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酒小七 > 調笑令 | 上頁 下頁 |
|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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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說著,那夥計已經找齊了他要的書,抱到櫃檯上一本一本點,「《春宮大觀》畫冊一本;《繡像版風流武則天》一本;《閨中秘聞錄》一本;《龍陽秘史》……」 「別……別念了……」唐天遠氣焰頓收,小聲阻止他。 譚鈴音一個沒忍住,笑出了聲。 唐天遠更覺難堪,臉微微發熱。他現在也解釋不清了,誰能想到一個書店新上的書有至少一半是豔書啊,這到底是個什麼樣的書店…… 夥計把這些書包好了遞給他,唐天遠放下錢,書卻沒有接,「你們留著吧。」 譚鈴音聽到此話,也不知又想到了什麼,笑得更甚。她的笑聲清脆悅耳,真如鈴音一般。 唐天遠落荒而逃。 譚鈴音站在門口,看著他遠去的背影,若有所思。 「鈴音姐,你不喜歡這位公子嗎?」小莊問道。 譚鈴音蹙眉搖了搖頭,摸著下巴說道:「說實話,我總覺得遇上他我會倒霉。」 「可是他長得挺英俊的。」另一個夥計叫小方,跟著湊嘴說道。 鈴音指著自己的眼睛,「你們又不是不知道,我這雙眼睛不能看遠處,看兩丈開外的人都是面目模糊的,英俊不英俊與我何干。」 小莊點點頭,又問:「鈴音姐,最近想寫什麼?」 「不知道,其實我有一個計劃。」 小莊和小方連忙問是什麼計劃。 譚鈴音從荷包裡掏了掏,掏出一顆黃豆粒大小的東西,攤開手掌給他們看。 「這是……金子?」從光澤來看,的確像是金子,但不是純金,表面粗糙含有不少雜質。 譚鈴音點了點頭,「確切地說,這是金礦。這顆礦石是在天目山上找到的。」 「天目山不是鬧鬼嗎?」 從兩三年前,天目山便時常有命案發生,官府破不了案,只好暫時封山。自此之後天目山上人跡斷絕,少有人去。 「什麼鬧鬼,不過是裝神弄鬼掩人耳目罷了,」譚鈴音嗤笑,「想要私採金礦,自然不能使閒雜人等接近。」 小莊驚道:「你是說有人私採金礦?這可是重罪,搞不好會殺頭的!」金礦一旦被發現,將由戶部派人來開採冶煉,連地方官府都不能插手。 小方不以為意,「那又怎樣,人為財死鳥為食亡嘛。」 「也對,可到底是誰有本事和膽量私採金礦?」 「不管是誰,都和官府脫不開干係。」譚鈴音答道。 命案查不出,還借此機會封山,若說官府不知情,傻子也不會信。而且,本縣前任縣令不久前因貪贓枉法被彈劾,已經抓了起來。這樣的案子一般是交由京城的刑部來審訊的,可惜的是這個罪官在被押往京城的途中意外死亡。 為什麼死?一定是因為他知道得太多了。 小莊和小方都聽得有些頭暈,「按照你的說法,縣太爺摻和私採金礦,可這關我們什麼事?」 「笨!」譚鈴音恨鐵不成鋼地搖頭,「我專門找人打聽過了,這位縣太爺被抄家的時候,抄出來的都是白銀,黃金只有區區百兩不到。他作為私采黃金的主謀或者協犯,怎麼可能不自己留點?所以答案只有一個——」 「他把金子藏起來了?」小莊搶答道。 「聰明!」 小方提出質疑:「若是他把黃金都兌換成白銀了呢?」 「第一,大量的黃金兌換白銀,必然會留下痕跡,容易被查;第二,一兩黃金價值等於十兩白銀,同樣重量的白銀比之于黃金,塊頭大上將近一倍……你說,若是想藏富,到底黃金好藏還是白銀好藏?」 「黃金。」 「對頭,」譚鈴音打了個響指,總結道,「總之那死掉的縣令把黃金藏起來,這些黃金抄家時未被找到,現在,我們的機會來了。」她說完,興奮地看著他們。 「不愧是寫小說的,鈴音姐編故事的本領就是高強啊!」小莊嘆服道。 小方也是這個意思。 譚鈴音搖頭感歎:「夏蟲不可語冰。」 總之她是打定主意要混進縣衙了,就是不知道新縣令什麼時候到,會是個什麼路數。 兩個夥計勸不住,只好搬出老闆來,「鈴音姐,這件事你與老闆商量了嗎?」這間書店的老闆是譚鈴音的弟弟,只比她小一歲。 譚鈴音剛要答話,門外恰好走進來一個人,身材頎長,一身半舊的青色道袍,頭上未著冠,只戴著一塊同色的方巾。打扮雖不顯眼,長相卻十分奪目,面如朗月,眉目清俊,嘴角習慣性地掛著溫和的淺笑。 說曹操曹操到,此人正是書店老闆、譚鈴音的弟弟,譚清辰。 譚清辰自小有啞疾,不能發聲。見過他的人無不為此惋惜,他自己倒是不怎麼在意。 譚鈴音看到譚清辰,便把這件事拿出來商量了。 譚清辰聽罷,皺眉搖了搖頭,提筆在紙上寫道:水深,勿去。 「放心,我有分寸。」 譚清辰知道自己這姐姐的強脾氣,也就不再勸,只叮囑她形勢不妙時立刻撤退。 譚鈴音拍著胸脯點了頭。 客棧裡,唐天遠盯著面前攤開的一份錦帛,發呆。錦帛上寫滿了小楷,左下角蓋著一方朱印:命德之寶。這是皇帝二十四寶璽之一。 沒錯,攤在他面前的正是一份密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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