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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七


  張成憲

  張成憲,字維永,監陳州糧料院。時宛丘尉謁告,暫攝其事,捕獲強盜兩種,合十有五人,送於縣。具獄未上,尉即出參告,白郡守,求合兩盜為一,冀人數滿品,可優得京官。郡守素與尉善,許諾,以諭張。張曰:「尉欲賞,無不可,若令竄易公牘,合二者為一,付有司鍛煉遷就,則成憲不敢為。」郡守不能奪,尉殊忿恨,殆成仇怨。後十二年,張為江淮發運司從事,設醮茅山,夜宿玉宸觀,夢其叔告曰:「陳州事可保無虞,但不可轉正郎。」已而至殿庭,殿上王者問曰:「陳州事尚能記憶否?」對曰:「歷歷皆不忘,但無案牘可證。」王曰:「此中文籍甚明,無用許。」既出,見二直符使各抱一錦繃與之,曰:「以此相報。」張素無子,是歲生男女各一人。又七年,轉大夫官,得直秘閣而終。(邊維嶽說。)

  鬼化火光

  韓郡王居故府時,有小妓二十輩。其子子溫,年十二歲,與妾甯兒者晚戲東廂下,見一人行前,容止年狀,亦一小妓也,呼之不應,乃大步逐之。子溫行甚遽,其人雍容緩步,初不為急,然竟不可及。將至外戶,子溫大呼,忽已在庭下,化形如匹練,迸為火光,赫然入溝中而滅。問甯兒,所見皆同,歸白其父,皆以為當有伏屍或寶物,欲發地驗之,既而以功役甚大,乃止。

  滄浪亭

  姑蘇城中滄浪亭,本蘇子美宅,今為韓咸安所有。金人入寇時,民入後圃避匿,盡死于池中,以故處者多不寧。其後韓氏自居之,每月夜,必見數百人出沒池上,或僧,或道士,或婦人,或商賈,歌呼雜遝,良久,必哀歎乃止。守宿老卒方寢,為數十人舁去,臨入池,卒陝西人,素膽勇,知其鬼也,無懼意,正色謂之曰:「汝等死於此,歲月已久,吾為汝言於主人翁,盡取骸骨,改葬于高原,而作佛事救汝,無為守此滯窟,為平人害,何如?」皆愧謝曰:「幸甚!」舍之而退。卒明日入白主人,即命十車徙池水,掘污泥,拾朽骨,盛以大竹槎,凡滿八器,共置大棺中,將瘞之。是夕又有一男子,引老卒入竹叢間曰:「餘人盡去,我猶有兩臂在此,幸終惠我。」又如其處取得之,乃葬諸城東,而設水陸齋於靈岩寺,自是宅怪遂絕。(二事皆子溫說。)

  林酒仙

  崇寧間,平江有狂僧,嗜酒亡賴,好作詩偈,衝口即成。郡人呼為「林酒仙」,多易而侮之,唯郭氏一家,敬待之甚厚。郭母病,僧與之藥一盞,曰:「飲不盡即止,勿強進也。」已而飲三分之二,僧取其餘棄於地,皆成黃金色,母病即愈。且留《朱砂圓方》與其家,郭氏如方貨之,遂致富。蘇人有能傳其詩者曰:

  門前綠柳無啼鳥,庭下蒼苔有落花。
  聊與東君論個事,十分春色屬誰家。
  秋至山寒水冷,春來柳綠花紅。
  一點洞庭萬變,江村煙雨濛濛。
  金斝又閑泛,玉仙還欲頹。
  莫教更漏促,趁取月明迴。

  他皆類此。

  蒸山羅漢

  邊公式家祖塋,在平江之蒸山。宣和元年,公式為太學錄,得武洞清石木羅漢象十六,遣家僮致之墳庵。前一夕,行者劉普,因夢十餘僧持《學錄書》來求掛搭,以白主僧慧通,通難之曰:「庵中所得,鮮薄尋常,供僧行三兩人,猶不繼,安能容大眾哉?」來者一人起,取筆題詩門左,曰:「松蘿深處有神天。」不憶其他語。明旦,話此夢未竟,而石本至,公式足成一章曰:

  松蘿深處有神天,小刹何妨納大千。
  掛搭定知宜久住,歌吟何幸得流傳。
  袖中出簡聊應爾,門上題詩豈偶然。
  顧我未除煩腦習,與師同結未來緣。

  語雖非工,然皆紀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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