大。斂喪之前。既啟之後也。陳澔集說大夫則奠至拜稽顙。 若君所臨。是大〉

  〈夫喪則踴畢。即釋此殷奠於殯可也。若是士喪。則主人卑不敢留君待奠。故先出俟於門。謂君將去也。君使人命其反而奠。乃反奠。奠畢。主人又先〉

  〈俟於門外。君去即拜以送也。奠畢出俟。大夫與士皆然。 君于大夫至複𣩵服。 𣩵後主人已成服。而君始來吊。主人則還著𣩵時未成服之服。蓋〉

  〈苴絰免布深衣也。不散帶。故小記雲。君吊雖不當免時也。主人必免。不散麻。一則不敢謂君之吊後時。又且以君來。故新其禮也。黃震日抄大夫則〉

  〈奠至複殯服。明君來吊士。與大夫禮不同。彭氏纂圖注義君于大夫疾至在殯壹往焉。以三以壹。則以多少為隆。殺之節。餘同前注疏〉

  〔插圖〕

  夫人吊于大夫士。主人出迎于門外。見馬首。先入

  門右。夫人入升堂即位。主婦降自西階。拜稽顙於

  下。夫人視世子而踴奠如君至之禮。夫人退。主婦

  送於門內。拜稽顙。主人送于大門之外。不拜。〈鄭玄注視〉

  〈世子而踴。世子從夫人。夫人以為節也。世子之從夫人位。如祝從君也。孔頴達疏夫人至不拜。 正義曰。此一經明夫吊臣禮。 先入門右者。門亦〉

  〈大門也。謂孝子迎君之妻禮。亦如迎君禮也。 夫人入升堂即位者。亦升阼階西鄉如君也。 主婦降自西階拜稽顙於下者。主婦臣妻也。既夫人〉

  〈來吊。故婦人為主人。當夫人升堂即位時。而主婦從西階而下拜稽顙於堂下。如男主也。 夫人視世子而踴者。世子夫人之世子。隨夫人來也。夫〉

  〈人來吊。則世子在前道引。其禮如祝道君也。 其如君至之禮者。亦先戒乃具殷奠。夫人即位哭後。主婦拜竟。而設奠事。如君吊禮者。若士則亦主〉

  〈人先出而聽命反奠也。 夫人退。主婦送于門內拜稽顙者。門寢門也。婦人迎送不出門。故夫人去于路寢門內而拜送之。而不拜迎。而拜送之義〉

  〈與君同也。 主人送于大門之外不拜者。亦如送君也。而不拜者。喪無二主。主婦已拜。故主人不拜。衛湜集說金華應氏曰。君臣之際。猶家人也。君〉

  〈於外內婦既殯往。夫人于大夫士之家。亦往吊之。然蓋吊內子士妻之禮。亦在其中矣。主人迎而先入門右。夫人升而自阼階。待夫人猶待君也。主〉

  〈婦拜稽顙於下。執妾禮猶臣禮也。夫人之行。世子實待之。世子視祝而踴。夫人則視世子而踴也。退則送於門外。婦人迎送不下堂。而特至門者。為〉

  〈所尊變也。其來也。主人迎于門外。送亦如之。所以代主婦而伸敬也。門外者。男子之所有事。婦人迎送不出門。雖對所尊而不敢變也。古之君臣。猶〉

  〈一體也。頭目手足疾痛慘楚。彼此無不相應。君臣猶一家也。父兄子弟。言凶休戚。上下無不相關。視之如一體。故疾則君三問再問。喪則君或撫或〉

  〈踴。真若吾手足之虧折焉。視之如一家。故君喪則大夫士位乎東。世婦士妻位乎西。不翅父兄之痛也。及臣之有故。則君視之。夫人視之。世子視之。〉

  〈真若子弟之失亡焉。然諸婦之至君所。惟喪祭為然。詩曰。讀宰君婦。廢徹不遲。諸侯非問疾弔喪則不入諸臣之家。夫人之行。必與世子偕。其動也〉

  〈不苟矣。鄭氏曰見前注。孔氏曰見前疏。陳澔集說夫人吊。則主婦為喪主。故主婦之待夫人。猶主人之待君也。世子。夫人之世子也。夫人來吊。則世〉

  〈子在前道引。其禮如祝之道君。故夫人視世子而踴也。主人送而不拜者。喪無二主。主婦已拜。主人不當拜也。黃震日抄此大夫士之妻送迎夫人〉

  〈之禮。〉大夫。君不迎於門外。入即位於堂下。主人北面

  眾主人南面。婦人即位于房中。若有君命。命夫命

  婦之命。四鄰賓客。其君後主人而拜。〈鄭玄注入即位於下。不升堂而立阼〉

  〈階之下。西面下正君也。眾主人南面于其北。婦人即位于房中。君雖不升堂。猶辟之也。後主人而拜者。將拜賓使主人陪其後。而君前拜。不俱拜者。〉

  〈主人無二也。陸德明音義下正。戶嫁反。孔頴達疏大夫至而拜。 正義曰。此一節明大夫君之禮。不迎於門外者。貶於正君。謂大夫下臣稱大夫為〉

  〈君。故曰大夫君也。入即位於堂下者。阼階下也。大夫君入寢門。不得升堂。乃即阼階下位而西。鄉也。 主人北面者。主人適。子也。其君既即阼階下〉

  〈位。故過。於辟之位所以在君之南北面也。 農主人南面。婦人即位于房中者。婦人之位在堂。其君既來。故婦人並為位於東房中也。然此言婦人〉

  〈即位房中。非止大夫之君。亦總正君來。禮如此也。又不言大夫之君妻來者。當同夫人禮也。又前君臨大。斂雲主婦屍西不言。辟者。大。斂衰深。故不〉

  〈辟君。今既𣩵後。哀。殺故。辟也。亦與前互也。 若有君命命夫命婦之命。四鄰賓客。其君後主人而拜者。若當此大夫君來吊時。或有其本國之君命。〉

  〈或有國中大夫命婦之命。或有昔經。使四鄰之國卿大夫遣。使來吊。若或有此諸侯在庭。則此大夫之君。代主人拜命。及拜諸賓也。所以爾者。喪用〉

  〈尊者拜賓故也。君雖代為主拜賓。而猶不敢同于國君。專代為主。故以主人陪置君之後也。主人在君後而拜。謂君先拜。主人後拜也。 注婦人至〉

  〈二也。 正義曰。婦人即位于房中者。東房中。雲君雖不升堂猶。辟之也者。以婦人合在屍西東面。君來升堂。婦人。辟之在房中。今大夫君來。雖不升〉

  〈堂。婦人猶。辟之于房中也。然案未大。斂之前。君雖來。主婦猶在屍西。其既殯已後君來。雖不顯婦人之位。今此大夫君雲婦人即位房中。明正君既〉

  〈殯而來。婦人亦即位房中也。故雲猶。辟之。雲而君前拜不俱拜者。主人無二也者。以經雲其君後主人而拜。是君在前。主人在後。又君拜在前。主人〉

  〈拜在後。是主人立與拜皆在君後。不與君同時拜。君既為主。當推君在前。故雲主人無二也。陳澔集記大夫之臣。亦以大夫為君。故曰大夫君也。言〉

  〈此大夫君之吊其臣喪也。主人不迎于門外。此君入而即堂下之位。位在阼階下西向。主人在其位之南而北面也。此大夫君來吊之時。若有本國〉

  〈之君命。或有國中大夫及命婦之命。或鄰國卿大夫遣使來吊者。此大夫君必代主人拜命及拜賓。以喪用蓴者主其禮故也。然此君終不敢如國。〉

  〈君專代為主。必以主人在。已後。待此君拜竟。主人複拜也。 石樑王氏曰。後主人者。已在前拜。使主人陪後。〉

  永樂大典卷之七千四百六十一

  〔插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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