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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


  既然穀口不會開車,那他就不是殺妻兇手,這粧命案又不可能有共犯存在,川上也不認為孤僻的老闆找得到這樣的幫手。穀口的社交圈肯定很小,既然殺人是臨時起意,就不可能事先計劃找幫手。把人殺死以後,他肯定傻了,能把善後事宜交給他人處理,那個人必定是非常貼心的朋友。而那個穀口,一看就知道疑心很重,不可能冒險把這種事交給別人做。

  兇手必然是有自用車,並且會開車的人。

  川上思來想去,思緒又回到了原點。如果兇手不是老闆,那八成就是與老闆娘有一腿的情夫了吧?就動機而言,比起老闆,小白臉的動機要強烈多了,也比較有可能做這種事。深愛妻子的老闆再怎麼生氣也不可能殺妻,這麼說的話,這就是有預謀的犯罪了。那個小白臉應該會開車,自己也有車吧?

  人類的思緒還真是反反復複、搖擺不定呢!不過此時川上已經不再動搖,十分篤定最初的想法才是對的。

  加害者是那個小白臉,作案日期是六月三十日晚上,案發的第一現場是勝村久子家。

  兇手正如他之前所推斷的。作案日之所以敲定為上個月的最後一天,是根據穀口長次郎的妻子妙子是在那天晚上失蹤的(新聞報道)。

  而發現屍體是在七月七日,距離死亡已經過了一個星期。

  兇手和谷口妙子在勝村家辦完事後,也有可能離開勝村家,再到別處殺了她。不過,就女方當天急著回去這一點來看,川上不認為她會答應對方轉戰別處,比方說到男方家裡坐一下。而且,如果真有這種場所,他們一開始就沒必要在勝村家偷情。正因為有諸多不便,才會找上勝村家的。

  那有沒有可能在回家的路上作案呢?沒錯,那附近確實有不少適合殺人的場所。晚上路人少、樹叢多,把人拉進樹林裡輕而易舉,再出其不意地勒緊對方脖子,保證對方連叫都叫不出來。

  不過這樣一來就無法處理屍體了。那兩個人是走路過來的,男人並沒有開車,這一點川上已經確認過。因此沒有車子把女人的屍體載往別處,如果一定要用車子載,男人就必須先回家一趟,把車子開來案發現場,再把屍體搬上車。那麼,案發現場就不可能在勝村家了,在路邊的樹林就有可能。

  但是第二種情況下,兇手必須冒兩次風險。其一是折回現場,把屍體搬上車,其二是在其他地方把屍體抬下來,兩次都有可能被路人撞見。

  特別是人類的屍體比活著時要沉重。妙子的體格很好,川上正是著迷於她那豐滿的肉體,所以不可能忘記這種事。那個個子高卻很痩的男人要獨自抱著這樣的女人下車,再把她抬回家,已是十分困難。更何況還要在神不知鬼不覺的情況下完成這份差事,恐怕不太可能吧?此外,對方應該也沒有可以藏屍的地方吧,這一點之前已經說過了。

  那麼,是把屍體放在現場,過了一個星期以後再開車載往相模湖畔丟棄的嗎?絕對不可能。不管樹叢再怎麼茂密,那裡畢竟是住宅區。川上不認為屍體可以擺在那裡一個星期都不被發現。屍體腐爛後還會飄出屍臭,被家犬嗅到從而發現死屍的例子太多了。而且,既然屍體已經放在那裡一個星期了,不如乾脆繼續放著,兇手沒有理由再冒險去移動屍體。

  川上推斷案發現場在勝村久子家,而搬動屍體的人,是出入於勝村家的第三者。

  為什麼會得出這樣的結論呢?

  川上想起在飯店或旅館發生的命案。一對男女前來投宿,一大早,男人來櫃檯對服務員說:「她還在睡,請不要吵她。」然後先行離開。

  之後,旅館服務員在房間裡發現女子的屍體——報紙上常登這種命案。

  那些飯店或旅館可是拿得出營業執照的正規場所,於是立刻報警。

  可是像勝村久子經營的那種非法小旅館,該怎麼處理呢?

  事情就複雜多了。報警的話,警察會來把事情調查得一清二楚,這麼一來,勝村久子把房間租給「客人」的事也就要曝光了。表面上她是「書法老師」,暗地裡卻在經營色情賓館。是要報警?還是保住面子,繼續做生意?對久子而言,這真是天降橫禍,她肯定傷透腦筋。不過最後她還是決定不要驚動警方。

  川上憑想像試著還原案發經過。男人對舊書店老闆娘妙子厭煩了,便在久子家的二樓殺死了她。之後男人對久子說女人還在睡覺,自己卻一溜煙逃走。就算是熟客,久子也未必知道他們的真實身份,所以對方大可以拍拍屁股走人,真正要傷腦筋的人是久子。

  既然不能報警,那就得把屍體處理掉,埋在自家地底下或庭院裡都有危險,不知什麼時候會東窗事發。不說別的,光是想到家裡藏著一具屍體就夠可怕了,想必晚上會睡不著吧。

  因此,必須把屍體丟到其他地方。於是,久子找來熟識的朋友幫忙,她是做那種生意的,總會認識幾個能擺平這種事的人吧?既然是秘密俱樂部之類的組織,肯定與黑道有關聯。川上之前也想過,曾經是和服店老闆娘的女人,照理說不可能一下子做起這種生意,肯定是有人在幕後操作,幫她招攬客人。在這種情況下,幾乎可以確定,躲在暗處的藏鏡人會替她與不特定的客人斡旋。否則,怎麼會有人願意上這種連招牌都沒有,也不做宣傳的偏僻民宅消費呢?

  玄關處擺放的鞋子也是一種障眼法。真正客人的鞋襪都被藏起來了,玄關處擺的是不相關的鞋子,為的是讓人相信真有學生來上課。何以女人的鞋子總是比較少,就是這個原因。

  久子跟藏鏡人商量處理屍體的事。為了保密和以後的生意,藏鏡人決定把屍體載出去丟棄。藏鏡人應該不止一個吧?他們之中誰有車,而且會開車?

  搬運屍體應該是在七月一日晚上進行的。為什麼?因為六月三十日那天,久子在房間裡發現屍體的時候已經很晚了,就算馬上把藏鏡人找來,商量如何處理屍體,得到結論、進而付諸行動,也需要花不少時間吧?

  這麼一來,隔天七月一日便開始準備,棄屍地點當然是越遠越好。

  那天晚上,趁沒有其他「客人」上門時,他們把屍體從勝村家的後門抬進車裡。車子在甲州街道上奔馳,往相模湖畔駛去,將屍體丟在森林裡再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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