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慕容雪村 > 成都,今夜請將我遺忘 | 上頁 下頁
三六


  老太太還在為我那套房子揪心,堅決要求我去討個公道。我五體投地,拱手作揖,說娘啊娘,你饒了我行不行?你就當是你兒得病花的錢不行麼?她瞪我一眼沒說話,氣鼓鼓地跟蘿蔔白菜們發威去了。我想多虧我沒告訴她趙悅有外遇,否則老太太肯定要去找她拼命。我媽這些年堅持練功,走梅花樁、耍螳螂拳,精通法輪功之外的各派絕學,一套太極劍舞得虎虎生風,相信趙悅在她面前走不了幾個回合。

  我那天在西門車站一帶到處亂轉,把油燒光了也沒找到趙悅和楊濤的屍體。回金海灣問了一下,前臺小姐說看見一男一女走了出去,表情沒注意,女的低著頭,男的好像手腳不太老實,又摟又抱的,大是有傷風化。我聽得心裡像長了草,悶悶不樂地掐滅煙頭,回到車上對準自己的腦門乓地一拳,金光閃耀時我想:我他媽的究竟是贏了,還是輸了?

  他們結婚時給王大頭和李良都發了帖子。

  王大頭向我表忠心,說打死我他也不會去,「有那閒錢還不如拿來擦屁股。」李良認為王大頭的作法可能會導致肛門鉛含量過高,徵詢我了的意見後,他以陳重觀察員的身份前往道賀,還送了個600元的紅包。

  據說婚禮很隆重,賀客滿堂,還請了成都電視臺的節目主持人。據說趙悅的婚紗很漂亮,憨態可掬,笑得像花兒一樣。據說她替楊濤擋了不少酒,有人開玩笑,說你是不是怕他喝醉了不能洞房,趙悅把頭靠在楊濤肩膀上,笑眯眯地說「當然」。李良說我看不下去了,走的時候沒有人理我,「說實話,我們都看走眼了,趙悅其實比你堅強。」

  那天我在內江。李良出來後打了個電話,跟我現場報導婚禮實況,我一邊聽一邊笑呵呵的喝酒吃菜,王宇在旁邊嘮嘮叨叨地批評我們公司制度太死板,效率低下,我兇狠地瞪了他一眼,王宇像摸到電門一樣,立馬閉了嘴。我轉過臉去,對李良溫柔地說:「你沒替我說一聲,祝她新婚快樂啊?」李良沒說話,過了半天,說事已如此,你也別想太多了。我呵呵笑了一聲,說挨你媽的球,你幫我帶句話會死啊?真是不夠意思。話沒說完,手就開始不停地顫抖,酒杯當的一聲掉在地上摔得粉碎,幾滴酒珠飛濺著落上我的皮鞋,在燈光下晶晶閃亮,像傷心的眼淚。

  兩瓶劍南春喝光,我漸漸高興起來,天花板晃晃悠悠的,世界斑斕可愛,王宇的臉忽遠忽近,嘴唇張合,不知道在說些什麼,我忽然哈哈大笑,拍得桌子砰砰作響,所有人都扭過頭來冷冷地望著我。王宇說笑你媽個球,你什麼事那麼高興?我笑得眼淚直流,說我老婆今天結婚,「咱們為她……再幹一杯!」他說你娃真是喝多了,滿嘴驢屁。剛端起杯子,我就一屁股出溜到地上,頭重重地磕上桌沿,眼前群星閃耀。他急忙過來扶我,問我:「你沒事吧?」我嗚嗚地哭起來,一邊踢他一邊控訴:「給老子滾……日你媽……誰也不是好人……」

  內江鴻發酒樓。一個西裝革履的年輕人坐在地上號啕大哭,街上行人紛紛駐足,指指點點地大笑。在街的另一側,華燈如水,一對新人珠玉滿頭,儀態萬方地登上彩車,在一片歡呼聲中緩緩駛向他們幸福溫暖的家。

  「你為什麼要和趙悅結婚?」姐夫問我。

  「我愛她。」

  「你說什麼?聽不見,大聲點!」

  我一把搶過話筒,大聲喊:「我愛她!」台下的賓客大笑,口哨聲、鼓掌聲響成一片,趙悅一把抓住我的手,滿面通紅地望著我,眼裡淚光閃閃。

  那是1998年6月18日,我的婚禮。

  從內江回來的第三天,王大頭神神秘秘地給我打電話,讓我馬上去他們局一趟。我正睡得香甜,一看表才淩晨三點鐘,心下狂怒,罵了一聲棰子,剛想掛機,被他一聲喊住:「快來!是李良,出事了!」

  我以前問過李良,他的貨是從哪裡搞來的。他支支吾吾地不肯說,繼續問下去,他就要翻白眼:「你問這個幹什麼?想去告密啊?」我飲恨而去,憤怒聲討李某某的喪心病狂和不識抬舉。其實他不說我也猜得到,成都的白粉一般集中在兩個地方交易:東面的萬年場、北面的駟馬橋。吸毒的有個名稱叫「粉哥」,大多數成都粉哥都到駟馬橋去拿貨,前些日子員警破獲了一起幾百克的販毒案,姐夫發完新聞後,特意讓我叮囑李良當心點,「實在不行就戒了吧,太危險。」李良聽後冷冷地笑了一聲,像劉胡蘭看鍘刀一樣不屑地看著我,好像我在騙他。

  我趕到的時候他正哆哆嗦嗦地蹲在牆角,腳上沒穿鞋,兩隻手緊緊銬在背後。臉上青一塊紅一塊的,嘴角還帶著血,身上的襯衫撕得粉碎,露出蒼白乾瘦的胸膛。一看見我,他飛快地扭過臉去,肩膀一聳一聳的,又傷心又難為情。我有點心疼,解下外衣給他披上,摟著他的肩膀說李良不用怕,我和大頭都在這裡,一定保你沒事。

  大頭說李良純屬倒楣,剛拿到手就被員警撲倒在地,他可能是昏頭了,掙扎的時候死死地抓住人家老二不放,那個員警臉都綠了,現在還躺在隔壁叫喚。王大頭說要不是我及時趕到,李良今晚不知道要挨多少打。我問他該怎麼辦,他搓了搓手指頭,說還能怎麼辦,花錢唄,「今晚一定要把人弄出去,一過了夜就麻煩了。」我問要多少,他歎了一口氣,伸出一隻肥厚多毛的手掌。我倒吸了一口氣,說要那麼多?他神色嚴峻,說50萬還不一定夠,你知道李良手裡的貨有多少?——「100多克!至少判10年!」我幾乎栽倒,說這麼晚了,到哪兒搞這麼多錢去?他探頭出去看了看,關上門,低聲說錢可以緩兩天再給,我已經給經辦人員說好了,只要李良寫個條子就行。

  王大頭那天穿戴得十分標緻,帽徽宛然,肩章閃亮,褲線筆直如刀,和平常水襠尿褲的形像大是不同。我心裡有點懷疑,叨上一支嬌子,一面吹煙一面斜看著眼打量他,大頭被我看得很不自在,一把擼下帽子扔在桌上,鼓著腮幫子發誓,「我他媽要是吃李良一分錢,我就是狗娘養的!」

  我現在不相信任何人的誓言。王大頭的話不但沒有感動我,反而讓我想起一件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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