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饒雪漫 > 甜酸 | 上頁 下頁
三十六


  他看著我的眼睛,讓我不敢與他對視,於是我低下了頭。這對驕傲的林枳來說,真是不可思議的事情。

  「對了,換上那條裙子給我看看。我為了你,可是連命都豁出去了。」說完,他把那條裙子往我肩膀上一拍,下了命令。

  我乖乖拿著裙子,走到衛生間去,換好,再推門進去。屋裡一片漆黑,只有窗前的一小片月光,美得正正好。我狐疑的伸手去摸牆上的開關,忽然我的額頭上像被一個軟軟的小墊子碰了一下,燈在我摸上開關前一秒打開。

  周楚暮就站在我面前,高大的身影在我面前製造出一片陰影。

  我想,剛才,他是吻了我。

  就在我驚訝無比的時候,他退後一步,用挑剔而冷漠的眼神將我上下打量一遍,忽然滿臉爆發笑容:「美呆了。」

  在他滿眼的欣賞裡,我就是再能裝,也笑出了聲。

  但我回頭想要關上門時,卻忽然看到於根海,不知道什麼時候,他已經回來了。他抱著臂,靠在門上,污濁的眼珠看著我和周楚暮,像在看兩隻偷情的貓。

  他用食指勾著MINI COOPER狗牌般的車鑰匙,仿佛在向周楚暮宣戰。

  我想跟他解釋什麼,又覺得沒有必要。——我為什麼要對他解釋呢?他算什麼?可是就在我的頭腦中還沒有掙扎出答案之前,他已經推開我走進了屋子,指著周楚暮問:「你是誰,到我家來幹什麼?」

  周楚暮微笑,朝他彎腰,用禮貌無比的聲音答:「叔叔,我是周天義的兒子,你不記得我了嗎?」

  於根海一直想一直想,但是肯定沒想得起來,周天義是誰。

  「我爸曾是你的情敵。哈哈哈。」周楚暮一面說,一面笑著往大門外退去,「不過,他死了,您老卻活得這麼精神,當年您贏了,靠的看來不只是錢噢。」

  「你這個小流氓!」于根海上前一步,「不要讓我再看到你!」

  周楚暮在門口對我喊:「再見,林林!」

  說完,他揚長而去!

  「有兩把刷子!」在大門關上之後,於根海走到愣在原地的我面前,豎起他肥厚的大拇指,對我由衷地讚歎了一聲。

  我不知他究竟是歎我什麼:能勾引男人了?樂於助人?還是別的? 我還未來得及思考這個問題,廚房裡就傳來我媽十年如一日沒有聲調沒有節奏沒有韻律沒有感情的聲音: 「吃飯了。」

  難道,她真的有特異功能,把過去統統從腦子裡洗掉了?

  (2)

  橘生淮南則為橘,橘生淮北則為枳。但我從來都沒有猜透過,我為什麼會叫林枳。估計不會有人,願意把這樣一個意思為永遠也長不大的又苦又澀的青橘的名字扣在自己的女兒身上。我的父親死得早,我的母親對我名字的來源絕口不提,所以,我至今也不知道,為什麼他們會給我起這樣一個名字。

  唯一不叫我林枳的人,就是周楚暮。

  他叫我林林。

  七歲前,我的人生處處和周楚暮有關。  那時候的他,並不是現在這個樣子。

  他曾經是整條街上最苦命也最強悍的小孩。他的媽媽死于產褥熱——這種二十世紀幾乎絕跡的病症。一歲以前的周楚暮幾乎是喝風為生,他那因為喪妻而垂頭喪氣的老爹經常一個人去外面喝酒到深更半夜,只在想得起來的時候沖一瓶牛奶把奶瓶嘴塞到他的嘴裡——所以周楚暮從沒有記憶的時候就開始從老天手裡搶生存,所以長大以後,只要一點點水米就能活得如此這般地茁壯。

  當然,這些我都是聽我媽說的。而且,我不是特別相信周伯是曾經是一個為孩子他媽一蹶不振的癡情漢。原因很簡單,我爸臥病的最後一年,周伯幾乎包掉了我家的所有重活,甚至幫我媽燒飯洗衣服,講故事哄我睡覺——傻子都看得出來,他這麼做不是為了什麼高尚的鄰里之情,而是因為,他對我媽有意思。

  很長一段時間,我以為我媽對周伯也有意思。我媽媽曾經是一個很精明的女人,懂得審時度勢權衡利弊,她心安理得地享受著這個男人的照顧,給他一些沒有責任的暗示。不過,那時的我,並不排斥將來周伯成為我後爸的可能性。在工廠裡當車工的周伯其實是個很心靈手巧的人,會用子彈殼做成小飛機討我歡心,會用粗壯的胳膊把我舉過頭頂再狠狠地來個倒栽蔥,在我腦袋快著地時又呼地一把把我拉起來,我就喊著「飛啊」,快活地尖叫。

  因此,周楚暮來搶我的小飛機的時候,我就狠狠地把他的胳膊抓出了一道血印。

  「是我爸爸做的!就該歸我!」他一把把我推到地上,惡狠狠地說。

  「是我的!」我聲嘶力竭地大喊一聲,爬起來,沖上前去,在他的背上狠狠咬了一口。

  周楚暮發出啊的一聲慘叫。

  然後,我被我媽罰跪了一夜,那一夜我隔著牆聽見周楚暮在夢裡呼痛,聽見周伯粗暴地教訓:「哭什麼哭!被人咬,又不是被狗咬!」

  那個傷口過了很長時間才癒合。然後,周楚暮就成了我的哥哥。

  很久以後他告訴我,其實從那時候起,他對我,就有了那麼一點點意思。因為一個小女孩在被搶東西被打以後沒有哭而是奮起還擊,這一點讓他覺得我巨有個性。

  那時候,我們畢竟還是孩子,不懂得成人世界裡的愛是何物。只有一次,周楚暮和我一起看一本外國小人書,上面畫著一場王子與公主的婚禮,周楚暮忽然靈感大發,找到一支鉛筆,在那個拖著長長婚紗的公主旁邊寫上:林林。

  「這是你,」他撓撓頭又在王子旁邊寫下自己的名字。「這是我。」

  「為什麼?」我傻傻地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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