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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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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凱茨回到布托街警察局阿爾法三分部那座有200年歷史的白色大樓時,依然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運氣有這麼好。因為那個厄尼·金告訴她:「我會畫畫兒。」 金說:「我記得他,很清楚。他對小山姆很好。這個你說的伯尼先生對山姆的兒子很好。他看起來是個不錯的傢伙。」 但厄尼的同伴對此並不很肯定:「你不太喜歡他。他有點虛偽。」 金點點頭:「你沒準兒說得對,但是你不能因為別人說話好聽而指責他,山姆。」 「說話好聽?」凱茨問,「他有沒有口音?」 厄尼「金想了1秒鐘:「他有點像BBC的播音員,說話非常仔細。」 「有沒有口音?」 「倫敦腔?我不敢肯定。他的口音不是特別重,但是有點像倫敦附近的。」 「有點裝腔作勢!」山姆說。 「對,是有點裝腔作勢。」厄尼也同意。 有人喊茶來了,厄尼問凱茨要不要喝點。 「噢,那再好不過了。」他說。 「去拿三杯茶,山姆。」厄尼對那個年輕人吩咐道。他看著凱茨問道:「你的要不要加糖?」 「謝謝,不用。」凱茨笑著拍了拍自己的肚子。 「女孩子是不是都不喜歡糖?哈哈。」 山姆一離開厄尼就往前湊了湊,說:「山姆是不個錯的孩子,他是個很棒的塗料工,但是他的頭腦實得跟鐵疙瘩一樣。如果他不是跟著我……」 凱茨笑了:「我覺得他還不是很慢。」 「他這個人心腸不錯,你知道吧?他是我的女婿,跟我女兒切莉結婚了。他可能有時候腦子慢一點,但他對小山姆非常好,比切莉強多了。」 「我們想確定——」 「伯尼先生的身份?」 「我們不很肯定。但我們想或許他的名字就是伯尼。」 「嗯,是這樣。」金說,「我打保票他自稱布朗,約翰·布朗。他並沒像電影裡的人那樣說:『我叫布朗,約翰·布朗。』他跟我們說話時,告訴我們他的名字是布朗。當他跟小山姆玩兒時,他又說他的名字是約翰。」 「您的記性真好!」 「也沒什麼,主要是他來了好幾次。第一天,還有隨後的好幾天他都來了。他對那個房子很熱心,我們就把雷·巴特爾先生的電話告訴給他。」 「我們想請你認認照片。我們需要通過這個來查他的身份。」 厄尼朗聲大笑:「那玩意兒,能頂用嗎?你有沒有見過曾經有人跟那些照片有一點點相似之處的?這樣,我給你畫一幅他的肖像。我能畫幾筆。」 現在,凱茨有了約翰·布朗的頭像。畫得極具真實感,幾乎可以肯定就是他們發現的那個可憐的受害人。 「太精彩了,厄尼。你簡直是天才!但是我知道我的老闆會說什麼『你怎麼知道厄尼·金畫的就是那個人呢』。」 聽了這話,金抓過第二塊板子,嚓嚓地在上面飛速地畫起來。 「這個。」他說,「你給他們看這個。」他瞄了瞄自己手裡的草圖,又看看凱茨,說:「你的臉有點瘦,女士。但是你太上相了。」 凱茨接了過來:「噢,是我!厄尼,我覺得你幹錯了行當。」 如果當時手頭有紙的話,凱茨肯定不會讓厄尼將這兩幅素描畫在兩塊樹脂板上,它們都比「A4的複印紙要大,不便攜帶。她高興地留下來跟厄尼和山姆喝了茶,又聊會兒天才走。走的時候,她手裡拿著那兩塊樹脂板,就像剛從上帝那裡接受了刻有十誡的石板的摩西一樣。這是一個重要進展,她心裡很清楚。 「我想把這個送回布萊頓,馬裡奧。給他們一個驚喜。如果可能,我想發個傳真件回去就可以了,但是我恐怕這個板子進不了傳真機。」 警長馬裡奧看了兩幅肖像後很感興趣,咧著嘴笑了。這使他有點性感。「這很簡單,弗盧德,很簡單!」 凱茨抱怨了:「快一點,墨索里尼!我還要趕火車。「別著急嘛。」馬裡奧說。 凱茨看了看表,時間還來得及:「趕緊去!」 30 火車在下午4點17分輕快地駛出曼徹斯特。 凱茨安頓下來,翻開旺達的那本小說——《異鄉人》。她從頭再次讀起: 任何時候都有人失蹤,你可以問問隨便哪個警察。問一個記者更好。 失蹤案對記者們就像黃油麵包一樣司空見慣。 年輕姑娘離家出走。小孩從父母身邊走失,再也無從尋找。受夠了瑣 碎家累的家庭婦女帶著買菜的錢打的去了車站。國際金融巨頭改名換姓, 消失在進口雪茄的輕煙裡。 很多失蹤人員最後會被找到,有的死了,有的活著。失蹤案,通常情 況下,總會有一個解釋的。 晚上9點,火車會駛進南安普敦站。從那裡她將駕車返回布萊頓,因此當火車上賣副食的小車推過她身邊時,她像一個好女孩兒一樣只要了杯威士忌和一大包薯條。她沒吃午飯,因為她當時在看阿爾法三分部的失蹤人員檔案。 那不是一個看起來會發生失蹤案的地方,至少第一眼給人的感覺是這樣。巴爾德太太的小旅館同1946年當地其他包住宿與早餐的小旅館完全一樣,毫無出奇之處…… 火車開到斯多克港時,她已經沉浸在書裡,終於忘記了旁邊桌子坐的4個格拉斯威哥口音的男子在喋喋不休、興高采烈地侃些什麼。 但是沒有多久,她的眼皮就開始發沉。消遣性讀物,特別是大厚本的,總會對她起到催眠作用。她的眼皮終於合上了。在她頭頂上的架子上,她的耐克包靜靜地立著,拉不嚴實的縫裡伸出兩個樹脂板的小角。 不久,她醒了、翻開《異鄉人》,但是眼睛直直的,並沒有在看。她發覺自己在笑,很古怪地笑。望著頭頂上樹脂板的兩個小角和身前桌子上那4個正在打牌的傢伙,她感到很古怪。這些人,所有這些人,誰知道她凱茨知道的事情?誰知道她頭頂上的耐克包裡藏著怎樣的秘密? 但是這是一個怪異的,令人作嘔的秘密,是一種令人不安的成就感。有幾秒鐘,凱茨懷疑自己的自鳴得意是不是和致伯尼死命的兇手在殺死他以後體味到的得意有些近似?是不是這就是他為什麼做了這一切的真正原因?就像那些把偷來的名畫藏在家中地窖裡從來不加以展示的藝術品收藏家,這樣做只是為了體味那種獨佔秘密的樂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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