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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


  坐在宋禹旁邊位置上的人懶洋洋地抬了抬手。林沛認出他是一個大拍賣行的老闆。

  「見過。」單人沙發上那個花白頭髮的男人點點頭。豈止見過。那時候在宋禹家,林沛和他喝過很多次酒。這個人不懂藝術,又總愛追著林沛問各種問題,一副很崇拜他的樣子。

  另外兩個人則仍舊低著頭說話,好像完全沒看到林沛一樣。他們都是現在紅得發紫的畫家,林沛在一些展覽開幕式上見過,他們當然也見過他。他也被別人介紹給他們過,有好幾次,不過再見面的時候,他們依然表現出一副不認識他的樣子。

  林沛被安排在另外一隻單人沙發上。這只沙發離得有點遠,他向前探了探身。

  「怎麼樣,最近還好嗎?」宋禹握著噴槍,重新點著手裡的雪茄。

  「老樣子。」他回答。

  宋禹點了點頭,沒有說話。當他發覺宋禹正以一種充滿同情的目光看著自己時,才意識到原來一個「老樣子」也能解讀出完全不同的意思。對他來說,一切如常就是最大的欣慰。可在宋禹那裡,這大概和死水一潭、毫無希望沒什麼區別。隔了一會兒,宋禹忽然吐出一口煙,大聲說:

  「哦對,你結婚了!誰跟我說的來著?」他表現得很興奮,好像終於幫林沛從他那一成不變的生活裡找出了一點變化。

  林沛頓時感到頭皮緊縮。這顯然是他最不想聽到的話題。在很長一段時間裡,他都以人們會不會提起這個話題來判斷他們是否對自己懷有惡意。

  「你可別小看結婚,有時候,婚姻對藝術家是一種新的刺激,生活狀態改變了,作品沒准也能跟著有些改變呢。」宋禹一副為他指點迷津的樣子,「怎麼樣,你感覺到這種變化了嗎?」

  「我已經離婚了。」林沛說。

  「喔……」宋禹略顯尷尬,隨即對那個拍賣行老闆說,「你看看,藝術家就是比我們灑脫吧?想結就結,想離就離。」

  拍賣行老闆望著林沛,微微一笑:

  「還是你輕鬆啊,換了我們,可就要傷筋動骨嘍。」

  「豈止?半條命都沒啦。」花白頭髮的男人說。

  他們都笑了起來。笑完以後,出現了短暫的冷場。三個人低下頭,默默地抽著雪茄。隔了一會兒,宋禹說:

  「林沛啊,好久不見,真挺想跟你好好聊聊的。不過我們這裡還有點事情要談,你看——」

  他看著宋禹,有點沒反應過來,隨即連忙站了起來。就在上一秒,他心裡還抱著那一絲希望,相信宋禹是想要修復他們之間的友誼的。所以就算話不投機,甚至話題令人難堪,他都忍耐著。他無論如何也沒有想到,宋禹竟然能那麼直率地讓他走開。他猝不及防,連一句輕鬆一點、讓自己顯得無所謂的話都說不出來。

  「多玩一會兒啊,零點的時候他們要放煙花,特別大的那種。」宋禹在他的背後說。

  酒杯落在茶几上了。他其實沒忘,可他連把它拿起來的時間都不想耽擱,就以最快的速度離開了那個房間。

  他驅著那雙短小的拖鞋回到客廳。那兒的客人好像比剛才更多了。用人端著熱騰騰的烤雞肉串從廚房出來,他不得不避讓到牆根邊讓她過去。她走了,他還站在牆邊發呆。他回想著先前宋禹的表情,越來越肯定他早就知道自己離婚了,卻故意要讓他自己講出來。可他還是想不通,難道宋禹打了兩通電話邀請他來,就是為了看一眼他現在到底有多落魄嗎?把他當成個小丑似的戲耍兩下子,然後就叫他從眼前滾蛋?有錢人現在已經無聊到這種程度了嗎,要拿這個來當娛樂?而他竟然還以為宋禹良心發現,要向他道歉,這是多麼荒唐的想法啊,他為自己的天真感到無地自容。那間雪茄房裡不斷迸發出笑聲。他覺得他們都是在笑他呢。他的手腳一陣陣發冷。他得走了,喝一點熱的東西就走。他回到長桌前,重新倒了一杯果酒,蹙著眉頭喝了一大口。

  有人在身後拍了拍他。

  他回過頭去,是頌夏。她正沖著他笑:

  「嗨。」

  她穿著芋紫色的緊身連衣裙,長卷髮在腦後挽成蓬鬆的髮髻。飽滿發光的額頭,一絲不苟的眼線。五年沒見,她身上的每一處都在竭力向他證明她非但沒有老,而且更美了。

  「我餓死了,你餓嗎?」她對他皺皺鼻子,「拿點東西一起進去吃怎麼樣?」

  他恍惚地望著她。她是如此親切,他竟然有點感動。他再次想起茴香的夢,那則關於失而復得的啟示。

  頌夏帶著他穿過廊道,拐進一扇虛掩的門。那個房間是喝茶和休息的地方,比較私密,連通著臥室。很安靜,只有兩個中年女人坐在桌邊喝茶聊天。他們在角落裡的沙發上坐下來。沙發軟得超乎想像,身體完全陷了下去,兩個人都嚇了一跳,他手裡的酒差點濺到她的身上。她咯咯笑了起來。

  他記得從前好像有過類似的情景:他們並排坐在沙發上吃東西。她在他的旁邊笑,當然那時候她還沒有這一口白得令人暈眩的牙齒。應該是在他家。但那段時間他搬過好幾次家,具體是哪個家,他怎麼也想不起來了。他們短暫地交往過,或者說他們上過一陣子的床——他不知道哪種說法更合適。自始至終,好像誰都沒有想要和對方一起生活下去的意思。至少他沒有想過。可是為什麼呢?他忘記了。在他的記憶裡,她是個有點咋咋呼呼的姑娘,剛從學校畢業不久,在一間畫廊工作。因為工作的關係認識,沒見幾次就上了床。此後他們不定期地碰面,通常是在她下班之後,一起吃晚飯,然後去他家做愛。和她做愛的感覺是怎樣的?此刻他坐在她旁邊努力地回想著(這應該算是對她現在魅力的一種肯定吧)。那時候她比現在胖,臉上有一些青春痘,眼線畫得沒有現在那麼流暢。

  那樣的關係持續了幾個月。後來再約她,她總是說忙,這樣兩三回,他就沒有再打過電話。那以後他偶爾能聽到她的消息:跳槽去了另外一家畫廊,與那裡老闆傳出緋聞,沒過多久又離開了。再後來的事就不知道了,對此他也絲毫沒有好奇心。在交往過的女性裡,她屬於沒有留下任何印跡的那一種。年輕的時候他覺得太平淡,現在才意識到很好。至少她不會帶來任何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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