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松本清張 > 日本的黑霧 | 上頁 下頁
二十六


  綁架下山的車子多半是蜿蜒曲折而行,結果是從南到北,橫跨甲州公路、靑梅公路,穿過川越公路。

  那末下山被綁架到哪兒去了呢?沾在他內衣上的粘糊糊的發黑的「油」和美麗的「色粉」就可以說明了吧。

  但是按照行文的順序,關於下山被殺害的第一現場的推測我預備留到下面再談。

  在現場上下山是以什麼方式被殺害的呢?請讀者追憶一下本文開頭所提到的下山屍體裡血液稀少這一點。警視廳說:「由於當天下著雨,血被沖走了。」但是最初發現時,齋藤站長抱起下山的屍體,看到下面的小石子是幹的。如果流過血,下面的石子上當然應該沾著血。如果血被雨水沖走了,下面的小石子也應該被雨淋濕才成。然而小石子既沒被雨淋濕,也沒被血染汙,似乎可以證明下山被軋時沒有下雨,並且下山的屍體裡從一開始血液就非常少。

  偵查員們一定把現場的土深深地挖過。但是檢查的結果,土裡卻沒有血滲透進去。考慮到血液稀少以及下山屍體的位置,這就使我們猜測到一種殺害的方法。

  下山屍體的姿勢是俯臥在鐵軌上的,左手彎著,右手伸到軌道外面。下山的右肩胛正好擺在鐵軌上。只要想一想這個事實就明白了:屍體儘管軋得七零八碎,但只有右臂是從肩胛處軋斷的,上臂以下的部分則仍是完整的。也就是說,由於軋斷了肩胛,通過右膈肢窩的動脈部分完全被軋爛了。

  殺人的方法中,除了使用刀子和注射毒劑之外,還有抽血的辦法。日本人行兇時,一般是不會想到使用後一種辦法的。那是怎樣的方法呢?在外國,常有那麼一種抽去全身血液致人死命的方法。在下山的情形下,從肩胛被壓爛這一點來看,也許是從右膈肢窩的靜脈抽出血去,為了消滅痕跡才把注射過的地方放在鐵軌上讓火車軋的吧?古畑博士也做過這種推斷。

  下山其實大概是在赤裸狀態中死的,這與那種殺害方法也不無關係。也就是說,是不是他身上只剩了件內衣,由暴徒按住被抽去血液的呢?也許是被踢中要害,昏迷不醒時被抽去血液的。(陰莖和睾丸有內出血。)

  不管第一現場是在哪裡,究竟是用什麼方法把下山運到第二現場——也就是被軋的地方去的呢?

  第二現場是在鐵軌上,首先令人想到屍體是利用火車運去的,其次大概就是汽車。但是《白皮書》上寫著,用火車把屍體載運到現場上去是不可能的。(這裡首先要說明這一點。)

  其次是汽車。但是看了現場就能明白,汽車開不到鐵軌那兒。汽車所能開過去的路,離輾軋的地方很遠,因而如果用汽車運,只能在那裡把屍體卸下來,然後用人力把它橫放在鐵軌上。

  警視廳偵查一科起初假定下山是被謀殺的,因而做了個實驗。他們做了一個相當於下山體重(二十貫)的稻草人,由偵查員搬到現場上去。關於這事,《白皮書》上是這樣寫的:

  「假定是渡過常磐線荒川放水路鐵橋,從對岸的千住方面把屍體搬來的。但是偵查的結果,鐵橋上的過道只鋪著兩尺來寬的木板,板子也不完整,有些地方還破損了,因而白天空手走起來都感到困難。上行和下行電車最長相隔二十三分、最短相隔四分鐘就經過一次。單獨走大約需要十分鐘。夜裡不能通行。看起來由兩三個人搬運屍體走過去似乎也是不可能的。再說,從鐵橋沿著軌道旁邊走到現場約莫需要三十分鐘。如果搬運的話,想來列車、電車的乘務員是不可能看不見的。曾經假定屍體是從常磐線和東武線交叉處的陸橋下面搬運到現場來的二十貫重的沙袋沿著能夠通行的道路做了實驗,結果斷定,可能性雖然是有的,但是極為困難。」

  這麼看來,不像是用汽車運的。

  估計從汽車所能開到的地方走到現場需要三十分鐘,搬運屍體是不可能的。那末,除了利用火車以外,就絕對沒有旁的搬運辦法了。也就是說,只能是這樣:列車從現場經過時,從車裡把屍體扔到現場的鐵道上,先把它藏起來,再讓下一趟列車軋過去。

  那末,現場的情況符不符合這個推測呢?前面已經提過,現場的枕木上沾有點點滴滴的血跡。不知道為什麼緣故,事後美國憲兵曾乘吉普車到現場,把沾在枕木上的這些血跡都刮掉了(據推測,美國憲兵是刑事偵查部派來的)。但是魯米諾爾反應(魯米諾爾反應(Luminoltest)法醫學上用的顯證血痕的試驗方法。——譯者注)試驗證明鐵軌上確實沾過血跡。從輾軋現場向上野那邊——即沿著火車開過來的方向——走二百米的地方有個信號燈,再從那裡往上野那邊走三十米就是個道口,血跡是在道口下行線的枕木上發現的。血跡的魯米諾爾反應中斷了約莫一百米,但是接近現場時,血跡又出現了,一共發現了五十二處。

  枕木以外的地方也有血跡。走下鐵道路基,在現場——靠上野右邊的窪地上有一間細長的、搓麻繩用的小屋。往麻繩小屋上面澆魯米諾爾液的結果,小屋的門上也有相當強烈的反應。

  東京大學法醫學研究室曾經化驗過枕木上的血跡(《朝日新聞》記者矢田發現了沒有刮掉的部分),看看它是否與下山總裁的血液同一個類型。血跡只剩下一點點,好容易才查明是AMQ型的——那正是下山總裁的血型,而且是一種稀有的血型。

  這麼說來,似乎可以做這樣的推斷:按照血跡的順序來看,屍體是在最初發現沾有血跡的枕木那個地方從列車上撂下來,由什麼人運走的;在半路上,血液滴落在軌道上了。屍體由現場附近被運到麻繩小屋去,暫時藏在那裡。這時候是由高個子來搬運的。因此,門上沾的血跡很高,看來像是那些人把沾在手上的血抹上去的。

  從列車上撂下來的屍體為什麼要先搬到人們看不見的麻繩小屋(當時這間孤零零的小屋裡沒有人)裡去呢?不用說,是為了等待下一趟列車來軋它。

  那末是哪趟列車把屍體運到現場來撂在那裡的呢?只要看看在輾軋死屍的那趟列車以前開過去的列車就清楚了。

  警視廳也曾作了這樣的假定,並且對軋下山的列車(第八六九次貨車)以前開過的第二九五次貨車做過調查。《白皮書》上記述道:

  「七月五日下午十點五十三分從五反野現場經過的第二九五次貨車掛有空車皮六節、客車二十六節,連同機車和乘務員車,共計三十四節。經過實際偵查的結果,證明關於會利用該列車或所掛車皮(拖至金町車站)搬運屍體並在現場附近撂下來的推斷是不能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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