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韓寒 > 通稿二零零三 | 上頁 下頁
三


  其次,議論文是一種很落後的不應該存在的文體,因為根本沒有什麼可議論的,既然標準只有一個,那議論個屁。在我隱約的記憶裡,議論文有一個公式,有什麼論點、論據之類,而且前後不能顛倒,還一定得引用材料裡的原文,並要有自己看見的或者自己編出來的名人小故事,什麼居里夫人廢寢忘食啊、牛頓拾金不昧啊、愛迪生為了親情放棄學業啊,反正一半得是自己編的,這次是愛迪生,下次一樣的事就改伽利略了。事情可以自己編,但人一定得有名。一樣的拾金不昧,牛頓是個例子,但隔壁住的大爺就不是個例子。文章最後再重申一下自己揣測的參考答案的觀點。文章之無聊乏味,不是一般常人能夠閱讀。教師也真不容易,一下讀好幾十篇,居然還能分出優劣。反正我到了那份兒上只能憑誰寫的字好看給成績了。

  其實,上面的故事我真想用一句「A真勇猛」就完了,但是不行。寫過作文的人都知道,沒話湊話是最痛苦的,這樣湊出來的文章,不論是寫的人還是看的人都很痛苦。我實在不明白,對一件事情我就只能發表六百個字的看法,這到底有什麼錯?

  一次我收到一封讀者來信,信裡面是一張他們學校的語文試卷,試卷裡有我的一篇文章的一個章節,文章的題目叫《求醫》,然後有八個選擇題。我從未想過我的文章可以入選試卷,於是很細心地完成了考卷,結果發現我只做對了三道選擇題。其中一個是畫線處應該填的是什麼詞,我不慎選錯。最最荒謬的是,我居然選擇錯了畫線句作者想要表達的意思。

  我真弄不明白為什麼中國的語文喜歡把別人的文章一字一句加以拆解,並強行加上後人的看法,或者說是出題者的看法,當學生提出不一樣的觀點時,會有人說:錯,作者不是要表達這個意思。而且選擇的文章有八成作者都是上個世紀就死了,真是死無對證了。

  可是,這是對死去的寫了一輩子文章的人最大的不尊重。就像張國榮死了一樣,猜測他的死因其實沒有什麼意義了,他肯定有自己的想法,我們誰都不知道,所以誰都沒有資格斷定。說真的,誰知道魯迅寫「我家門前有一棵棗樹,另一棵還是棗樹」是什麼意思,可能什麼意思都沒有,自己想玩兒票呢,或者說寫了一棵以後忽然記起來還有一棵呢。反正我不敢斷定,因為我不知道。

  如果真要出這樣的題目,那答案也一定得是無窮的,除了不知道和淫穢反動的,想到就有分數,比如「寫了一棵忽然想起來另外一棵還是棗樹」這個答案,也應該是滿分。

  我寫《三重門》的時候,出現了兩次「一張落寞的臉消融在夕陽裡」,一次還是結尾。作者想表達什麼意思呢?為什麼連用兩次呢?是前後呼應體現主人公的落寞嗎?作者給出的答案是:作者覺得這句話很好,但是因為寫作時間拉得過長,寫到最後忘了前面用過一次,所以不小心又用了一次。

  我的長篇小說《像少年啦飛馳》裡出現過一些人物,但是到後來就再也沒有交代,為什麼?是因為這樣體現了人生的飄忽和滄桑,很多生命都像過客一樣閃過,都不能在人生裡留下痕跡而感到的無奈?

  不是。

  是因為《像少年啦飛馳》是一段一段寫的,作者沒有打草稿,有些人寫到後面就忘了使了。回答「寫丟了」一樣滿分。

  我參加過很多次學校的作文比賽,成績之差,讓人髮指。而現在,我基本上能夠寫我自己想要表達的東西,並且到達愛誰誰的地步,但是當落筆的時候某些詞句還是會考慮上面的導師們是否喜歡。這些都是小事,雖然自己心裡不是很舒服,可是別人很少能發現,而且不影響到整體的閱讀感,就像穿了一雙自己極度厭惡的襪子上街一樣。不過有時候就會想到我的觀點別人是不是喜歡,或者想把觀點表達得委婉一點甚至會換一個相去甚遠的觀點。

  這樣寫作文真的很累。感覺自己如同一個按摩小姐一樣,自己辛苦的同時還要不斷察言觀色考慮客人舒服不舒服。幾場作文比賽下來,一般我的名次是三等獎。不過這完全沒有可以傷心的地方,因為你只要看看一等獎的文章,基本上也是屬於不知所云感情虛假一類。

  總之我覺得——

  作文是一種獨立于文學之外的東西。除非哪天你學校的《學生須知》也能拿諾貝爾文學獎。

  很多人的觀點認為,想寫好文章一定要多看書,成為大師一定要看過很多書。我想,這話肯定是從來寫不出好文章的人說的。這個錯誤的觀點就好比想進國家隊一定要多看球賽一樣。我敢保證我們的國足們在沒有賭球的情況下很少半夜爬起來只為看一場德甲聯賽,因為那是球迷的行為。同樣的,看很多書也只是文學愛好者的行為,可能知道的東西會很多,甚至瞭解很多犄角旮旯裡的作家的寫作風格是什麼樣的,拿過什麼犄角旮旯裡的獎。又好比是電視轉播的球賽裡那兩個什麼都知道胡貧的解說員一樣,看到貝克漢姆一腳傳球就信口說十三年前的某某某也在某比賽上相同位置傳出一個相同的球。真正風光的都在上面踢球呢。

  所以,在文學上,學歷越高,看的書越多,到最後能做的只能是個文學評論家。

  雖然這樣,我還是建議還沒讀到大學的學生,無論什麼書,能看的還是都要看,因為在那樣的歲數里,看多少都不能算是太多的。

  等到我真的寫自己要表達的東西時,我發現學校除了讓我識字以外,初中以上的語文教育,包括無數的名作分析,對我來說沒有任何的幫助。真想寫點東西就不再像上學時寫議論文那樣了,拼命想著要加一點名人小故事或者格言之類的,真正好的文字在說服人的時候根本不需要舉例子玩數據,更不需要名人名言。名人有的是胡說或者是正兒八經說但是說錯了的時候。很多人無論寫東西或者辯論什麼的時候,特喜歡把一個七八個世紀前就死了的人說的一些話拿出來當法律使。

  有的人在教訓我的時候喜歡說:孔子說過什麼什麼什麼什麼。孔子是說過,但孔子說過什麼和我要去做什麼或者已經做的什麼有什麼關係嗎?先人也很可憐,引用他們的很多話,很多時候不是因為尊敬他們,而是湊巧他們和自己想的一樣,利用一下這些話,去反駁或者批評一個和自己想得不一樣的人罷了。

  總之學校裡學的那些行文的模式和思維的方式,也就是為了最終拿張文憑而已。但萬一那套觀念根深蒂固,就算你是一個博士,也只是比一個普通高中生多考了幾次試而已。或者說,你比作者還明白《飄》是怎麼寫出來的,卻怎麼也寫不出《飄》。我只是希望,每個學生都可以保留自己真實的一面,未必要在很多時候顯露。學校所教的事情,很多情況下是因為考慮到人數太多,而對我們來說,自己只有一個。戲結束後人還太入戲,也只能是個戲子。

  我們從小學開始就學習語文,那時候語文是最重要的學科,其實我們不應該過多地評判小學的語文教學怎麼樣,一來無論它怎麼樣,到初中的時候基本上能夠認識你能見到的大部分的字,已經很不錯了;二來我已經忘了當時是怎麼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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