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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


  §第三章 狗和蟒蛇

  自打我們分手始,西蒙和我就一直在為我的狗——布巴的監護權爭吵不休。西蒙需要看望它和週末帶它散步的權利。我並不想否認他有權去替布巴撿大便,但我恨他那種對狗的騎士態度:他喜歡帶鬆開拴繩的布巴去散步,讓這條沙灰色的狗蹦來蹦去地在普勒西迪奧的小道上穿行,與克利斯野地平行地跑著;可在那兒,幾乎任何一隻狗的大嘴都能輕鬆地將一條三磅重的約克奇瓦狗咬成兩半。

  這天晚上,我們在西蒙的公寓為我們尚未劃分開來的自由職業事務清理一年的有價收據。為了扣稅的緣故,我們決定仍然應用「已婚類檔聯合申報」條例。

  「布巴是條狗,」西蒙說,「它有權隔一段時間就自由地奔跑奔跑。」

  「不錯,而且讓自己喪命。還記得在薩金身上發生的事嗎?」

  西蒙轉動著他的眼睛,這是他表示「不會再發生那樣的事」的神態。薩金是鄺的狗,北京哈巴狗和馬爾他長毛狗的雜交種,一條好鬥的狗,會向街上任何公狗挑戰。五年以前,西蒙帶它去散步——鬆開了栓帶——於是薩金撕裂了一條個拳狗的鼻子,而這條鬥拳狗的主人則向鄺奉上了一張八百美元的獸醫帳單。我堅持由西蒙來付帳,西蒙說應該由那條鬥拳狗的主人來付,因為是他的狗挑起了這場撕鬥。鄺則與獸醫醫院就每一項收費喋喋不休。

  「如果布巴碰上了一條像薩金那樣的狗會怎樣呢?」

  「是那條鬥拳狗先動手的。」西蒙乾巴巴地說。

  「薩金是條兇悍的狗!是你把它鬆開了栓帶,結果卻由鄺來付獸醫的帳單!」

  「你這是什麼意思?是那條鬥拳狗的主人付的帳單。」

  「不對,不是他付的。鄺只是這樣說說,以便不讓你感到尷尬。我告訴過你這事,還記得嗎?」

  西蒙歪嘴一撇,他的這種怪相總是跟隨著一個懷疑的聲明,「我不記得了。」他說。

  「你當然不記得了,你只記得住你想要記的東西。」

  西蒙竊竊私笑,「哦,我想你不是這樣吧?」在我能有所反應之前,他伸出他的手,手掌朝上,阻止我開口,「我知道,我知道,你有著持久不衰的記憶力!你永遠不會遺忘任何一件事!好吧,讓我來告訴你,你對每一件近來小事的記憶都與記憶力無關,它蘊含的是該死的妒忌。」

  西蒙所說的話使我惱怒了整整一個夜晚。我真的是那種念念不忘舊惡的人嗎?不,西蒙是在用回擊刺人的話為自己辯護。如果我生來就有記住一切東西的本事,這能怪我嗎?

  貝蒂嬸嬸第一個告訴我,我是具有照相式記憶力的人,她的評論使我相信自己長大後會成為一個攝影師。她這樣說,是因為有一次當她在一大群人面前說起一部我們大家都看過的電影時,我糾正了她的說法。由於在過去的十五年裡我一直是在攝影機鏡頭後面混飯吃的,我不知道人們說的照相式記憶力到底是什麼意思。要說我是怎麼記住過去的事的,那並不像翻動一堆雜亂的快照,而是要比這更有選擇性。

  在我七歲時,如果有人問我的住址號碼,那些數目字並不會在我眼前閃爍。我不得不啟動特定的時刻:那天的氣溫、修剪過的草坪發出的氣味、橡皮帶涼鞋敲著我腳跟的啪一啪一啪聲;然後我再次跨上那條水泥澆鑄門廊的兩級臺階,把手伸進黑色的信箱,心砰砰地跳,手指頭四處抓摸——在哪兒?那封來自阿特·林克賴特的乏味的信——邀請我出席他的演出會——在哪兒?但是我不會放棄希望,我會暗自思忖:也許我把位址號碼給搞錯了。不過沒有弄錯,地址在那兒,就是上面那黃銅數字:3—6—4—5,結束處是周圍滿是汙跡和鏽斑的螺絲。

  我記得最牢的就是這些,不是地址而是痛楚——那種如骨鯁在喉的確信:這個世界在指責我任意妄為和粗心大意。難道那與妒忌是同樣的嗎?我非常想成為《粗話不堪入耳的小鬼》裡的客串,那可是小傢伙獲取名聲的捷徑,而且我也想再次向母親證明,儘管有鄺在,我還是與眾不同的。我要冷落鄰居那些孩子,使他們惱火我居然擁有比他們所知道的更多的樂趣。在我繞著街區一圈圈地騎自行車玩時,我會構想當自己最終被邀請出席那個演出會,我要說些什麼。我會告訴林克賴特先生有關鄺的事情,只是那些有趣的事兒——像那次她說起自己喜歡電影《南方的太平洋》。林克賴特先生准會豎起他的眉毛,撅圓嘴。「奧利維亞,」他會說,「你的姐姐指的是不是南太平洋?」而後觀眾席上的人們就會拍著他們的膝頭大笑大叫,而我的臉上則會煥發出孩子氣的好奇與逗人喜愛的神情。

  老阿特總是把小孩子們想得那麼的可愛和天真,卻不知道自己說的是些令人難堪的話。當然,在演出會上的所有那些孩子都清楚地知道自己在做些什麼。可他們為什麼要述及真正的秘密——他們是怎樣玩晚安護士和假領醫生的遊戲、怎樣從街角的墨西哥人雜貨店裡偷口香糖、火藥帽和健美雜誌。我很熟悉幹這些事的小傢伙,他們與那些欺負我的孩子一樣:有一次,那些孩子扭住我的胳膊按下去並朝我撒小便,一邊還笑著叫喊:「奧利維亞的姐姐是個癡呆。」他們坐在我身上直到我開始哭起來。我心裡恨透了鄺,也恨透了自己。

  為了安慰我,鄺帶我來到甜蜜之夢。我們坐在商店外面,一面舔吃著蛋捲霜淇淋。那只媽媽最近剛從寵物關押場拯救來的小狗——鄺給它取命叫船長——躺在我們的腳下,警覺地等著接吃我們掉下去的霜淇淋汁。

  「利比—阿,」鄺說,「知——得,這詞是什麼意思?」

  「癡——呆,」我糾正說,同時玩味著這個詞。我仍然還恨著鄺和鄰居的孩子。我又舔了一口霜淇淋,回想著鄺所做的傻事兒,「癡呆意思就是飯桶,」我說道,「你知道,就是什麼也不懂的蠢人。」她點點頭,「像在錯誤的時間說錯誤的事。」我附加說,她又點點頭,「當小孩子嘲笑你時,你卻摸不著頭腦。」

  鄺沉默了極長一段時間,我的胸內都開始感到癢兮兮地不舒服了。最後她用中文說:「利比—阿,你認為這個詞說的就是我嗎?你說老實話。」

  我繼續舔著從我的蛋捲邊上流下來的霜淇淋汁,以避開她的注視。我注意到船長也專注地察看著我。癢兮兮的感覺在滋長,直到我長長地歎了一口氣,嘟噥著說:「這倒不是。」鄺粲然地笑起來,拍拍我的手臂。這個舉動可真的要讓我發瘋了,「船長,」我大叫起來,「壞狗!別乞討了!』哪條狗哆嗦起來。

  「哦,它沒有在乞討啊。」鄺以開心的聲音說,「它只是在渴望。」她撫摩著它的後腿部,然後把她的蛋捲霜淇淋伸到那條狗的頭上,「說英語!」船長打了幾次噴嚏,然後低沉地嗚嗚叫了幾聲。鄺讓狗舔了一下霜淇淋。「講中文!說中文!」狗隨著發出兩次尖聲高叫。她又讓狗舔了一下霜淇淋,接著再讓它舔一下,親熱地用中文和它說著話。看著這情形,我很惱火:怎麼任何蠢事兒都能讓她和那條狗馬上就開心起來呢。

  在這同一個夜裡的晚些時候,鄺再次問我有關那些小孩子所說的話。她這樣沒完沒了地糾纏我,讓我覺得她可真的是個癡呆。

  利比—阿,你睡著了嗎?好吧,對不起,對不起,再睡吧。這事兒並不重要……我只是想再問問你這個詞:癡呆。呵,但是你現在睡著了,或許可以明天問,等你從學校回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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