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禦井烹香 > 只因暮色難尋 | 上頁 下頁
一三五


  連所說不出話,不僅僅因為蝦米,這個才13歲,就像是個瓷娃娃的小女孩吐露出的高深詞匯,也因為這事實的驚悚和個中蘊含的冷嘲,她沒有說謊,他知道,只是——

  「那……你媽知道嗎?這個……變態的事。」

  「她知道,不過沒說過。」

  「她是什麼反應……」

  「有時候她會罵我,說我是狐狸精、不學好,不過也不解釋為什麼那麼罵。有時候她會保護我,和劉叔叔吵架,然後也一起被打,視她當時的情緒而定,你知道,自從她被拋棄以後,精神狀態就一直不是太穩定,對我的看法也時起時伏,有時候她看到我,會想起我生父,然後打我、罵我,有時候她又會抱著我一起哭,她再婚後,這種愛恨的移情就換做另外一種形式來表達。」

  「你……為什麼不和我們說?」

  「沒有用。」

  「……」

  「那,她自殺,和這件事有關嗎?」

  「嗯,有關,頭天晚上,我在洗澡的時候,劉叔叔讓我出去,說我洗澡費水,要打我。她和劉叔叔大吵,第二天起來繼續吵,我感覺她當時的情緒已經快崩潰了,她自殺的直接誘因應該是這個。」

  「你猜到了……但為什麼不和我們說?」

  劉瑕用一種很奇怪的眼神看著他。

  「沒有用。」她耐著性子解釋,「她是沒有辦法離開男人一個人生活的,你看,她被拋棄以後,日子過得多麼淒涼,其實有很多辦法可以維持下去,但她做不到,她心靈上不能沒有男人支持。」

  「如果她夠狠心,能無視劉叔叔的變態欲望的話,也許還能活下去。但她有時候又放不下責任感,或者說,還有一部分,是不能接受自己只是這個婚姻的搭頭,劉叔叔是因為我才娶她,她根本沒能佔有到這個男人的挫折感在反彈——一定要介入劉叔叔對我的虐待。那接下來她只能面對兩種後果,第一種,再次離婚,帶我離開這個男人,這是身為母親的責任,和正常人的選擇,但這樣的話,她又沒有男人了。連叔叔,我媽媽過不了沒有男人的日子的,沒有男人,她的心就是死的,她離婚以後,我和她一起單獨生活了兩年,我明白的。更何況,她下崗了,沒有工作,沒有錢,離開劉叔叔,我們兩個去哪裡,吃什麼?」

  「第二種,就是放任劉叔叔對我的暴力虐待,那其實結果也一樣,等他得到我以後,也不會再睬她了,連現在發洩式的逞欲都不會有,她還是失去了她的男人。」

  「至於除掉我,她可能還沒那麼極端——總之,工作沒有了,自立的能力沒有了,她活著的支柱就是她的性吸引力,現在連吸引力都沒有了,男人也不是她的,一旦這些事爆發出來,她還要背上旁人指指點點的目光,說她不是個好母親,連這樣的家庭都待得住。各方面都是壓力,她總會撐不下去的,不是這一次,就是下一次。遲早都要死,我阻止一次,阻止得了一世嗎?」

  「……」

  這一次,連叔的沉默,持續了很長的時間,他有點不知何以為繼的感覺,一種慣性推動的憤怒,讓他想要責問劉瑕的不孝,甚至伸手代社會責打這個不孝的女兒,但另一種沉澱冰冷的重量墜住了他的手肘,這力量讓他感到前所未有的虛弱,甚至蓋過了那不可思議的驚奇——他吞咽了一下,乾澀地問,「你……是不是很恨她?」

  「不恨。」劉瑕自如地說,即使剛才對母親的絕境以及自殺以前的心境進行了詳細的推理,看起來也絲毫未能影響到她的心情,「雖然很艱難,但她至少還是試圖承擔母親的責任,只是力有未逮。比起離開的人,我會更尊重——沒必要太苛責。」

  「但你對她的死亡表現得很平靜。」

  「因為我並沒有辦法幫她。」劉瑕的眼睛略微瞪大,像是看懂了連所的想法,她有些吃驚地說,「我連自己的處境都沒有辦法改變,又談何幫她呢?」

  連所無言以對,「所以……對她的死,你也不傷心?」

  「不傷心。這是很自然的過程,她的性格決定了她的選擇,她的選擇就決定了她的結局,這是很自然的事,誰能改變呢?社會就是這樣子的。」

  「既然沒法改變,該做的,是接受,而不是傷心。」

  「這……聽起來有點絕情,是不是?」

  「是啊,但我就是這樣的人啊。」劉瑕眨眨眼,看看他,補充了一句,「如果我不是這樣的人,我怎麼能坐在這裡呢?」

  「……那,你繼父的死,你也不傷心了?」

  「是。」

  「他的死,和你有關嗎?」

  「有關。」

  「為什麼?」

  「少了我媽做緩衝,他越來越過分了,我想他遲早有一天會對我出手的,不是強姦我,就是某次矛盾情緒爆發時失手把我打死,或者打殘。這兩種都不是我想看到的結果。再者,我算過,他死了以後,財產如果被我拿到的話,足夠我維持生活到有自理能力……對我來說,死了的他,比活著的他有用。」

  「你……真的沒想過對外尋求幫助嗎?」

  「沒有啊。」那雙眼裡露出了輕微的嘲笑,像是看穿了連所在這句話後的心虛,櫻色的唇,輕輕吐出淡然篤定的字句,「誰能幫得了我?」

  你能嗎?你也不能的。

  即使離婚,父母對小孩也有撫養義務。

  對失去父母的孤兒,社會有扶助的責任。

  婦聯的主要職責是維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

  虐待罪是刑法中明文規定的犯罪。

  組織下崗職工再就業是政府的重要職責。

  在一張漂亮的藍圖裡,她有千千萬萬種出路,即使這些全都落空,連所也能輕易地把她拯救出來,但現實裡,沒有人能,沒有人會。這一點,他們心知肚明。

  這,是誰也無法改變的事實,對於沒法改變的事,該做的是接受,而不是自我欺騙。

  這句話,沒說出口,但寫在劉瑕的態度裡,被連所讀得清清楚楚,他不適地動了動,像是有東西從額角蜿蜒而下,抹了一把,才知道是汗。

  該感謝她嗎,沒說一句假話,出口的都是冷冰冰的事實,對這社會,13歲的她,看得比他還透,連所幾乎無言以對,是啊,易地而處,他難道能做出別的判斷嗎?這社會的冷漠,做警察的他,豈不是最清楚?

  只是,只是……

  「你有想過,如果被發現的話,自己該怎麼承擔後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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