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松本清張 > 日本的黑霧 | 上頁 下頁


  偵查當局大概終於查明那與舊陸軍研究所製造的丙酮合氫化氰頗為相似。這是戰爭期間軍隊在極端秘密的情況下研究、製造的,軍用術語裡叫作「硝醯」。據說這是神奈川縣稻田登戶第九技術研究所的田中上尉發明的。它跟「帝國銀行事件」中所使用的毒藥一樣生效遲緩,但是沒有任何根據來斷定這種「硝醯」跟「帝國銀行事件」中所使用的毒藥是同一種東西,只能說它們非常相像而已。

  再說,駐在中國東北的第七三一部隊曾經在石井中將領導下研究過種種戰略用的細菌。警視廳首先懷疑到「帝國銀行事件」兇犯必是這些復員軍人當中的一個,這也是很自然的事。

  事實上,從偵查綱要中可以明顯地看出這種方針已經推進到一定的程度。

  「前面第壹部分第(5)項後段(指嫌疑最大的是對醫療、防疫、經管藥品,以及這些方面的研究、試驗等有經驗者,尤其是自海外歸來的人員和舊軍部方面的研究員以及特務機關人員、憲兵等。——作者原注)已經提到,兇犯屬￿上述各範圍的可能性極大,希望對這方面進行調查時格外仔細。截至目前為此,偵查經驗證明上述大部分人如今都在醫療、防疫、藥品系統的機構中任職,對這些人員進行偵查時尤需特加注意。本綱要後並附以總部所發現的上述人員中屬￿貴部管轄下的名單,請貴部逐一調查有無嫌疑。鑒於登記名單時多有遺漏,如貴部無嫌疑犯,請有關人等提出曾經屬￿同一部隊的其他有過以上經歷的同僚,調查後請與本廳聯繫,將結果示知為荷。」

  從這裡可以看出,偵查工作已經相當明確地針對舊軍部方面進行著,甚至連名單都附上了。指示中並且還說,可能仍有遺漏,請向列入名單上的人打聽一下。

  在這裡值得注意的一個事實是:舊軍部方面有過這種經歷的人現在大部分都在醫療、防疫、藥品方面的機構中任職。

  當時,無論是第七三一部隊的骨幹還是第九技術研究所系統的成員,對細菌和毒藥的知識都是極其豐富的。他們一復員,就在民間的醫療、防疫機構和藥品系統的公司中任職,這也是極其自然的事。如今也一定還有不少人依然在藥品公司擔任技術性的職務。

  但是問題在於:難道只有民間的藥品公司收容了這些出色的技術員嗎?決不是這樣的。其中的百分之幾早已由美軍總司令部的公共衛生科悄悄地留用了。在這方面資格最老的是曾經在第七三一部隊當過隊長的石井四郞中將。

  戰爭快結束時,石井中將很快地就回了國。戰後一個時期他在新宿區若松町開旅館,還遭到新聞記者的糾纏,後來他就蹤跡不明了。

  石井中將的第七三一部隊的部下曾被蘇聯方面逮捕,作為戰犯受審判。一九五〇年,審判記錄日文版在莫斯科出版,書名是:《前日本陸軍軍人因準備和使用細菌武器被控案審判材料》(此書也有中文版,莫斯科外國文書籍出版局一九五〇年出版。——譯者注)。

  但是回到日本的石井中將系統的人們不但沒有被美軍作為戰犯問罪,反而被美軍總司令部留用。美國佔領軍為什麼要利用他們?因為當時日本陸軍裡的細菌研究已取得顯著的進展,無論是石井技術部隊還是第九技術研究所都是這樣,所以美國處心積慮想利用他們。

  反過來也可以說,蘇聯方面所以把以梶塚隆二軍醫中將(停戰時的第一〇〇部隊最高領導)為首的軍人當作戰犯審判,是由於斷定他們沒有可利用的價值;美國方面庇護以石井中將為首的軍人則是由於斷定他們有可以利用的價值。這種價值自然是指要在將來的局部戰爭中加以使用。因此,美軍總司令部對內部正在極端秘密地進行細菌研究一事,必須嚴加保密,不能走漏消息。

  如果帝國銀行兇犯是受美軍總司令部庇護的細菌部門系統的人,這件事就非同小可。他們要庇護的倒不是兇犯本人,如果因而把美國留用日本舊軍人進行細菌研究一事洩露出去,問題就鬧大了。這件事一旦公諸於世,是非常不妙的。因此,要是警視廳向舊軍部撒下的偵查網越收越緊,問題越來越尖銳化,自然就會造成尷尬的局面。被佔領軍稱作的日本警視廳的偵查技術是很卓越的。它一步步地、然而準確、精密地收縮著向舊軍部撒下的網。案件又是這樣重大,日本報紙自不必說,連外國記者也都眾目睽睽地注視著它的發展。假使外間對美軍總司令部內細菌研究部門的存在微有所聞,儘管佔領軍能夠禁止日本報紙披露,卻禁止不了世界各國特派記者的報道。案件剛發生後,警視廳曾把本案活下來的受害者送到聖母醫院去住院,當時嚴禁日本新聞記者與他們會面,可是無法禁止外國新聞記者的採訪。共同社記者曾到醫院向活下來的帝國銀行職員瞭解情況,發表了一篇特訊——該記者是化妝成外國記者才去成的。

  十五

  平澤貞通剛被押送到東京時,高木檢察官和藤田刑事部長都還沒有把握判定平澤為真凶。由於一路上押送的情況極其殘酷,社會上引起了關於人權問題的抗議,檢察官甚至還表示「初步調查後馬上就釋放」。不料被告平澤過去在日本堂曾經犯過的支票欺詐案一經揭露,輿論就開始深信平澤可能就是本案的真凶了。警視廳也忽然轉過來說平澤是真凶。對被告平澤說來,「日本堂事件」確實是決定他的命運的關鍵。

  其實,「日本堂事件」只不過是個支票欺詐案。欺詐案和大批兇殺案性質是截然不同的。但是這卻使一般人產生了這麼一種印象:既然他做過那樣的壞事,說不定也幹得出毒死許多人的事。不過,熟練的偵查員們應該比誰都懂得,幹得出欺詐勾當的人不一定殺得了人。欺詐犯和殺人犯的性質根本不同,可是社會上卻不這麼看。這裡,對於推斷平澤的犯罪情況,檢察官方面有著巧妙的舞文弄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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