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艾米 > 不懂說將來 | 上頁 下頁 |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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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來美國的那半年,沒有車,打不成工,就靠獎學金,只好在日常用度上扣。每次到grocery去shopping,都是挑那些最便宜的,土豆啊,洋蔥啊,再就是看那個星期什麼東西在降價。每個月月尾都要算一算,這個月存了多少錢,結果發現再省也省不出多少錢來。美國吃的東西不貴,你怎麼樣省也就省個十塊、二十塊的。 海倫這樣省吃儉用,主要是想把女兒和丈夫辦過來。女兒才五歲,丈夫在一家很不景氣的小公司工作,沒倒閉已經是謝天謝地了。I'20倒是已經開到了,是找同學借錢存在自己帳上,等到開出了銀行證明,就開張支票把錢還了。但是前幾天,丈夫和女兒去簽了一次,沒簽上,灰溜溜地回去了。海輪在電話裡把女兒安慰了一通,自己卻偷偷哭了很久。 丈夫對女兒從來就沒耐心,不怎麼管小孩的事,管起來就是大吼大叫,不是因為海倫盯得緊,可能早就開打了。現在就剩他們兩個在中國,不知道他有沒有打女兒。有時海倫打電話回去,發現女兒一個人在家。問她「爸爸呢?」,女兒就開始哭,說爸爸出去了。哭還不敢使勁哭,好像怕爸爸突然回來會聽見一樣。哭過了,還叫海倫不要告訴爸爸。打一次電話,海倫就要哭一次。等估摸著丈夫從外面回來了,就打一個電話回去,丈夫總是說有點事,就出去了一下。海倫還不敢太責備他,因為說狠了,怕他變本加厲地在女兒身上報復回來。 海倫想到有一天女兒會到美國來跟她團聚,打工就不覺得累,多存一點錢,女兒的生活就過得好一些。但是一想到要把女兒辦出來,就得把丈夫也辦出來,海倫又有點心煩,結婚五、六年,兩個人關係從來沒好過。丈夫跟她家裡的人搞不好,又愛在外面玩,生了女兒不久,兩個人就鬧了一場。那時海倫還有點膽子,就說乾脆離婚算了。丈夫也說離婚就離婚,不過我要我的女兒。海倫說那要由法庭來判決,丈夫就說,法庭給不給我,我都要要她。要不到,三個人就同歸於盡。 海倫真的嚇壞了,她自己死到沒什麼,女兒才這麼小,就無緣無故地把性命搭上了。看看繈褓中的女兒,海倫氣就短了。可能丈夫並不敢把三個人都殺了,但如果他把女兒抱走,藏在他老家什麼地方,海倫可能永遠也找不到女兒了。丈夫的老家是在鄉下,女兒在那種地方不知要受什麼樣的罪。 海倫只好轉個彎,跟丈夫和好了,自己心裡也瞧不起自己,不知道為什麼就活得這麼窩囊。 §3 海倫本來是不想走高速的,因為A城人開車很野,限速60英哩的路上,起碼也要開出個80英哩來,不然就象愧對列祖列宗一樣。她的Roommate兼教車師傅Lily開玩笑說,這主要是因為A城的毒販子多,時間就是生命,因為大多數時候,後面都有警車在追。 但「PANDA518」的Jackie只告訴了海倫這麼一種走法,她又沒電腦上網查線路,只好硬著頭皮走高速。 幸好Jackie把DIRECTIONS說得很清楚,在幾號路口上高速,幾號路口下高速都講得很詳細,海倫基本不用去看沿路的指示,只一心一意盯著EXIT的號碼,就順利地從高速公路轉上了LOCAL公路。 走在LOCAL公路上,她的心情就不那麼緊張了,因為Jackie說過,這段路有七英哩左右,限速40英哩,應該還要開一點時間。她在心裡溫習打工專用的那套RESUME,免得待會老闆問起來露了馬腳。 這次暑假出來打工,真的應驗了那句話:「不撒謊辦不成大事。」 剛來A城打工的時候,她在一家中國店買了一張,上面有餐館招工的廣告。她換了些零錢,就開始對著報紙,一個一個餐館的打電話。 剛開始,她很老實地告訴人家一切,結果發現餐館老闆連談都懶得跟她談,說「我們不要新手」,一句話就把她打發了。有的還加一句:「我在廣告裡不是寫了不要新手嗎?」問得你目瞪口呆,感覺自己象文盲一樣。 碰了幾次釘子,海倫就開始撒謊了,首先就是謊稱自己有餐館工作經驗。撒了這個謊,老闆才會跟你往下談,你才有機會向老闆推銷自己。 又碰了幾個釘子,海倫才認識到跟老闆談的時候,千萬不要說自己是學生,要一口咬定自己是F2,老公在這裡讀書,自己探親來的,學的是文學,在美國沒機會讀書,肯定是打長工的命。撒了這個謊,老闆才肯讓你去見工。 A城中餐館的老闆不喜歡學生,因為學生幹不了多久就跑回學校上課去了,老闆就得另請人。不僅如此,老闆們覺得學生比較「刁」,因為很多學生都有獎學金,只不過是趁暑假出來賺點錢,你對學生太苛刻了,他轉身就走了,心高氣傲得很,老闆伺候不起。 如果你不是學生,是準備長期幹的,有的老闆即便看出你是生手,也覺得可以考慮,培養一下,還能賺回來,總不至於象學生那樣,剛把你培養出來了,你就跑了。 第三個謊,是關於年齡的。餐館老闆都愛問年齡,不知道是老闆自己喜歡跟年輕的女孩一起幹活,還是在替客人著想,總而言之,當海倫如實報上自己的年齡時,好像就沒有一個老闆叫她去見工的,似乎一個三十六歲的女人在餐館老闆眼裡,就已經是年老色衰,讓人看一眼的興趣都沒有了。 於是海倫就把自己的年齡往小裡說,剛開始還不好意思降低太多,撒了幾次謊,似乎也沒遭雷打,就越撒膽越大,現在說自己二十六臉也不會紅了。這種事情,只要你把心一橫,臉一厚,怕什麼?你又不能查我的戶口,無非就是說我看上去老相而已。 撒了這一連串的謊,海倫才找到自己的第一份工,是在一家叫做「MAY'sCHINESERESTAURANT」的餐館接Order。 海倫是在報紙上看到MAY's的廣告的,說要招一個接單的,要英語流利,幹得長的。她打電話去的時候,剛好是老闆接的電話,上來就是英語,所以海倫也只好用英語跟他交談。 老闆的英語說得很好,講了幾句就問海倫來美國多久了,聽說她才來美國,老闆覺得很奇怪,說她的英語講得很好,不像是才來美國的。海倫告訴他自己以前是學英語的,老闆馬上叫她過去見工。 到了MAY's,老闆自我介紹說叫Frank。海倫覺得他一點不象幹餐館的,三十多歲,瘦瘦的,很有書卷氣。跟Frank聊了一會,海倫才知道這位老闆以前是香港某大學英語專業的畢業生,後來在英國拿了英語碩士學位。最後怎麼淪落到做餐館老闆的,就不知道了。 Frank很爽快地雇用了她,大概是因為兩人都是學英語出身,惺惺相惜。同是英語淪落人,雇用何必有經驗? Frank說:「如果你只是暑假出來打打工,那你可以去做WAITRESS,工錢多一些。但是如果你是準備幹長期的,你在我的餐館接單是最合適的了。我不想培養一個接單的出來,馬上就讓她跑掉了。而你丈夫在讀書,你也一定需要一份長期穩定的工作。你是學英語的,接單對你來說最合適了。」 海倫就在MAY's幹了起來。這家餐館離她住的地方有25英哩左右,海倫不敢開高速,都是走LOCAL,一天來去差不多要一小時左右。她在那裡幹了一天,就發現自己對電腦接單完全是一無所知。她對鍵盤還是很熟的,但接單不是打字,你得對那些FUNCTION鍵熟悉才行,而且你一定要對功能表熟悉、對菜的配料熟悉、對附近的地址熟悉、對顧客的口音熟悉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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